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國家13年的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星期四(11月21日)被以色列總檢察長起訴犯有受賄、欺詐和背信罪。
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在三起案件中指控內塔尼亞胡犯有欺詐罪和背信罪,在一起案件中指控他犯有受賄罪。
指控的核心是有關內塔尼亞胡總理和妻子據稱收受價值超過26萬美元的珠寶、雪茄和其它禮物,以換取政治好處。內塔尼亞胡還被控為了兩家媒體公司向監管機構和議員交涉,以換取他們進行正面的新聞報導。
星期三,內塔尼亞胡在推特上發送了以色列法律學者撰寫的一篇評論文章。他在推文中提到:“現代開明社會沒有任何法庭因為一名公僕獲得正面報導而判其受賄。”
刑事指控不會迫使內塔尼亞胡辭職,但是起訴有可能讓他在即將舉行的選舉中獲勝的機率大打折扣。
今年9月,內塔尼亞胡未能在以色列議會組建聯合政府。他的主要對手、前國防軍總參謀長甘茨星期三宣布他也無法組建政府。
議員們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組建聯合政府,並推選一名議員與總統里夫林一道領導多數黨政府。但他們不大可能成功。如果沒有任何一名議員可以在擁有120個席位的議會掌握61席,以色列接下來要舉行今年的第三次選舉。
在內塔尼亞胡被起訴後,甘茨在推特上做出回應說:“這對以色列國來說非常悲哀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