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窗口- 追索被掠奪文物的法律

  • 亞微

2009年法國佳士得拍賣行計劃拍賣鼠首和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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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窗口- 追索被掠奪文物的法律


被掠奪文物長期以來一直是困擾文物界的一大難題,國際上嘗試了包括跨國訴訟在內的各種辦法進行追索,但迄今為止仍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下面的法律窗口節目,記者亞微要通過幾案例介紹在文物追索方面作出的一些努力。

英國首相卡梅倫2013年12月對中國進行了3天的正式訪問。他在新浪微博上開設帳號,吸引了眾多網民觀光。中國網民要求英國歸還19世紀在北京掠奪的藝術珍寶。龍騰網官方微博:【中國對卡梅倫說:歸還被掠奪的中國文物】這次訪問到目前為止已經簽訂了價值56億英鎊的交易,但卡梅倫被中國的國營媒體和尖酸的網絡用戶嘲笑。由前副總理曾培炎領導,成員中多位頂級政府官員和經濟學家的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在微博上問:“英國甚麼時候歸還非法掠奪的文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1年的報告顯示,中國流失文物高達160多萬件,分散在47個國家的200個博物館內,其中大英博物館約有2.3萬件,而流失在私人手中的中國文物則更是不計其數。中國專家估計,流失海外算的上級別的中國文物在2,000萬到3,000萬件之間。

劉洋說﹕“因為通過我們國家海關辦理合法手續出去一二級以上的文物是不可能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在怎樣的情況下,甚麼級別的文物,才能出境,我們已經牢牢地把界限分清楚了,從海關正式手續出境的文物幾乎沒有。”

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北京天依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劉洋曾經作為民間自發的中國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行動國家律師團的首席律師和負責人,親赴法國巴黎追索從圓明園被盜走的兩尊銅獸首。

2009年,法國佳士得拍賣行計劃拍賣鼠首和兔首的消息傳出,在中國民間引起了強烈反響,因為這兩尊獸首出自圓明園十二生肖人身獸首銅像組,是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後被掠奪到海外的。

劉洋說﹕“我作為首席律師直接赴巴黎,對佳士得拍賣行拍賣文物的行為提出訴訟,請求巴黎一家大審法院下令對這起嚴重侵害中國人民感情的拍賣會,以及造成中國,當然也是世界文物流失的拍賣行為暫停拍賣,等待查明有關文物線索或確定文物將來的保管人時再作考慮。”

劉洋律師說,為了增加勝訴的可能性,他們沒有直接提出讓文物回歸中國,而只是請求法庭實施暫拍令。但是,法庭最後判決中國律師團敗訴,理由是中國律師團在法國委托幫助打這場官司的團體不具備原告資格,沒有權利要求法庭禁止佳士得拍賣行拍賣文物。

慶幸的是,2013年4月26日,法國皮諾家族在買下這兩尊銅獸首後表示將其無償捐贈
給中國政府,使這兩件國寶在流失海外150多年後終於完璧歸趙。

但是,通過法律手段追索文物也有成功的時候。猶太裔美國老人瑪麗亞阿爾特曼(Maria Altman)生前為了爭奪奧地利畫家克里姆特的五幅名畫的所有權,一度把奧地利政府告上了美國法庭。克里姆特的這幾幅繪畫最早屬於瑪麗亞家族的財產,二戰期間被納粹德國侵吞,二戰結束後又被轉給了奧地利國家美術館。

瑪麗亞稱,奧地利政府是通過不正當手段把這些繪畫竊為己有的,但奧地利政府辯解說,瑪麗亞的伯母生前立下遺囑,要把這幾幅繪畫捐贈給奧地利國家美術館。由於此案被追溯到二戰時期,且涉及美國和奧地利兩個國家,因此要打贏這場訴訟,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04年判決說,根據美國國會1976年通過的“外國主權豁免法”,瑪麗亞可以在美國法庭對奧地利政府提出訴訟,換句話說就是,美國法庭有權審理這起針對奧地利政府的訴訟。判決還說,“外國主權豁免法”具有回溯性,亦即雖然這個案子發生在二戰時期,該法律不僅適用於1976年以後發生的案子,也適用於此前發生的案子。

之後,奧地利一個仲裁法庭在2006年又判決說,克里姆特的這幾幅繪畫是奧地利政府在納粹統治期間從瑪麗亞家族非法侵佔的,因此必須無條件歸還。由於瑪麗亞和奧地利政府事先同意通過仲裁法庭解決紛爭,因此奧地利政府最後不得不把這些繪畫歸還瑪麗亞。

華盛頓市“安卓律師事務所” 的律師托馬斯克萊恩(Thomas R. Kline) 指出,儘管如此,訴訟時效仍是文物追索時難以逾越的主要障礙之一,再加上文物所有權記錄缺失以及文物被盜舉證困難等諸多困難,文物追索的訴求通常不是在法律的基礎上提出的。

克萊恩說﹕“以被掠奪的圓明園銅獸首為例,這些在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被掠奪的文物不受任何一條國際法的約束。很顯然,它們是被人盜竊走的,如果遲遲得不到歸還,的確會傷害文物原屬國人民的感情。但是,沒有法律要求必須把它們歸還,因此,文物追索訴求通常是基於倫理道德原因作出的。”

科文頓柏靈律師事務律師埃森斯塔特(Stuart Eizenstat)進一步指出,由於國際上還沒有比較完善的涉及文化財產追索的法律,有關糾紛主要通過外交政策和雙邊關係手段解決。斯塔特曾任美國駐歐盟大使,卡特總統執政期間擔任白宮首席國內政策顧問,克林頓總統任職期間擔任美國財政部副部長,目前從事包括被掠奪藝術品索回在內的法律業務。

埃森斯塔特說﹕“歸根結底,這更多是個道德問題和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因為還沒有一套公認的國際法準則明確覆蓋這個領域。雖然出現過一些零零星星的針對納粹時期被掠奪的藝術品的法規,但是,它們都是基於自願原則。目前,我們還沒有強制性法規可以解決包括被納粹掠奪的藝術品以及中國圓明園銅獸首在內的文物追索問題。”

總的來說,國際法在文化財產追索方面一直是莫衷一是,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簡稱“1970年公約”,提出了文物的原址保護原則,也就是說,文物只有在原屬國以及本土文化中才能保持其完美的生命力。但是,主要是來自文物佔有國的18家博物館針對這個公約發表了“環球博物館價值”宣言,反對把包括在戰爭中非法掠奪的文物和藝術品歸還原屬國。由此看來,只要文物追索的法律仍不完善,有關文物追索的爭論和法律糾紛就會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