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星期二(9月5日)在對一項有關同性婚姻的上訴案的裁決中,做出對上訴人部分有利的裁定,要求政府應承認包括“民事結合”(civil union)等同性伴侶關係。儘管終院未授予同性伴侶完整婚姻權利,但這一裁定仍對香港LGBTQ族群具有深遠的影響。
因參與和領導2019年反送中民主抗爭運動而遭當局以違犯國安法監禁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十年前在紐約與同性伴侶結婚。 2018年,岑子杰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要求推翻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認為香港法律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及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屬於違憲。
他的提告先後遭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駁回。於是,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週二頒布一個三對二的多數書面裁決,裁定特區政府並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違反上訴人根據《人權法案》第14條享有的權利。該裁決將於兩年後生效。
據港台報道,岑子杰作為上訴方,要求法院就三項問題作出裁決,第一,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上訴人是否在憲法上享有同性婚姻權利。第二,政府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關係,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第三,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
終審法院裁決一致駁回第一及第三項問題上訴,認為香港法律所賦予的平等權利,不可被解釋為將憲法權利授予同性婚姻,也不能以此承認外地同性婚姻。
而對第二項問題,終院以三比二的多數裁定,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性的身分認同,以免令他們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並感到他們的關係不值得承認。而香港政府未履行其積極義務、確立替代途徑,以讓同性婚姻獲得法律承認,也沒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權利,違反人權法案。
美聯社說,香港終審法院的這一裁決將對香港的LGBTQ+社區及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具有包容性產生強烈的影響。
目前,香港僅以某些特殊目的承認同性婚姻,例如賦稅、民事福利和撫養者簽證等。許多政府的讓步都是通過近年的法律挑戰贏得的。不過,香港社會越來越接受同性婚姻。
法新社報道說,今年的一項民調發現,高達60%香港人支持同性婚姻,較十年前的38%明顯增加。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說,香港的活動人士過去十年主要是利用法庭作為他們推動社會改變的途徑,因為香港政府及立法會相較於更自由派的司法系統行動更緩慢。
報道表示,這一裁決對香港的同性戀社區具有潛在的深遠影響,不過目前還要觀察香港政府將如何通過立法來落實終審法院的裁決。
報道說,在傳統的保守價值觀仍主導的多數亞洲國家,推動同性婚姻平等的運動仍處境艱難。目前,只有台灣和尼泊爾允許同性婚姻。
報道說,在中國大陸,當局近年擴大了對同性戀活動人士和團體的打壓。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治越來越強調中共對中國社會各個方面的絕對控制。中國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LGBTQ慶祝活動“上海驕傲節”,2020年遭到取締,許多涉及LGBTQ的社媒賬號遭到審查。
中國1997年將同性戀除罪,2001年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移除。不過,中國仍舊不承認同性婚姻,也沒有正式的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