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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伊核談判代表暗示,由於最後協議的一些內容﹐還沒有談妥,因此他們在6月30號最後期限之前﹐可能達不成協議。
6月30號最後期限即將到來,但伊核談判各方代表表示,還有幾個重要問題沒有解決。
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說, 需要就幾個條件達成‘牢固的’一致,其中包括對可疑核設施進行核查。
英國外交大臣哈蒙德認為,沒有協議勝於一個壞協議。他說:“我們有不能跨越的紅線,如果今後幾天要談判達成這個協議,我們所有各方都必須做出一些非常困難的決定,非常艱難的抉擇。”
伊朗外長扎里夫說,一個好協議﹐需要包括立即解除制裁的內容。他說:“需要立即解除所有制裁,所有經濟和金融制裁。安理會的制裁也必須終止。”
但世界六國主張的是用分階段解除制裁﹐換取限制伊朗製造核武器能力的協議。看來6月底前﹐不大可能達成一項全面協議。
美國國務院戰略對話高級顧問哈夫說:“正如我們曾說過的,6月30號之後,我們可能還需要幾天時間,達成一個可能的最牢固的協議,就跟今年4月在洛桑敲定臨時協議時的情況一樣。”
一些官員說,在維也納,更重要的最後期限﹐實際上是7月9號,屆時,一項強制性的國會審議期﹐可能從30天延長至60天。
但分析人士奧特蘭吉指出,將會談延長至6月以後可能有問題。保衛民主國家基金會創建人奧特蘭吉說:“問題在於,最近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每次延長談判的結果﹐實際上都是更多有利於伊朗一方的妥協。”
核政策專家卡特賴特將軍指出,這是個尋求平衡的問題。前美國參聯會副主席卡特賴特說:“要給伊朗保衛自己主權的能力,但又希望有某種協議,使我們在有充分理由﹐懷疑伊朗在進行秘密活動時﹐能夠前往核查。”
卡特賴特說,如果談判人員達成的協議﹐能夠對伊朗的燃料循環和潛在的違反協議的秘密活動﹐進行有效監督,那就應當是一個好的協議,有助於改善那個地區的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