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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剛被增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香港特首梁振英,星期一向高等法院提出控告,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有關梁振英接受澳大利亞UGL公司巨款事件的言論涉及誹謗。這是香港首次有特首控告議員誹謗,事件引發外界強烈關注。
據港媒報導,本身是立法會調查梁振英收取澳大利亞UGL公司400萬英鎊事件專責委員會成員的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星期二上午在多位民主派議員陪同下,在立法會向媒體確認,他的律師團隊星期一下午收到法庭令狀,並已向高等法院確認。
梁繼昌稱,行政長官對議員提出民事訴訟,是“史無前例”,開了壞先例,強調不會作一些無根據的推測,堅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會繼續用心立法會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工作。
在近期港媒報導盛傳梁振英可能獲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之際,26名民主派議員3月1日向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發出聯署信,要求不要委任梁振英。而梁繼昌和一些議員當天就聯署在立法會說明時,稱梁振英正因UGL事件受廉政公署,甚至外國政府稅務的調查,委任梁振英為政協副主席會令中央政府陷於非常尷尬的局面。
梁繼昌第二天便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稱沒有所謂調查,要求限期內回應,澄清相關言論,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當天,梁振英啟程前往北京出席政協開幕式,在機場主動表示,曾向中央政府全面解釋UGL事件,中央已清楚了解,聽取過法律意見。
梁繼昌沒有回應梁振英的要求,而梁振英5號晚返港後的第二天,就立即對梁繼昌採取法律行動。
澳大利亞媒體2014年10月披露,梁振英在2011年競選特首期間,同澳大利亞UGL公司簽下秘密合同,收受400萬英鎊的報酬,換取梁振英同意在擔任董事和亞太區主席的戴德梁行被收購後,不會挖人或與之競爭,並承諾為澳大利亞公司繼續提供服務。報酬款項在梁振英擔任特首的兩年里分兩次支付,而梁振英並沒有申報。
香港特首辦星期二中午在外界不斷要求下,就訴訟費作出回應稱,梁振英就要求梁繼昌議員解釋有關被“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不果而提控告,有關訴訟費用由他本人支付。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錶示,對梁振英做法非常憤怒,指向職責是監察政府的議員的言論控告誹謗,是非常壞的先例,且剛巧是UGL專責委員會開始運作之時,質疑是否有意圖影響委員會運作。
莫乃光還表示,事件起因是外傳梁振英將獲任政協副主席,民主派議員向政協主席俞正聲發信,梁振英用控告手段來影響發展,令港人非常擔心。
前廉政公署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星期二對美國之音表示,認為梁振英的做法是想讓監察他的議員收聲,此舉對行政立法關係造成惡劣影響。
他說:“最近他可能會當政協副主席,這對於他來說太重要了,應該是不想有任何的人士妨礙他,他就反映比較大一點。我認為,他這樣做會令行政立法關係更加惡劣。梁議員對這個案件會有他的抗辯。”
據明報報導,立法會UGL專責委員會主席、建制派的謝偉俊律師表示,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內的發言,受到特權法保障,但在非會議間的言論不受保護。
不過,謝偉俊認為,梁振英的做法在政治上很難看,可能梁振英即將卸任特首,淡出香港,為爭取成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不惜一切證明自己無問題。
立場偏向親中的時事評論員李幼岐星期二表示,梁振英此舉肯定會對行政和立法關係造成影響,讓議員發言更加小心。
他說:“我個人認為他可以這樣子做。那對行政立法關係的影響,肯定是會有的。以後立法會議員講話就要小心了,你要在立法會的會議上講,你就沒有任何責任了,你在會議之外講,那有可能要打官司了嘛。”
此外,香港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對明報表示,政府首長控告議員誹謗,在民主社會很少發生,梁振英作為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也會對市民言論自由產生很大影響,並對傳媒有阻嚇作用。
這是梁振英第4次就澳大利亞UGL事件發律師信。在梁繼昌之前,蘋果日報因2月19和21日刊登兩篇提到梁振英在UGL事件疑涉行為失當的報導,23日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要求不能再刊登相關指控。而澳洲傳媒2014年10月披露UGL事件,曾向梁振英查詢,也收到律師信,被要求不要刊登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