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換湯不換藥”修飾外籍勞工制度

在北海道根室一個漁業加工廠,外籍勞工正在剖解三文魚,準備醃製(美國之音歌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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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換湯不換藥”修飾外籍勞工制度

日本內閣週二(4月4日)會議決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實施《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適正化(合理化)法》,加強對企業僱用外國人技能實習生的監督功能,務求改善外籍勞工在日本遭遇剝削和虐待的現狀,以及制度本身在日本內外已構成的惡劣形象。

日本內閣決定實施的《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適正化法》,是從今年11月1日起,日本企業 僱用 外籍勞工要向今年政府厚生勞動省和法務省合作成立的“外國人技能實習機構”申請實習計劃,經批准才能僱用 。

日本政府這一加強管理企業僱用外勞的舉措,既是為了改善日本經常揭發外勞遭剝削或虐待案,也是為了加強防備以中國人為主的外勞失踪案,導致這一實施超過30年的制度已成日本內外廣泛惡評的問題,務求改變形象。

掛羊頭賣狗肉

“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的前身是1981年日本製定的“外國人研修制度”。二十世紀60年代後期起,日本企業為了把在海外(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僱用的當地人送回日本短期受訓,日本製定外國人研修制度,作為一種工作簽證依據。

外國人研修制度很快變成日本農、林、牧、漁、工業的中小企業僱用外國人從事人手不足的3K(日語骯髒、危險、艱辛的發音)工作手段,1983年日本有超過1萬名外勞,2015年遞增到19.3萬人,去年上半年就有21萬人,主要來自中國,近年還有越南等東南亞國家。

80年代日本傳媒已開始揭發一些鑄鐵廠、菜園等毫無技術可學的企業老闆、農場主為了防範外勞因待遇差和工作辛苦而逃離,扣押護照、扣薪強制儲蓄等引發的勞資糾紛。

1993年,因倍受批評,研修制度易名技能實習制度,但實質依舊。1997年日本把原來1年簽證期延至3年、最多可至4年,更使得該制度已遠離初衷,完全變成僱用外勞制度。利用該制度的約9成是中小企業,規定的74業種包括農林牧漁、建築、木工、縫紉、染色等。日本厚生勞動省去年調查全國5173家僱用外勞的企業,違反外勞基準的就有3695家。

另一方面,外國人借打工為名,來日本非法居留的個案迅速遞增。據法務省說,2011年失踪的外勞為1534人,2015年遞增到5803人,其中中國人佔最大比例,5年來已超過1萬人,其次是越南人和緬甸人,法務省疑慮非法居留可能令日本治安惡化。

涉及權錢交易

但這個千孔百穿的制度至今不但毫無廢止跡象,而且經政府審議會、研究會等再三修飾,還有擴充成為日本引進外籍護理、外籍女傭的主流趨勢,並打算延長簽證。

2000年東京檢察廳特別搜查部調查日本國會討論延長外勞簽證時,時任厚生勞動大臣的自民黨議員村上正邦收受東京一個中小 企業經營者福祉事業團體的5000萬日元(約45萬美元)賄賂案,同年警方逮捕該團體理事長,2001年逮捕村上及秘書,2008年經日本最高裁判所定 罪。該案被揭過程中,當時自民黨十幾名國會議員曾涉嫌受賄。

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一直受到日本傳媒、輿論批評。輸入“外國技能實習制度”,網絡會自動跟上“奴隸”、“失踪”等詞。自民黨議員河野太郎也在他的博客裡指責該制度“安全是假的”。但日本社會整體而言不關心,國會每次討論該制度時,支持的大臣們總是辯解說大部分企業很好,極少數不良企業通過加強管理就能杜絕問題等,還強調許多外國技能實習生回國後能發揮所長,反對建立正規的引進外勞制度。

政客們和政府不願公開說的是,“學技能”的美名能壓低薪水,迎合中小企業。而且只要送國人出國門的外國政府沒意見,日本就可睜一眼閉一眼不改現狀。

剝削與虐待案

雖然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時,宮城縣女川町傳出一位水產業老闆為了十幾名中國東北女工的安全,放棄自己生命的美談,記者2014年走訪北海道時也幾次聽到在漁業、畜牧業打工的中國勞工說老闆待他們很好,“像家人一樣”。

但2006年提供豐田汽車零部件的23家企業被揭發違反日本規定的最低薪金標準、岐阜縣內一成衣加工廠也被揭支付外勞時薪 僅300日元(約2.7美元),不到政府規定最低時薪的一半;2008年愛媛縣一毛巾廠剋扣3名中國勞工薪水被告發,法庭判決工廠支付100萬日元(約 9100美元)欠薪後,該廠把3人騙回中國拋棄;2013年一名在長崎縣打工的孟加拉勞工狀告一企業和中介公司以租金、水電費等藉口扣她月薪9成,實際每 月只獲1萬日元(約91美元);2015年在茨城縣農村打工的1名中國女工狀告遭受性騷擾和扣薪,只能賺到加班費,而試圖協助該女工的一名日本機構職員疑 因協助被解僱。

2013年日本律師連合會向政府提出盡快廢止技能實習制度的意見書;愛知縣律師會也向政府提交徹底修改制度意見書;今年1月外國人技能實習生問題律師會發表聲明,譴責該制度。

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書2006年起批評日本的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2010年以來更每年指責;聯合國和國際人權機構、勞動機構等也派員訪日調查,提出日本應建立正規外籍勞工制度的報告書。

日本青山學院大學法學部講師、人權活動家高橋宗瑠說:“外國技能實習生制度本來是日本接受發展中國家國民來日本學先進技術,然後帶回母國去,作為日本對國際社會的貢獻。但現在許多外國人實習生的遭遇,與幾百年前西方奴隸制的光景不相上下”。

當事國不出聲

另一方面,在東北為主的中國城市,1981年以來辦理去日本打工手續的中介公司林立,偏遠鄉鎮還有中介到城市中介的公司。“到日本賺大錢”的傳聞促使不少農民舉債幾萬至十幾萬人民幣繳付中介費、保證金等送兒女去日本,並對親友說“去日本做研修生”,說含糊時聽來還成“做研究生”。

研修生或技能實習生都不准帶家屬,抵日後因迫於還債,生活極端節約,加上語言不通,很多人陷入孤獨絕境。2015年在廣島一牡蠣養殖場打工的大連人陳雙喜因懷疑留在中國的妻子出軌鬧離婚,情緒波動。事發當天他又懷疑同事說他壞話,用開牡蠣刀捅死兩人、捅傷6人。

據一些在日本打工的中國勞工說,即使能得到正常收入,就是省吃儉用,頭兩年的收入也全部要用作還債,最快第三年才開始存錢,所以他們也希望日本能延長簽證。

對不少本來就有意偷渡日本的中國人來說,中介費雖不比偷渡費便宜,但至少沒生命危險。他們合法抵日,就算護照被企業扣押,也會很快自動失踪,哪怕變非法身份也要多賺錢。

在日本,從未看到中日糾紛談判或對話桌上討論中國勞工在日本遭遇剝削或虐待議題的報導,也從未聽說東南亞各國為近年增加到日本打工的本國勞工要求公道。

對日本11月將實施新規定,日本傳媒輿論反應非常冷淡,顯示無非又是一次“換湯不換藥”的修飾看法。至於新成立的認可法人“外國人技能實習機構”在日本民間看來,也無非是退休官僚多了個新去處,而且還是有審批權的多油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