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彈劾總統程序的憲法依據: 國會眾議院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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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英語視頻: 美國彈劾總統程序的憲法依據: 國會眾議院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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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彈劾總統程序的憲法依據: 國會眾議院聽證會

特朗普正面臨一個可能最終導致解除其總統職務的程序。美國眾議院正在舉行的彈劾聽證,是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

任何彈劾程序的最初步驟都是要從國會眾議院開始。

眾議院是下院,但在國會兩院中規模較大;國會兩院負責通過法律,監督政府的運作。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唯眾議院,擁有彈劾的權力。”

這是憲法對如何進行彈劾的全部指導。沒有具體規定,也無任何其它參數。

布魯金斯學會伊萊恩·卡馬克說:“此刻的彈劾過程就像大陪審團程序。他們現在所做的只是收集證據,然後會提出指控。”

由於“重罪與輕罪”的模糊標準,彈劾只是一個政治程序,而不是刑事程序。

范德比爾特大學托馬斯·施瓦茨說:“彈劾從實質上講是一個政治進程。並不是有具體的犯罪事實,要由國會來定奪。”

1868年,眾議院只用了三天時間就完成了從委員會起草決議,到對安德魯·約翰遜總統進行彈劾的過程。

當約翰遜以解僱戰爭部長來挑戰國會時,眾議院以壓倒性多數投票贊成彈劾。

對闖入水門飯店民主黨總部事件的調查,最終導致對共和黨籍總統尼克鬆的彈劾調查。

面對妨礙司法、濫用權力和藐視國會的指控,尼克松被迫在眾議院就彈劾條款進行表決之前,於1974年8月辭職。

1998年,民主黨籍總統克林頓因對與白宮實習生髮生性關係的調查撒謊而被彈劾。但是他沒有被免職,因為他在參議院被判無罪。

當時共和黨主導的眾議院通過了指控克林頓作偽證和妨礙司法公正的彈劾決議,投票大都以黨派劃線。

目前,民主黨在眾議院佔多數。針對特朗普的彈劾聽證集中在他的外交政策上,既把美國對烏克蘭的經濟援助,與烏克蘭總統公開宣布對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前副總統拜登及其兒子的調查聯繫起來。

如果眾議院通過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此案將提交參議院進行審判。有罪判決將意味著罷免特朗普。與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不同,特朗普的共和黨在參議院擁有多數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