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歧視亞裔案開審

數百抗議者、活躍人士在波士頓舉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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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歧視亞裔案開審

眾所矚目的控告哈佛大學招生中歧視亞裔美國人的案件今天在波士頓聯邦法院開庭。負責這一案件的是聯邦女法官艾莉森·巴蘿絲(Allison Burroughs)。從星期一開始她將聽取控辯雙方的當庭質詢,並最終作出裁決。

星期一,原告首先會對哈佛大學負責招生的威廉姆·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進行質詢。74歲的菲茨西蒙斯從1986年開始負責哈佛學院的招生工作,被認為是“整體招生標準”的設計師,也就是不僅要考慮申請人的學習成績,還要考慮他們的課外活動、經歷和個性等因素。

這個案子2014年由非盈利組織“大學生公平入學”提起,狀告哈佛大學在招生中系統性歧視亞裔申請者,使用“種族平衡”政策,以亞裔申請人性格評分低為由,把很多成績優於其它族裔的亞裔申請人,排除在錄取範圍之外,違反了美國聯邦民權法。

“大學生公平入學”組織是由保守的法律策略師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創辦並領導,他也曾對其它大學的平權措施提出法律挑戰。

哈佛大學是全美最受青睞、錄取率最低的常春藤大學之一。哈佛否認在招生過程中有任何歧視,辯稱在招生中考慮族裔因素是為了追求校園學生群體的多元化。

2016年,美國最高法院以4比3否決了布魯姆支持的一個訴德克薩斯大學的類似案子。最高法院的裁決認定種族可以是學生錄取過程中諸多考慮因素之一。

華爾街日報星期一報導,這一審理預計將持續3個星期。法官將對哈佛大學招生是否違反了聯邦民權法作出裁決。法官在審理結束後可能需要數月時間作出書面裁決。但無論哪方輸了都可能會提出上訴。

報導說,控方對菲茨西蒙斯在今明兩天進行的質詢中,可能提出的問題包括:為什麼亞裔申請人在學習成績和課外活動上得分最高,而在個性上卻得分最低?以及2013年哈佛的一項內部調查發現了亞裔申請人錄取機會降低,為何沒有採取行動。

在審理過程中其他預計會出庭的還包括哈佛大學校長、哈佛學院院長;雙方還會邀請經濟學家分析過去6年的招生數據,就“亞裔申請人因種族面臨不利”證明出完全相反的結論。

另外,在審理前的星期天,數百抗議者、活躍人士在波士頓舉行了兩個不同的集會。一個聚集在“哈佛:停止歧視亞裔學生”的橫幅下。一些華人家長呼喊口號,“感謝你,布魯姆!”。

另一個集會參與者身穿“捍衛多元化”T卹。一個華人團體舉著“布魯姆:不要利用亞裔實現你隱藏的目的。”一些亞裔學生表示,他們獲益於平權措施,校園種族多元豐富了他們的在校經驗。

特朗普政府已經介入這一官司。8月31日,美國司法部發表聲明,支持亞裔學生狀告哈佛大學,指“哈佛大學未能證明在招生過程中沒有非法歧視亞裔美國人。”

平權措施是美國60年代伴隨民權、女權運動而興起的社會運動的產物。這一稱謂最早出現在前美國總統約翰遜1961年3月的行政命令中,旨在促進少數族裔在就業和教育中獲得跟多數族裔一樣的平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