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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星期一決定,向今年7月被法院取消資格的四位民主派議員追討議員薪津,共約1200萬港幣,要求4週內回覆,再決定後續行動。立法會主席表示,雖然被追薪,但四人9個月任內的投票卻維持有效。立法會此舉被外界批評是赤裸和荒謬的政治打壓,是假借“依法辦事”做不公不義之事。
據港媒報導, 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1月27日宣佈,決定向社民連的梁國雄、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和獨立議員劉小麗及姚松炎,追討自去年10月12日起的議員薪酬及營運開支,每人涉及270萬至310萬元港幣不等,但四人在任9個月期間的投票有效。梁君彥堅稱是按法律行事。
四位被追討薪津的前議員星期一舉行記者會,強調議員和議辦職員都盡心盡力為市民服務,直斥立法會決定是“荒謬”、“政治打壓”,指議員不應“有汗出、無糧出”,反映北京希望四人因破產無法再參選,呼籲香港人12月3日參與反對政治迫害的民主派大遊行。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四人經民意授權和立法會主席確認履行議員職責,斥責追薪是政治打壓,要求行管會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