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發威,前港獨組織召集人鍾翰林被判入獄43個月

2020年10月29日, 前香港青年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被警察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香港區域法院星期二(11月23日)以一項分裂國家罪和一項洗黑錢罪,判處前香港青年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有期徒刑43個月。現年20歲的鍾翰林也是被依據國安法定罪並判刑入獄的最年輕的被告。

鍾翰林去年10月在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附近一家咖啡廳被捕,當時一個自稱“香港之友”的組織曾發布聲明,聲稱他們試圖安排鍾翰林當天進入美國總領館尋求政治庇護。鍾翰林去年12月被香港東區法院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4個月。

鍾翰林入獄服刑後,又被港府以分裂國家罪和洗黑錢罪起訴。

11月3日,鍾翰林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和一項洗黑錢罪,以換取檢方不起訴其他的罪嫌。鍾翰林在認罪時曾表示“我問心無愧”,結果招致區域法院指定法官陳廣池警告他,不得在法庭上做任何政治宣示。

“學生動源”成立於2016年,主張香港獨立於中國。去年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前,“學生動源”與許多其他持不同政見的組織一樣,已經宣布解散,但是包括美國在內的海外分部仍然維持運作。

鍾翰林與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不僅換取檢方不起訴其他的罪嫌,而且也使他的刑期減少25%。在區域法院星期二宣判時,他以分裂罪被判40個月,又以洗錢罪被判18個月,但兩項相加,其中有15個月重疊,洗錢罪的18個月刑期他只需要單獨服刑3個月,所以全部刑期為43個月。

“他積極組織、計劃並執行分裂國家的活動,”區域法官陳廣池在宣判時表示。

檢方指控鍾翰林和“學生動源”在社媒上發布1000多貼文,呼籲“廢除中共殖民統治”並“建立香港共和國”。檢方提到的有些貼文出現在國安法立法之前,而港府曾經信誓旦旦地保證國安法不溯既往。

檢方還指控鍾翰林擔任“學生動源”美國分部以及另一個名為“動議獨立黨”臉書賬號的管理員。檢方還透露說,從鍾翰林的家中搜查出主張港獨的汗衫、旗幟和書籍。而洗錢的指控則涉及他透過Paypal獲取的捐款。

在香港,尋求或支持獨立的人並不多,但是希望維持香港高度自治和自由的生活方式的人佔了絕大多數。這也是每當香港發生爭取民主和自由的示威遊行,總有成千上萬市民參與支持的原因。

北京去年6月底在香港實施的國安法,號稱要打擊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恐怖主義以及勾連外國勢力,實際上則是全面打壓政治異議,將中國大陸內箝制言論的高壓手段全面引入香港。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到嚴重的侵蝕。民主派的政治人物目前的狀況,可以說不是被捕入獄,就是自我流亡至海外。十多個社民組織自行解散,一些國際人權組織也被迫撤離。

中國政府和港府都嚴詞否認國安法踐踏香港的個人自由,辯稱在發生2019年反修例大規模示威後,香港需要國安法來恢復和維持穩定。

中國政府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時曾承諾維持香港的自由和高度自治,但香港民主派和西方政府指責北京違背了當初的承諾,不過北京拒不接受這一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