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星期五已經把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遣返回中國,並已在星期六下午抵達北京。他長達12年的逃亡生涯從此結束。
*特別通道,避開媒體*
在加拿大聯邦法院拒絕了賴昌星有關暫緩遣返的要求之後,大批媒體記者就在溫哥華機場等候,準備採訪賴昌星被遣返登機的鏡頭。
但從星期四凌晨到星期五下午,卻完全沒有見到賴昌星的蹤影。直到星期五傍晚,當地警方向媒體透露,賴昌星已經登上飛往中國的航班。隨後,中國官方新華社也發出短訊,證實賴昌星已經离開溫哥華飛往中國。
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向美國之音證實,賴昌星是乘坐加航029號航班,從溫哥華飛往北京的。航班計劃起飛時間是當地時間13點55分,但由於賴昌星的登機,導致航班晚點50分鍾。
這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消息來源表示,賴昌星是通過特別通道,避開媒體直接登機的。兩名加拿大官員負責押解賴昌星。他們將在北京機場向中國警方移交賴昌星。
*律師遺憾,中國歡迎*
加拿大聯邦法院星期四傍晚作出決定:拒絕賴昌星暫緩遣返的要求。理由是,中國向加拿大政府所作的承諾是可靠的,賴昌星回到中國之後不會受到酷刑虐待,更不會被判死刑。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對賴昌星被遣返表示遺憾,他怀疑中國政府的承諾:“同案中已經有8人被判處死刑,賴昌星的哥哥也在監獄中死亡,所以中國的承諾不能相信。”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加拿大法院的決定公布之後不久,就立即表態歡迎這項決定。
*破例承諾,難以推翻*
在此之前,中國在原先向加拿大承諾不會判處賴昌星死刑、不會對他進行虐待的基礎上,又破例承諾允許加拿大使館派人定期探視沒有加拿大國籍的賴昌星,並旁聽他的法庭審判。
加拿大前任駐中國大使貝祥認為,賴昌星案已經成為中國抓捕逃亡海外的經濟罪犯的標杆,具有某種象征意義,因此相信中國政府會遵守承諾:“我認為如果中國政府違背承諾,將不但失信於加拿大,也會在整個國際社會造成沒有信譽的不良印象。”
*12年官司,終到盡頭*
中國官方指控賴昌星和他的廈門遠華公司走私逃稅達800多億元人民幣。賴昌星於1999年持香港護照進入加拿大,轉年提出難民申請,但他的申請於2002年被拒絕;隨後,賴昌星連續多次提出上訴。
2006年,加拿大移民部完成對賴昌星遣返的風險評估,認為他被遣返回中國之後,不會面臨風險。賴昌星立即對這項結論提出上訴,並獲得胜訴。當時聯邦法院裁定,移民部必須重新評估賴昌星的遣返風險。
5年之後,今年7月7日,移民部終於完成了第二次風險評估,仍然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沒有危險。移民部隨即將他逮捕,並立即展開了遣返程序。雖然幾經周折,但終於把他成功遣返。
*警方不究,只為遣返*
賴昌星在溫哥華生活期間,曾經被人指控詐騙幾十萬加元。加拿大警方在調查時發現,賴昌星同在當地活動的華人黑社會組織“大圈幫”成員來往密切,特別是同前年被人謀殺的一名“大姐大”更有大額金錢往來。而且還同私設賭場、走私等案件有關。但警方始終沒有正式提出指控。警方擔心一旦指控,相關的司法程序會持續長達幾年,可能會影響移民部的遣返進程。
*時過境遷,效果不在*
由於賴昌星曾聲稱掌握著中國官方高層的一些機密,因此外界估計,他一旦回到中國,可能會引發新一輪權力鬥爭。但《遠華案黑幕》一書的作者盛雪則認為,時隔12年之後,中國政局早已不同於當初,賴昌星已經沒有什麼爆炸性效果了:“今天中國政府所要面對的困境應該說是比賴昌星逃出來的1999年更加嚴峻得多了。特別是今年春天以來的茉莉花革命、全國各地的維權抗暴行動等等。我相信,中共內部不管是哪一派應該說都會非常小心,不會輕易地動用賴昌星這顆棋子,以牽動整個政局大的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