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譴責港府“法律騷擾”,流亡議員遭凍結財產株連家人

黎智英2021年2月9日乘囚車抵達香港終審法院(路透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正就港版國安法的控罪候審。他的國際律師團隊指控北京和港府利用法律懲罰當事人,要求聯合國徹查。近期港府持續打壓民主派和異議人士,包括根據港版國安法向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發出財產限制令。他從未參政的妻子和母親也受到株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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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譴責港府“法律騷擾”,流亡議員遭凍結財產株連家人

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4月8日向聯合國發出呼籲,要求聯合國調查黎智英入獄及面臨多項刑事指控,認為這些指控對黎智英構成法律騷擾(legal harassment),目的是懲罰他以往發表的言論。

黎智英律師:港府以法律作為武器

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表示,黎智英只因發表言論,尋求捍衛香港的新聞自由、民主和法治,面臨在獄中度過餘生。

加拉格爾說,香港和中國大陸當局把針對黎智英的法律武器化,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採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同時阻止其他人發表意見,促請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採取緊急行動追究當局責任。

香港大律師肖志文。 (Anthony Rogers Chambers網頁圖片,肖志文授權使用)

香港大律師肖志文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解釋說,所謂的“法律騷擾”指的是以法律為工具達到立法原意以外的目的。他以“妨礙公眾秩序衛生”條例為例,原本是為了有效管理小販,但是在2019年反送中示威浪潮期間,不少示威者由於把障礙物放在馬路上被控“阻街”罪。

法律界人士:國安法籠統含糊有待釐清

74歲的黎智英由於觸犯所謂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刑20個月,與此同時,他還被指控在港版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肖志文拒絕直接評論黎智英案,但他表示,法治其中一項重要精神是讓公眾了解法律的內容,讓他們有法可依。

肖志文說:“以盜竊為例,有關條例應列明有關行為的法律後果,而不是以老舊、籠統的法律為名,打擊政府不願看到的言行,否則公眾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何犯法。”

2020年7月生效的港版國安法被外界形容為內容模糊,條文空泛,肖志文認為,黎智英法律團隊的呼籲未必能改變黎智英的命運,但如果能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和討論,迫使港府在輿論壓力下進一步釐清港版國安法,未嘗不是好事。

香港保安局回覆美國之音查詢時表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按有關人物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港版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認為黎智英律師團隊的指控毫無事實根據。

近期港府接連以不同手段打壓民主派人士,除了以“煽動罪”拘捕香港資深傳媒工作者區家麟之外,也透過經濟手段威嚇身在海外的反對派人士。

香港高等法院根據港版國安法對許智峰及妻母發出財產限制令。 (許智峰臉書)

另外,身負多起刑事案,從2020年開始流亡澳大利亞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峰4月9日在社交網站透露,他從香港警方獲悉,香港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申請下,根據港版國安法第43條對他本人、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們處理、轉移在香港的財產,否則可被判監5年或罰款港幣50萬。

兩年前,香港警方曾以許智峰觸犯“洗黑錢”罪為由,要求香港三家銀行凍結他的賬戶。其後,銀行短暫解凍戶口,許智峰趁機把大部分存款轉移到海外。這次卻由香港高等法院頒布財產限制令。

許智峰棄保潛逃 家人受株連

許智峰譴責港府手法卑劣。他流亡英國的助理陳渭新對美國之音表示,香港法庭並未交代對許智峰及家人施加財產限制的理據,牽涉什麼案件、哪條罪行,相信港府希望以經濟手段恫嚇仍留在香港的異見人士。

陳渭新說:“許智峰棄保潛逃,流亡海外。我估計,北京意圖透過凍結資產箝制他的行動。也要讓留在香港的反對派人士知道,不僅是他們本人,就連家人也會遭殃。不排除黎智英家屬的戶口也會遭凍結。”

許智峰涉及的刑事案沒有一起與港版國安法有關。他在社交網站質疑香港高院以國安法細則發出禁令的法律依據。他說,早在離開香港後已出售所有在香港的物業,並把所有財產轉移到外地,因此財產限制令形同虛設。

許智峰的助理陳渭新表示,許的妻子和母親從未參與政治事務,卻受到野蠻株連。

陳渭新說:“許智峰始終是逃犯,凍結他的資產無話可說,但他家人是無辜的,他母親和妻子都沒有參與政治,當局這樣搞他們,真的很不應該。你不能好像中國大陸那樣,一人犯事,連累全家。香港以往不是這樣的。現在卻開了一個無恥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