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所未聞:香港法官以議題過於複雜為由駁回黎智英的一項陪審團審理請求

  • 美國之音

香港著名媒體人士、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一位法官以案件牽涉大量文件和複雜議題陪審團無法應對之由,星期四(10月10日)駁回了身陷囹圄的前傳媒大亨黎智英(Jimmy Lai)提出的由陪審團審理他針對親北京的大公報的誹謗案的請求,並下令黎智英支付被告30萬訟費。這是他身為民主活動人士遭受多次司法打壓的最新例子。

身為遭政府逼停的蘋果日報的創辦人,黎智英是香港主要的民主活動人士之一,遭當局依用打壓異議人士的國家安全法起訴。多年來,黎智英一直是親北京傳媒機構的攻擊目標。

也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的黎智英控告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報誹謗,指控該報2020年6月25日發表《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收費100萬》為題的文章,惡意指稱黎智英準備非法棄保潛逃,意圖抺黑及詆毀其聲譽。大公報的粵語用詞“著草”意為潛逃,含貶義。

黎智英早前向法庭申請由陪審團審理該案,法官歐陽桂如周四頒布書面決定,表示考慮案件牽涉大量文件,雙方披露的文件共有1213頁,而且議題複雜,涉及公眾利益、傳媒工作、用詞是否公道等,猶如“考試卷”,認為不適宜由陪審團審理,因此拒絕黎智英的申請。

據香港東網報導,黎智英指稱大公報對他有極強敵意,過往經常以侮辱性及貶低其身份的綽號稱呼他,如“漢姦黎”及“肥佬黎”等。黎智英指控大公報在未作出查證及提出證據下對他作出不實的指控,他曾於2020年7月3日向大公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收回報道及作出道歉,對方卻否認指控且拒絕作出道歉,因此黎智英遂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對方誹謗。

2019年下半年,香港經歷了長達半年多的大規模“反送中”民主抗議。北京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摧毀香港的“一國兩制”,全面扼殺港人的自由。

香港立法會在今年3月加碼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該條例被視為是對2020年國安法的補充。法案引入39項新的國家安全罪名,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為北京在2020年強行對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增添更嚴苛的內容。

自2020年“港版國安法”生效以來,數以百計的香港著名的活動人士被捕、被迫自我流放或被噤聲。據香港保安局稱,有超過300人因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被捕,其中176人和5家公司被起訴。

黎智英的蘋果日報在2021年多位高階主管被捕後被迫關閉。外界普遍認為,這個前英國殖民地在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時所承諾的自由受到了摧殘。

黎智英在他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安全審判中也遭受了挫折。去年12月,香港的法官拒絕了他提出的撤銷對他的煽動罪指控的申請。去年,法院還拒絕推翻香港國家安全機構阻止他聘用英國資深律師蒂莫西·歐文(Timothy Owen)的決定。黎智英將於下個月出庭作證,為針對他的安全審判辯護。

自2020年12月以來,黎智英已被單獨監禁超過三年半。他因所謂的違反蘋果日報報社總部的租用契約而被判處5年9個月的監禁,目前在服刑期間。

76歲的黎智英和三名前立法會議員--67歲的李卓人、68歲的“長毛”梁國雄和70歲的何秀蘭--因在2019年所謂的“組織和參加”未經授權的集會而被判入獄8至18個月。在“組織”集會而被判的罪名被撤銷後,他們獲得了3至6個月的減刑。

86歲的香港民主黨創始人李柱銘、76歲的大律師吳靄儀和72歲的資深民主派政治家何俊仁則被判緩刑。

美國和英國政府都不斷呼籲釋放黎智英,並批評國安法。北京和香港政府稱該法對香港的穩定是必要的。

美國之音今年7月曾獨家報道,美國眾議院監督與問責委員會首席民主黨議員傑米·拉斯金(Jamie Raskin) 將透過國會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Tom Lanto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的“捍衛自由計劃” (Defending Freedoms Project) 為黎智英發聲和援助,呼籲香港政府盡快釋放黎智英。

由民主黨參議員本·卡丁(Ben Cardin)擔任主席的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9月18日在國會舉辦了一場紀念黎智英被監禁近四年的記者會。有重大影響力的外委會的共和黨首席參議員吉姆·裡施(Jim Risch)、黎智英之子黎崇恩、長期提倡中國人權不遺餘力的眾議院榮譽議長南希·佩洛西、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 跨黨派領袖克里斯·史密斯眾議員(Chris Smith) 和傑夫·默克里參議員(Jeff Merkley)、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共同主席吉姆·麥戈文眾議員(Jim McGovern)以及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委員會主席金映玉(Young Kim) 等美國國會兩黨兩院重量級議員都在會上表達對黎智英和其他被港府關押的政治犯的堅定支持。美國務院亞太地區助卿康達(Dan Kritenbrink)也參與了這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