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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參議院商業、科學和交通委員會7月31日舉行聽證會,討論外國的互聯網法規如何影響在海外做生意的美國公司。中國和歐盟的網絡監管政策在聽證會上都受到批評。
網絡政策專家炮轟歐盟GDPR
兩名作證的網絡政策專家把矛頭指向了歐盟在5月25日強制實施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專家說,全球500強跨國企業為了應對這部簡稱GDPR法規的要求,一共投入78億美元,那些僱員人數超過25000人的公司中,平均每家公司需要投入3千萬美元來滿足規範要求。
美國出版集團Tronc因為沒有趕在GDPR5月25日的達標截至期限,其負責出版發行的《洛杉磯時報》、《芝加哥論壇報》等美國報紙網站一度在歐盟地區受到封鎖。
到場作證的美國企業研究所訪問學者羅斯琳•萊頓批評GDPR的目的不是在於保護隱私,而是有地緣政治目的。
萊頓在回答議員詢問時說:“我想強調的是,GDPR實際上是一個地緣政治的行動,而不是出於人道的舉動。它出台的背景是歐盟十年來的經濟萎靡不振,還有人們對歐盟的不滿……我所認識的歐洲人要求繁榮,要求向前進,歐洲的公共意見與歐盟強迫採取的途徑並不一致。”
萊頓還認為,美國與歐盟隱私概念的定義不同。她說:“在整部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中,'隱私'這個詞只出現了大概三次,這是他們的專門用來保護數據的措施。
前國土安全部長:網絡問題美中差異大,與歐洲好商量
本月較早時候,美國總統川普批評歐盟委員會對谷歌公司的43億歐元的巨額罰款,說這是歐盟對美國公司的不公平待遇。歐盟的調查認為,谷歌濫用搜索引擎市場主導地位,向其他谷歌產品提供非法優勢。
前美國國土安全部長邁克爾切爾托夫(Michael Chertoff)認為,美國和歐洲價值觀一致,在網絡監管問題上的分歧可以控制,但和中國和俄羅斯等國家達成共識的空間有限。
切爾托夫說:“我認為俄羅斯和中國這樣的國家在控制數據、控制信息這方面和我們有根本上的不同,所以和他們達成共識的廣度很有限。但我認為,對於其他西方國家來說,儘管他們對這個問題的特定方式和我們不一樣,他們的方式更強調監管和微觀干預,但我們認為我們的價值體係是很兼容的。所以我認為我們可以和這些西方國家在整體目標上達成共識,然後在那些我們的公司製造了障礙的分歧和對法規有困惑的方面再努力應對。”
切爾托夫還說,在網絡隱私保護議題上,美國反對讓聯合國成為解決這個問題的平台。他說:“我想美國整體上一直表示反對讓聯合國成為解決這個問題的機制。一部分原因是安理會的否決權,這本質上會將這個進程政治化,即使是互聯網的技術層面都會被政治化,俄羅斯和中國當然很願意這麼做。”
網絡政策專家還認為,美中兩國在網上購物方面也存在貿易不平衡。美國企業研究所的羅斯琳•萊頓說,中國的網絡商務的營業額在兩年前就已經超過美國,但中國設立種種限制,讓美國電商難以打入中國市場,而現在美國人到中國網站消費的人數正在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