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美國的盲人法律維權人士陳光誠和德克薩斯州基督教人權組織“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4月25日應邀來到美國首都華盛頓,出席了美國律師協會的年度會議,並就中國律師面對的倫理道德挑戰以及涉及中國民主和法治的一係列問題發表了講話。
現年41歲的陳光誠因為調查和揭露山東省臨沂地區13萬起強制墮胎和結扎的案例,受到當地政府的迫害,並於2006年被判刑4年零3個月。出獄後,他和家人一直處於軟禁之中,飽受毒打和精神折磨。2012年4月,他在友人的幫助下奇跡般逃離所在的村庄,進入美國大使館尋求庇護,之後被大使館官員護送到醫院接受治療。在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下,中國政府最後終於做出妥協,同意他離境。在經歷了千辛萬苦之後,陳光誠一家於同年5月抵達美國紐約。目前,他在紐約大學學習和研究法律。
陳光誠在發言中提請長期生活在自由社會的人們關注專制政權下的恐怖行徑以及對人的尊嚴的踐踏和生命的迫害。他指出,中國大陸公檢法司表面上很健全,且互相監督,實質情況並非如此。
他說﹕“在中國,凌駕於國家和政府之上,還有這麼一個黨,從黨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部門,都有一個相應的黨委來控制政府的相應部門,比如說,省裡有個省黨委控制省政府,省長只是二把手,省委書記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即使到每個村子,都是這樣的。所以,整個國家權力和政府權力被壟斷,被挾持。”
陳光誠進一步指出,在這個過程中,黨委又通過一個叫作政法委的部門來控制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部,把持著國家權力。
他說﹕“表面上看,他們互相存在監督的關係,但事實上,政法委控制一切,法律怎麼審查、怎麼起訴、怎麼審判,都由它來決定。它領導掌握所有公權力,卻不承擔任何社會責任。在中國的法律體係中,從黨中央到地方的村黨委,任何一級都有這樣一個機構,堂而皇之地可以不被中國法律追究,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他們不能被作為被告起訴。”
陳光誠表示,近年來,中國民眾的權利和法制意識迅速覺醒,在2005年到2006年期間,百人以上的抗暴群體性事件大約5萬7千起,如今每年超過20萬起。在這個過程中,當權者一方面羅織各種罪名構陷維權人士和維權律師並試圖把他們關入監獄,另一方面透過律師資格審查和律師執業資格審查制度,恐嚇要挾為他們提供辯護的律師。
他說﹕ “律師每年要把自己的律師資格證和律師執照交給由共產黨控制的司法局審查。每年如此。真正的目的是控制你,要你聽它的話,如果不聽它的話,就不給你審查,讓你無法執業。很多律師就是因為堅決主持公道,堅決為受到當權者報復並蒙冤受害的人辯護,丟掉了律師資格或律師執照,甚至有些律師事務所被關停,讓他們的生活都很艱難。”
陳光誠提出,有一種論調說,經濟發展了,社會必然會發生轉變。但是,中國大陸多年的經驗表明,真正使社會發生變化的是人們的正義之心。他強調,信息時代已經到來,在全球距離已經不是最大的障礙的情況下,人們只要願意,無論在何時何地,都可以對另外一個不公正的地方所發生的任何事情發出聲音並起到重要的作用。
陳光誠會後在接受VOA衛視記者的採訪時表示,來美後繼續學習和研究法律對他在幫助促進中國民主和法制方面有很大的幫助。
他說﹕“美國憲法和中國非常不同的一點是,美國憲法明確規定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也就是立法機關-美國國會不得立法限制公民權利。這一點在中國憲法中是找不到的。不僅僅是中國憲法裡沒有,而且民眾當中也沒有這個概念。這非常重要。我昨天剛從德國回來,德國憲法中直接寫人的尊嚴不得觸碰,這些概念跟中國憲法中好不容易才寫進去的‘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不在一個層面上的。它不尊重、不保障,我們怎麼辦?”
“華援助協會”作為基督教人權組織長期以來一直從事促進中國民主和法制的工作。該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指出,中國執業律師目前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律師自身的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傅希秋說﹕ “如果說守法的、本身是維護法律尊嚴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師工作者自己的生命權、財產權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並且在他們按照法律規定執業時,僅僅因為觸及了當局所謂的敏感案例,例如涉及宗教自由、結社和人身權利、法輪功、上訪以及計劃生育的案例。這些都是不能辯護的案例。當律師按照他們的良心和正義去執業,並且為這些弱勢群體辯護時,他們卻要顧慮自己的人身安全,顧慮自己家人要受到多大的迫害,例如高智晟律師以及最近發生的一些律師的案子。當他們受到這樣的脅迫時,中國的法制怎麼進行呢?”
傅希秋牧師指出,除了律師之外,被政府判刑的政治異議人員同樣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他特別提到,前“中國發展聯合會”的創辦人彭明就是因為作為公民談論對社會問題的看法被政府陷害和抓捕,全家被迫逃亡。後來他被中國當局綁架回中國,並且被判無期徒刑。彭明在監獄中被剝奪了作為犯人享有的接受治療和聘請律師的基本權利。
彭明16歲的女兒彭佳音會後在接受VOA衛視的採訪時指出,聯合國難民事務署給予他
父親合法的美國難民身份,聯合國任意拘禁工作組也聲明他是被強制拘禁的。
他說﹕“首先,他的被捕以及被判無期徒刑直接違反了《難民地位公約》難民不遣返原則。其次他被強制剝奪了個人自由和會見律師和審訊的權利。最重要的一點,在中國,願意為人權案子辯護的律師寥寥無幾,陳光誠先生在會上也提到這一點。最後,我父親被剝奪了接受治療的權利。我請求美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對這樣公然踐踏國際人權法的行為採取行動。”
在另外一方面,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今年年初在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政法機關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誓言要堅決反對執法不公和司法腐敗,進一步提高政法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