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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州中級法院4月8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三名支持香港爭取真普選的雨傘運動的廣州南方街頭運動參與者,引發強烈反彈。香港多個團體隨後發起強烈譴責的聯署信,呼籲港人和支持民主自由人士聯署,聲援被當局嚴判的活動人士,延續雨傘運動的精神。
由香港“傘捕者”、“六四行動”和“六四新生代”4月9日發起的聯署信表示,對廣州市中院以4至4年半監禁、剝奪政治權利3年,重判雨傘運動支持者王默、謝文飛和張聖雨感到震驚、不解和憤怒。
聯署信說,三名中國公民沒有親身參與香港雨傘運動,也沒有任何暴力或阻街,甚至連口號都沒有呼喊,只是在廣州街頭舉牌、拉橫幅,支持港人爭取民主,以此入罪,實在無理之極。港人和尊重人權者絕不會對他們的處境和抗爭置若罔聞,今天的重判,只會讓追求民主自由的人更加團結。
聯署信申明,強烈譴責對三位活動人士的重判、對法治的歪曲及對人權的踐踏,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他們,並停止迫害所有雨傘運動支持者。
截至4月12日下午2點,聯署信已獲得良心之友、四五行動和溫哥華支援民主運動聯合會等9個團體,以及413位中港及海外人士的聯署支持,其中以港人佔大多數,並且超過一半的人都有留言,譴責重判支持雨傘運動的廣州民主人士,反對因言論入罪,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他們。
港人憤怒
而在廣州中院上星期五上午重判王默、謝文飛和張聖雨幾個小時後,香港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約20名代表,便從港島西區警署遊行至中央政府駐港機構中聯辦抗議。支聯會主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對美國之音表示,港人對以和平方式舉牌支持雨傘運動的內地人士被嚴判很憤怒,也有道義責任出來聲援,要求中國當局釋放他們。
他說:“他們完全沒有違法,只是藉用非常和平的、宣示的方法,來表達他們的意見,受到這樣的打壓、判刑,最長的4年半。我們感到非常的憤怒,尤其他們關心我們香港、支持我們香港,我們為他們感到難過。今天我們來支持他們,也是譴責中共如此的打壓。”
此外,佔中運動發起人之一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近日回應明報查詢時認為,這絕對是不公平的判決。佔中本身完全沒有要求推翻國家政權,也沒有要結束中共專政,只是要求有真普選,構不成“顛覆國家政權”,怎能說支持佔中的內地居民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戴耀廷強調,被告所作的都在言論自由范圍內,判處他們有罪,是極其不公。
堅持不懈聲援
香港六四行動成員、見習大律師鄒幸彤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當局害怕中港兩地民眾相互支持對方的民主訴求,對內地支持香港佔中人士嚴厲打壓,港人不能坐視不管,一定會堅持不懈地聲援廣州的三位勇者和其他民主和異見人士。
她說:“國內的朋友跟我們站在一起,受到最嚴重的懲罰,這是直接跟我們關係的,我們不能置之不理。香港幾十萬人參與這個(佔中)運動,難道你認為我們幾十萬人都是罪犯嗎?這是香港人的責任,繼續關注他們跟幫助他們。”
此外,香港資深媒體人盧峰在蘋果日報發表評論,向“面對專政鐵拳沒有退縮”、支持香港佔中運動的勇者致敬。評論說,支持香港學生市民爭取民主對內地根本不會有什麼影響和太大迴響,更不會衝擊到政治體制,更何況當權者嚴控傳媒及網絡。面對這樣沒有威脅的政治表態,當權者卻怕得要命,以“煽顛罪”拘捕、起訴並重判。
評論表示,有如網民慨嘆,勇者“支持佔中”4個字換來4年監禁,這除了過重及荒謬,也反映當權者對人民公然支持民主訴求心膽俱喪,只好從嚴從重對付,以阻嚇其他人效法,形成更大的民主浪潮。
盧峰表示,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香港出現百萬人遊行支持北京學生,體現的也是爭取民主無邊界的精神。此時,香港人有必要與這些勇者,跟內地其他爭取民主的維權人士、異見人士站在一起,互相支持、鼓勵,讓當權者知道民主之心不死、民主之火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