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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星期四(6月23日)裁決紐約一個限制槍支的法律違反憲法。
大法官們以6比3作出的這項裁決預計讓紐約、洛杉磯和波士頓等美國大城市和其它地區有更多的人能夠合法帶槍上街。這是最高法院10多年來首次有關槍支案件的裁決,預計會對美國大約四分之一的人口產生影響。
目前,在德克薩斯州、紐約州和加利福尼亞州最近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後,美國國會正在積極努力製定槍支法律。
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在多數裁決意見中寫道,憲法保護“一個人在家外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
多數裁決意見認為,紐約一個要求民眾展示攜帶槍支的特別需求才能獲得公開攜槍執照的法律違反憲法。多數大法官的意見認為,這個要求違背了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有及攜帶武器”的權利。
加利福尼亞、夏威夷、馬里蘭、馬塞諸塞、新澤西和羅德島等州都有類似的法律,可能會因為這項裁決而受到挑戰。拜登行政當局的立場是敦促大法官們維持紐約的法律。
紐約法律的支持者表示,裁定法律違憲會最終導致街頭出現更多的槍支和更高的暴力犯罪。
美國大部分地區槍擁有者能夠合法公開攜帶槍支,但在紐約和一些擁有類似法律的州,公開攜槍的難度要大些。1913年通過的紐約法律規定,一個人若要在公開場合隱秘持槍,必須在申請執照時出示有具體攜槍需求的“適當理由”。
州政府發放非限制性和限制性的執照,前者允許一個人在任何地方攜帶槍支,後者只允許一個人為打獵和打靶等特殊目的或往來於他們的營業地點之間時攜帶槍支。
最高法院2010年對一項槍支案件做出了重要裁決。大法官們在這項裁決和2008年的一項裁決中明確全國民眾有權在家擁槍自衛。這次的裁決涉及在住宅外持槍的問題。
最高法院之前表示在政府辦公樓和學校等“敏感地點”限制攜槍沒有問題,限制重罪犯和精神病患者攜槍也沒問題。
對紐約的法律提出的挑戰是由紐約州步槍及手槍協會(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和兩名尋求家外非限制性攜槍能力的男子提出的。
最高法院的裁決似乎與公共意見有所不同步。美聯社AP VoteCast的選民調查顯示,2020年總統選舉中的選民有大約一半認為美國的槍支法律應該更嚴格。另有三分之一的選民說,法律應該不變,只有大約十分之一的選民說槍支法律應該更寬鬆。
這項調查顯示,五分之四的民主黨選民說,槍支法律應該更嚴。幾乎一半的共和黨選民說法律應該不變,另一半人有一半認為法律應該更嚴,一半認為應該更寬鬆。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