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原定今年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市民必須購買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棄置垃圾,違例者有可能被罰款甚至入獄。由於垃圾徵費的執行細節相當複雜,包括如何棄置大型廢物官員解說不清晰,隨即引起社會更大爭議,港府隨後在上星期五宣佈押後至8月才實施垃圾徵費。有評論分析,相關條例由”愛國者治港”的立法會通過,反映立法粗疏脫離民意,官員解說拙劣,延後實施都可能會變成“垃圾災難”。
香港立法會在2021年8月底通過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簡稱垃圾徵費。當時的立法會處於延任的狀態,只剩下建制派議員,所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2020年11月辭職,2021年2月28日有參與民主派初選的民主派議員差不多全部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大部份被告還柙候審。
港府一再延後實施垃圾徵費
垃圾徵費的原意是希望減少棄置固體廢物,即是所謂“源頭減廢”,但是條例只是針對垃圾收費以“按袋模式”以及“按重模式”收費,市民必須購買政府指定的垃圾袋棄置垃圾,違例者有可能被罰款甚至入獄,但是政府一直沒有處理好回收配套的措施,以及宣傳推廣“源頭減廢”的理念,政策實施前大部份市民對垃圾徵費的執行細節,尤其是發現違規垃圾時當局如何執法。
條例通過超過兩年,當局一直未能實行,直到2023年中才決定在同年的年底實施,但後來當局又以考慮到物業管理和清潔工人聖誕、新年多人放假,前線人手不足,為免運作初期混亂,延遲至今年4月1日才實行。
據相關條例,在垃圾徵費實施後,如果有人違規扔垃圾,每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為1,500港元(約200美元),如果違規情況嚴重,又或者屬多次違例,有可能會以傳票方式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萬5千元(超過3,200美元)以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最高可罰款港幣5萬元(超過6,400美元)以及監禁6個月。
官員解說引發市民不滿
由於垃圾徵費的罰則不輕,但是執行細節相當複雜,包括如何棄置大型廢物官員解說不清晰,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上星期三(1月1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如果市民棄置大型垃圾例如地拖棍時,可以鋸開兩截再放入指定垃圾袋節省費用,不少市民批評政策混亂,甚至脫離民情,難道垃圾徵費實施後,每個家庭都要自備一把鋸處理大型垃圾﹖
其後環境保護署長徐浩光上星期四(1月18日)接受親中傳媒《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政府會加強宣傳垃圾徵費,但他認為市民同時要樹立守法意識,甚至質疑市民“清不清楚好多時候是看你自己想不想弄清楚,如果你想不清楚,幾時都是不清楚”。
這些官員的言論隨即引起社會更大爭議,有網民認為,為了避免垃圾收費,有可能會把垃圾棄置於街道垃圾桶,甚至會把垃圾帶到偏遠地方棄置;亦有可能會把垃圾囤積於家中、或把垃圾沖落廁所等“奇招”以逃避徵費。此外,有網民認為相關政策亦會導致市民減少購物,有可能引發商店倒閉潮。
由於回收配套等設施不足,加上官員對政策的解說令市民無所適從,甚至引發社會更大不滿,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上星期五(1月19日)召開記者會宣佈,押後至8月1日才實施垃圾徵費。
民主黨形容垃圾徵費或“大難臨頭”
身兼民主黨中委的反圍標大聯盟召集人莊榮輝,上星期四(1月18日)出席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網台節目“Chat DP with Emily Lau”批評,當局解說政策為時太短,對於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物業管理需要“執手尾”,莊榮輝坦言如果很多屋苑居民都不合作,或者有一半人不合作,業界收集垃圾風險將會大增,他形容目前是香港市民趁垃圾徵費實施前掉垃圾最多的時候,如果當局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將會出現“大難臨頭”的情況。
莊榮輝說:“就算那個物(業)管(理)公司或者清潔公司,用一個已繳費的大垃圾袋,包著所有(住戶)的垃圾,只要那個垃圾袋裡面‥‥‥”
劉慧卿說:“(大垃圾袋)裡面有些不是那些(政府認可)垃圾袋(包裝的垃圾)‥‥‥”
莊榮輝說:“都是不可以的。”
劉慧卿說:“即是它(當局)要打開那個大垃圾袋來檢查有沒有(違規垃圾)。”
莊榮輝說:“這個就是‘大難臨頭’的地方了,阿姐(劉慧卿),因為它(當局)就沒有叫你(物業管理或清潔公司)一定要去檢查那些垃圾,但是(業主立案)法團就著這樣收集垃圾是有責任的。”
莊榮輝表示,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在公眾地方,收集用政府指定大型垃圾袋包裝的垃圾,會被當作是屬於法團的垃圾,如果大垃圾袋裡面包裝的垃圾有不符合當局規則,例如沒有個別用指定垃圾袋包裝好,理論上法團都要負責任。
市民趁徵費前掉垃圾或現垃圾“爆煲”
劉慧卿問及,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是否要聘請更多清潔工人,檢查所有大型垃圾袋內是否有違規垃圾,沒有用指定垃圾袋包裝,還可能要逐戶搜查棄置違規垃圾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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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榮輝表示,近日與多名大廈管理人士討論,認為現階段只打聽到一個“可行”方案,就是圍封大廈所有樓層的垃圾房,只開放大廈地下一個大垃圾房,每日限時開放3小時讓住戶掉垃圾,期間有職員看守掉垃圾的住戶是否有使用政府指定垃圾袋。
不過,莊榮輝又表示,即使執行這個方案,亦難以阻止住戶棄置垃圾在大廈樓層走廊或後樓梯,他亦觀察到市民在垃圾徵費實施前大量棄置垃圾,形容目前是香港最多垃圾的時候,如果當局在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他認為會出現垃圾“爆煲”的情況。
批當局只強調罰則令市民互相監視
對於政府宣佈延後至8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莊榮輝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拖延總好過不拖”,但仍未能釋除市民對垃圾徵費執行細節的疑慮,尤其4月1日起在政府部門及相關樓宇“先行先試”,只有4個月時間“先行先試”,是否能解決以往多年未能解決的問題﹖
莊榮輝又表示,2019年後的區議會政府已經不視為諮詢組織,在垃圾徵費的執行上沒有廣納民意,加上只是強調罰則,官員回答執行細節又不清不楚,甚至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認為,要加設更多閉路電視CCTV監視市民有沒有違規掉垃圾,將香港變成一個互相監視及仇恨的社會,與源頭減廢的立法原意背道而馳。
莊榮輝說:“不是政府講那種一定要做(垃圾徵費),我們(市民)大家互相監察,你見到人家這樣(違規棄置垃圾)你要舉報,即是常常搞到一些事情這樣劍拔弩張,最後受害那個是它(政府)自己,你(政府)同我(市民)要咬文嚼字、要我們做得清清楚楚,好啊,我現在站出來問得你清清楚楚,你就答我吧,你又答不到,所以有時我覺得你(政府)同市民講,那個(垃圾徵費)的概念是這樣(源頭減廢),我們有一些寬限期,你從教育上叫市民(守法),這是‘公德心’而已。”
評論員批愛國者治港議員橡皮圖章都不如
時事評論員譚美德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愛國者治港”的立法會議員缺乏民意認受基礎,他形容比“橡皮圖章”更不如,最近見到民意對垃圾徵費非常反彈,才出來“講風涼話”,他形容這些言論比“粗口(髒話)更難聽”,反映立法粗疏脫離民意,官員解說拙劣,延後實施都只會變成“垃圾災難”。
譚美德說:“(立法會議員)要交待的不是向市民,到政策推出的時候,發覺市民的反彈大到不可想像,甚至乎會影響到某一些政黨在地區基層的利益,你不要忘記很多政黨特別是一些傳統大黨,例如民建聯它在區議會(選舉)裡面(議席)的”斬獲”是出奇地多的啊,當出現(垃圾徵費解說混亂)的情況的時候,它就好像出來講一些要代表市民講的東西,但是大家都問一個問題,你一早不講﹖而且你在立法會裡面你是擁有相當之多的權力的,所以現在聽下去的時候,真的”難聽過粗口”,不是一個‘橡皮圖章’那麼簡單,而是說他們(立法會議員)講的話,是‘涼(冷)過今日的天氣’(只有攝氏7度左右),那些‘風涼話’是不能入耳的。”
譚美德批評,港府官員解說垃圾徵費政策時有仇視市民之嫌,一再強調違規棄置垃圾的罰則,但沒有便民措施的配套,例如增加垃圾分類回收的收集站等,他認為當局再押後4個月至8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在政府部門先行先試都可能會變成另外一個“垃圾災難”,因為當局仍然沒有安排足夠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