中國銀行貪污犯許超凡 刑滿後被遞解出境

中國銀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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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貪污犯許超凡 刑滿後被遞解出境

中國歷史上最大的銀行貪污案主角、貪污了4.85億美元的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星期三被從美國遣返回中國。中國官方媒體說,這是“我國在發達國家實現異地追訴、異地服刑後強制遣返重要職務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其實查一下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檔案,許超凡和他同案犯的法律文件從一開始一直到2018年,總共有962份之多。美國聯邦政府的執法部門早在2002年就盯上了用假護照、假名字進入美國的許超凡和同案犯許國俊等人。

2002年就被起訴

根據法院文件,許超凡於2002年12月就被內華達聯邦地區檢察官以使用欺詐所得簽證的三項罪名起訴。起訴書顯示,許超凡在2000年和2001年三次使用假名字(Yat Fai Hui)的香港護照,以非移民類訪問簽證進入美國內華達拉州斯維加斯市。

而內華達聯邦地區檢察官以使用欺詐所得簽證的三項罪名起訴。起訴書顯示,許超凡在2000年和2001年三次使用假名字的香港護照,以非移民類訪問簽證進入美國內華達拉州斯維加斯市。

而內華達聯邦地區檢察官有機會逮捕他們則要到兩年後。 2004年9月,先在堪薩斯的威奇托逮捕了同案犯、也是開平銀行負責人的許國俊;兩星期後,又在奧克拉荷馬城逮捕了許超凡。

2004年已被定罪

同年,內華達聯邦地區法院裁定許超凡等犯有敲詐勒索、洗錢、在國際間轉移盜竊資產,以及護照簽證欺詐等罪。

內華達地區聯邦法院發現,許超凡在許國俊和他們兩人的妻子的幫助下,將他從銀行竊取的資金轉移到在香港的幾家空殼公司、多個個人銀行帳戶和投資賬戶,然後再在加拿大和美國進行洗錢。

法院文件說,審判中的證據顯示,許超凡將巨額資金被花費在拉斯維加斯、澳大利亞和澳門的賭場,他們乘坐賭場的貴賓飛機,賭注從2萬到8萬美金不等,一餐晚飯可以劃到4000美元。

他們在盜竊資金的過程想到了未來有可能被發現,並為自己預留了後路—移民美國。根據法院文件,許超凡和許國俊兩對夫婦是通過跟美國合法移民的假結婚證明從中國移民美國的。

第三個涉案的該銀行前負責人是余振東,他在被起訴過程中認罪,並幫助美國司法調查人員揭開了這一欺詐和移民犯罪案。他已返回中國,並被判刑十多年。

2009年被判刑

2009年4名被告被判刑。許超凡被判25年,許國俊被判22年。許超凡一直在美國服刑。

聯邦調查人員表示,該案是複雜的全球訴訟案的樣板。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的司法部門希望針對有組織犯罪團伙、計算機黑客和其他在美國境外活動的複雜犯罪分子提起訴訟。

參與此案起訴的律師說,這一案子也揭示了進行過程中的許多障礙:定罪需要多年的外交努力,對普通話、廣東話的翻譯人員要求嚴格,以及香港、中國和美國調查人員的不尋常的合作。

權力太大缺乏監管

法院文件,檢察官對許超凡的欺詐行為追查到1991年,當時許超凡是中國銀行開平分行的副行長。當局說,許超凡在該銀行的外匯投機虧損超過1.7億美元,之後許開始通過用公司資產來掩蓋損失,繼而將資金據為己有。

由於中國會計程序的改變,當局才發現了銀行帳簿上差異,並追蹤到開平銀行。許超凡盜竊銀行資金的行為直到2001年才被發現。他們的盜竊行為之所以很難發現,是因為中國銀行給予支行行長很大權力,他們有權單獨批准貸款和資產轉移,因此,當局用了10年時間才發現了許超凡的犯罪行為。

兩次上訴兩次重判

許超凡等4名被告對2009年判決兩次提出上訴。第一次上訴在2013年,被聯邦第九巡迴法院打回地區法院重判,原因是地區法院將海外洗錢行為納入美國打黑法範圍內。 2015年1月聯邦地區法院經重審後維持原判。於是被告第二次上訴。

2016年9月28日,美國第九巡迴法庭法官作出裁決:“撤銷對被告的判決,將此案被告還押,以便重新審理。”

罪名依舊刑期服滿

2017年8月14日,美國聯邦法院內華達地區法院對許超凡進行重判,6項罪名依然成立,但推翻了原來的刑期,把刑期改為已服多長即多長,但未釋放被告,而是將其還押美國執法部門。

閱讀了法庭案卷的律師李進進說,“實際上被告從被捕到2017年已經服刑10多年。雖然改判後已經服刑期滿,但法官仍將許超凡還押,其實是把他從聯邦監獄轉入了國土安全部的監獄,而在國土安全部的監獄裡就可以進入遞解程序將其遞解出境。”

換言之,許超凡是在服完了在美國司法系統的刑期後被遞解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