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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美國司法部恢復了與中國通訊巨頭華為公司的談判,可能暫緩起訴孟晚舟,並允許她返回中國,前提是她認罪並支付巨額罰款。
有分析稱,此舉對加拿大而言是“苦盡甘來”,不過,對美國而言或是“放虎歸山”。
也有分析認為,美國如果對孟晚舟實施引渡和治罪,將激化中國國內民族主義情緒,對兩國政府不利。
那麼,孟晚舟是否會認罪、交錢、走人?美國對華為的司法之戰,對兩國而言具有怎樣的法律、政治和外交含義?
美國律師、時評人高光俊分析,孟晚舟的案子牽扯到中、美、加三方,目前仍在各方博弈和交涉過程中,即使美方司法部門提出暫緩協議的動議,也不能證明任何一方改變了態度。
他說:“就我的理解,從這個案子最開始,中國、美國、加拿大三方政府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互相溝通和協商。就算是在美國普通的刑事案裡,中間達成協議的比例是非常高的。我具體沒有統計數字,但是就我理解在美國的刑事起訴中,至少高達90%的案子最後都達成一個協議。比方說檢控官控你十項罪,全部加起來可能要判50年,但如果你認其中一項罪,那可能給你判三年就完了。這種plea bargain(辯訴交易)的東西實際上一直存在。我們也看到一些報導,孟晚舟說去年團隊已經開始跟美國、加拿大政府協商,好像是說孟晚舟團隊拒絕了。這樣一個演變過程,哪怕今天說美國提出一個暫緩協議的動議,並不等於說美國政府的態度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因為很多刑事案件的起訴,絕大部分最後都是達成一個協議的。達成一個協議有很多原因,並不說哪一方錯、哪一方認輸、哪一方贏了,而是因為他覺得訴訟的成本非常高。另外這個案子很明顯牽涉到中美加三國的政治因素,從這個角度講,我覺得即使現在有這麼一個動議也不能證明哪一方改變了態度。因為這實際上是整個刑事案訴訟過程的一部分。”
中國官方的民族主義媒體《環球時報》英文版刊文稱,美方司法部門提出動議顯示了開放態度。但協議能否達成要看條件能否被各方接受。
法律學者、時評人虞平認為,美方堅守的最低條件就是緩起訴或不起訴,但前提是孟晚舟必須承認她所做出的行為,並且認罰。
他說:“《環球時報》提到了所謂要各方都接受條件,我覺得美方能夠接受的最低條件就是現在這個緩起訴或者不起訴。協議書裡規定對方要認可他已經做出的行為,並且認罰。但是認可行為本身可能不叫'罪'。我們剛剛講的認罪協議是'認罪'(charge)。但是緩起訴或不起訴就告訴你要認這個行為,但是對個人非常有益的是,將來這些東西本來不可以作為一個他有犯罪前科的依據,也就是沒有'罪'的問題存在。但是回到司法的本質,美國聯邦東區法院的法官有權力根據他對這個協議的理解來批准或者不批准。當然他的權力是有限的,這個有限的權力包括他對認罪或者不起訴的條件是不是本身能夠作為實質性判斷?目前來看他是沒有權力做判斷的。換句話講,如果司法部跟華為達成了這個協議,本質上法官是沒有判斷它是不是合適這樣一個餘地。但是他有判斷是不是真實、是不是有違反法律這樣一個權力,所以一切都還在未定之中。但是《環球時報》給出的信息很重要,如果它是代表中國政府的話,那麼它表明中方願意在這個問題上去跟美方最後妥協。而不是再進一步去討價還價,因為我覺得這已經是美方最底的底線了,應該是不會動搖的。”
美國律師、時評人高光俊認為,根據加拿大媒體披露出的信息,孟晚舟案應該很快會有一個結果,中美加三方可能會達成一個協議,但前提應該是孟晚舟和中方要做出一定妥協。
他說:“這個時間已經非常快了,因為到10月份法官應該不會再推遲判決了。我相信放出來的這些消息應該都是差不多的,應該說是我們能夠看到的。英文說的非常清楚,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推遲起訴協議)意思非常明確。這是個前提。至於說罰款,我想對中國政府來說應該不是主要問題。”
但法律學者、時評人虞平認為,中國政府將在孟晚舟是否認罪或認罰的問題上面臨兩難的選擇,因為民眾的民族情緒已經被煽動到很高的程度,一旦妥協將會被解讀為是美、加示弱的表現。
他說:“中國政府在最近幾年,特別是最近10年來,把國民所謂的愛國熱情提高到一個空前的高度,並且不恰當地跟所有東西聯繫在一起。這是把自己政策決定權也綁架到民主情緒上面。所以如果說孟晚舟最後是認罪也好,確認她的行為也好,被認為是向美國示弱的話,中國政府就會面臨一個非常頭痛的問題:怎樣消滅這些所謂的民族主義情緒?”
(美國之音記者尹暄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