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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中院以“顛覆罪”判處秦永敏有期徒刑13年。在此之前,他因政治原因坐牢已23年。人權團體說,和獲得自由的劉霞相比,中國還有很多無名異議人士,他們的命運需要加大關注力度。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9點,秦永敏案宣判在武漢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武漢中院網站下午刊出的新聞稿說,法院“認定秦永敏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報導說,秦永敏的代表律師未有任何回應。秦永敏,中國民間政治學者、中國民主黨創建人之一,因踐行包括言論、出版、結社,組黨等基本人權,1970年以來的43年間,遭抓捕、拘禁39次,坐牢23年。 2015年初,秦永敏因“接受外媒採訪及寫文章過多”再度被抓,被控涉嫌“煽顛罪”。
2016年6月17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今天的判決是一審判決。有人權團體說,秦永敏肯定會提出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對美國之音說:“我們當然覺得非常震驚,因為他只是單純行使言論自由,就被判了那麼重,13年。特別是昨天看了劉霞的事情,覺得有一點點希望,但是今天看到他(秦永敏)被判那麼重,因此特別需要大家繼續關注那些沒有那麼著名的維權人士。相比之下,他們的情況更值得大家予以關注,而且也更需要國際的關注。”
祝聖武律師網上留言說:“默克爾為了一個劉霞,送給中共幾百億歐元(投資)。這筆錢夠養活幾十萬打手,造成數以百計人權災難......看到秦永敏累計坐牢41年,創造人類歷史記錄,默克爾是不是正在和劊子手,舉杯慶祝這一'豐功偉績'”。記者撥通秦永敏的一位親屬的電話,得知秦永敏獲刑13年的初步消息後,對方只表示,沒有什麼可說的。
不過,另外一位親屬則說“13年,不短啊,時間夠長的。我也不知道,他到底犯了啥罪?(記者: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政治犯。)誒呀,他一個70歲的人會顛覆啥政權?他又沒有參與政權,沒有一兵一卒,怎麼顛覆政權?政權就這樣能被顛覆啊?一個人就能顛覆政權?
”7月11日上午,就在武漢中院開庭宣判進行過程中,“中國人權律師團”發表聲明,闡明對這次審判的立場。聲明說,秦永敏主張的“全民和解、人權至上、良性互動、和平轉型等言論”,完全屬於中國《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范疇,而且與1949年以前,當年中共在國民黨獨裁統治時期宣揚的政治主張,“內涵完全吻合一致”,這就是,“不打內戰、民主憲政、還政於民、實行普選”。聲明還說,秦永敏的政治主張還符合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既然如此,秦永敏先生何罪之有?”
另外,秦永敏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劉正清7月9日網上發文,披露自己曾被官方強迫參加這次庭審的過程。劉正清表示,他拒絕這次出庭,並闡述了“不參加演戲的理由”。在此之前,秦永敏的另一位辯護律師藺其磊,7月9日披露,有關司法局嚴令他必須參加11日秦永敏案宣判開庭。
藺其磊表示,“僅是宣判無法前去參加,法院把判決書郵寄過來即可”。但是,很快對方打電話,而且“語氣不容商量“,並說,不去“後果自負”。與此同時,新華社7月6日說,《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卷中、英文版電子書於7月6日,將在四家數字交易平台上線,面向全球發布。該書有助於國際社會更加快速、便捷地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發展脈絡和主要內容。美國之音記者申華,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