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簽2021年開支法案但要求國會修改部分項目

  • 黃耀毅

美國總統特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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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簽2021年開支法案但要求國會修改部分項目

美國總統特朗普星期日(12月27日)簽署了規模2.3萬億美元的新冠疫情紓困及開支法案,為國內企業及個人提供救助金,同時避免政府關門。

開支法案中也包括了支持台灣與及西藏的法案。不過美國法律並沒有賦予總統對法案進行部分否決的權力。

特朗普總統12月27號星期天晚上簽署了2021年度的開支法案,當中包括了新冠疫情紓困方案,總值共2.3萬億美元。此前特朗普認為只有600美元的紓困金額太少,應該提高到每人2000美元。還有他也不滿意開支法案當中包括許多他認為是浪費的支出,包括對外援助、環境項目、文化藝術等等,他要求國會必須進行修改。

聲明當中說,依據《1974年預算截留控制法》(Impoundment Control Act of 1974)的授權,特朗普總統在簽字之後,將一個有標註紅線的法案版本交還國會,並附上正式的撤銷要求,要求國會將這些項目從開支法案當中刪除。

“星期一國會眾議院將投票表決增加給個人的紓困金額,從600美元增加到2000美元。如此一來,一個四口家庭將可以獲得5200美元。此外,國會也答應將審議是否終結或修改230條款,此條款非常不公平地讓大科技公司以美國人民為代價而獲利。”

民主黨掌控的眾議院將在星期一晚上針對提高紓困金到每人2000美元進行投票,由於民主黨贊同特朗普提高紓困金額的立場,預計將會獲得通過,不過在共和黨掌控的參議院可能遭遇反對。密蘇里州的共和黨參議員羅伊.布朗特(Roy Blunt)上星期四說,每個人2000美元的法案將不會在參議院當中獲得所需的60票。

根據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說明,《1974年預算截留控制法》讓總統有權力可以將某些預算截留長達45天,不過並沒有給予總統強迫國會針對他想修改的部分重新投票的權力,如果45天之後國會沒有針對總統的要求採取動作,財政部就必須要依照國會通過的法案來分配預算。

美國最高法院在1998年做出判決,總統收到國會通過的法案之後,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接受,另一個是否決,總統可以將法案退回國會,並附上他反對的理由。最高法院認為,總統部分接受同時部分否決(line-term veto)的做法是違憲的。

在這份開支法案當中,包括了之前獲得國會跨黨派支持通過的《台灣安全法案》( 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 )以及《西藏政策與支持法案》( Tibetan Policy and Support Act of 2020 )。《台灣安全法案》呼籲美國政府對台軍售常態化、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檢視國務院對台交往的準則;並且列入300萬美元,作為美台“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GCTF )的各項活動費用。

之前特朗普總統否決的2021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當中有多項製約中國,以及對台灣還有香港友善的項目,包括加強美台軍事交流以及禁止對香港警察出售武器等等。這份法案之前以超過三分之二的壓倒性票數通過,美國國會預計在一月初進行反否決投票,要求白宮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