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接近一年半的香港《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還柙接近一年半後星期二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但求情和判刑將會押後至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法案件審訊完成後,法庭才擇日處理。據控方透露,部份被告將會在黎智英案出庭作供。另外,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就國安法案件代表抗辯,被上訴庭駁回後,律政司星期二正式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排期星期五早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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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4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已經停運接近一年半的《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以及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等4項罪名,早前被分拆成兩宗案件處理。
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還柙近一年半後認罪
被還柙接近一年半的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星期二(11月22日)早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出庭答辯,警方的保安明顯加強,有苛槍實彈、身穿反恐背心的警員戒備。
法庭的旁聽席坐滿各被告的家屬及前同事,各被告被帶入犯人欄的時候,旁聽席的人士向他們揮手,林文宗舉起大姆指回應。6名被告被看守他們的7名懲教署人員分隔就坐,由於犯人欄空間狹小,楊清奇和張劍虹被安排坐在前排位置。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不設陪審團。6名被告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且同意控方宣讀的案情,另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罪行重大可判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刑期
控方透露,部分被告將會在黎智英國安法案件作供,包括張劍虹,據多家香港傳媒報道,陳沛敏及同案另一被告亦會作供,連同早前控方透露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估計黎智英國安法案件至少有4名污點或特赦證人作供,本案6名被告會等待黎智英案完結後,法庭再擇日求情及判刑。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可以判監禁3年以上、10年以下;“情節嚴重”者須判5至10年刑期,“情節較輕”者則判5年以下刑期,罪行重大者可判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刑期。
控方表示,打算呈交案例給法庭參考,法官杜麗冰表示,國安法是“嶄新的法律領域”,希望各方協助法庭量刑。辯方表示,案情較複雜,預計需時一日求情。
支持者指控罪荒謬
6名被告認罪後,法官宣佈各人罪名成立,散庭後被押解返回監獄等候判刑,期間大批警員封鎖高等法院外的行人路及一段馬路,也有苛槍實彈的反恐特勤人員護送囚車,亦有支持者在法庭外高呼”加油”等口號。
57歲的香港市民Marsha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理解6名被告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因為各被告已經還柙接近一年半,而這項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Marsha說:“根本這個指控就是荒謬的,但是認罪可以理解,如果無了期地還柙,不如快點了結。”
希望留港支持因社運被捕及等待審訊的人
Marsha表示,過去接近一年半《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及《眾新聞》等傳媒相繼停運後,她認為香港已經沒有公信力的傳媒報道事實,她主要看國際傳媒獲取資訊。Marsha又表示,她的子女已經長大,沒有後顧之憂,不會選擇移民,她又希望留在香港支持因社運被捕入獄及等待審訊的人。
Marsha說:“我的小孩長大了,沒有事情顧慮了,如果我們這樣的人都不留在香港,就會被它完全洗牌了,即是我們會變成全部是中國人的了,我覺得還要有人在這裡支持我們被捕、現在在等候審訊的人。”
控方指黎智英以蘋果日報作政治平台
控方案情指出,《蘋果日報》是香港具有廣大公眾影響力的刊物,而創辦人黎智英自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開始,不時公開宣揚他的政治立場及表態,包括透過《蘋果日報》作為平台及參與示威活動等。
控方表示,港府在2019年3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同年6月9日舉行的大規模遊行展開了反修例風波,儘管港府宣布暫援及撤回修例建議,但仍然無法阻止示威者持續作出暴動、非法集結等犯罪行爲。
控方列出超過150篇涉案文章,刊出日期由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出版的最後一日,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煽動對警察的仇恨,以及提倡以暴力手段、”攬炒”等方式抵抗北京中央政府。
控方列舉的涉案文章包括多篇法庭報道,包括終審法院拒絕黎智英保釋的法庭報道,控方認為,這些文章表面上是報道,當中引述黎智英還押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等問題、被拒保釋時與家人道別等情況,背後目的是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控方形容黎智英是主謀6高層為串謀
案情提及的外國勢力,包括黎智英經常在社交媒體Twitter(推特)帳戶轉載《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內容,並以標籤(tag)的形式,與美國、英國、日本和台灣等地政治人物互動及溝通。黎智英也主持直播節目,訪問的對象包括外國教授和美國前外交官;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與立法會民主派一同會見的美國國會議員,以及加拿大、德國、歐盟,以至“國際社會”的人物。
控方稱,黎智英會召開“飯盒會”,討論和指示《蘋果日報》的出版決策,6名被告是高層人員在《蘋果日報》擔任要職,部分人是“飯盒會”成員,在任何時候都應該知道《蘋果日報》被利用作發布煽動言論和勾結外國勢力的平台,也應該知道黎智英的政治理念,但是依然與他作出串謀行為,形容黎智英是“主謀”,6名被告則與黎智英“串謀”。
評論員指公眾理解6名被告認罪
化名譚美德的時事評論員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已經被還柙接近一年半,公眾會理解他們認罪的處境。
譚美德說:“其實我想一開始大家都知道、正常人都知道,如果控方未準備好,就不應該提出那個檢控,但是它(控方)現在因為”防範之名”,就還柙的時間相當長,給人的感覺就算不講剛剛所講的那一堆罪證的時候,都給人一個感覺是好像拖到想你(被告)認罪為止,那麼我們看看在今年年初(民主派初選)47人案的時候,羅德泉法官或者是在初選案杜麗冰法官都有類似的講法,拖的時間太長、變成法律程序延誤,對其他人都造成不公平,這個是一個客觀大家的觀感,甚至乎之前,律師會會長陳澤銘都講,即是審訊前已經失去自由對被告人不公平,所以你說今日他們認罪,我想很多人都會諒解,就是在一個這麼長時間(還柙)底下,都是相當煎熬。”
譚美德表示,控方對黎智英以及6名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提出的指控,可能對學者及時事評論員都構成壓力,擔心“分分鐘都會出事”。
譚美德說:“它(控方)現在(列)擧的指控,有時(候)我看我想都不只是《蘋果》高層會出事的,甚至乎我們做學者的話又或者是做一些時事觀察的,‘分分鐘都會出事’,因為你在Twitter(推特)上去轉載文章、去tag(標籤)一些政治人物,大家你想清楚一件事情,如果不是因為疫情的原固,可能這段時間已經有香港不少的學者、或者傳媒過去台灣看九合一選舉,以往的做法的話,大家都會轉載、會tag(標籤)一些政治人物,甚至乎是一個外國的政治人物,請問我們是不是又勾結外國勢力呢﹖”
憂慮這次案例會構成寒蟬效應
譚美德表示,控方的案情包括有關黎智英的法庭報道,以及多篇專欄作者的評論文章,他憂慮這次的案例會構成寒蟬效應,令香港的言論自由雪上加霜。
譚美德說:“現在‘大件事’(事情嚴重)了,你所有寫評論的文章的人,大部份都是用中文的,現在不是我有機會去解釋,因為是你(當局)覺得我有問題的時候,你已經是用‘防範’之名,已經令到我分分鐘是陷於這個國安的牢獄之中的話,我當然是寧願不寫了,但是你再進一步看看黎智英案的時候,已經連文字都不需要的了,它(記者)只是事實陳述見到你(黎智英)的神情、或者一些你的病況,這樣已經是在鼓動別人去支持你的話,你想一想連寫都不需要寫,看到已經覺得你是(有犯法嫌疑),你想想還有誰夠膽去寫東西呢﹖即是你再‘加多兩錢肉緊’(很在意地)去寫一些字(文章)出來的話,會不會又變成了另外一個罪證呢﹖這個根本上、所以你見到現在‘萬馬齊喑’”即是用一個(中國)內地講法的話就不失為過,即是大家根本上就寧願不講話了,因為你始終都還要‘自保’的嘛,是不是﹖”
律政司就黎智英聘英御狀上訴至終審法院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等4項罪名,將於下星期四(12月1日)開審,高等法院原訟庭於10月頒發許可,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到香港代表黎智英就該案抗辯。
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的決定並多次提出上訴,至星期一(11月21日)上訴庭拒絕律政司申請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律政司星期二(11月22日)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上訴許可,排期於星期五(11月25日)早上處理,將會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常任法官霍兆剛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