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兩宗主要案件“黎智英案”和“民主派初選案”雖然尚未開審,但大部分被告已先後表明會認罪,部分人更尋求盡快判刑。有分析認為,港版國安法案件屬於政治案,基於刑期和經濟考量,估計以認罪換取減刑會成為同類個案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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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為立法會選舉舉行初選,近61萬名選民投票。當局事後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為由拘捕多名組織者和參與者。被起訴的47人中,有29人已先後表明會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大律師楊岳橋等5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
代表楊岳橋和另外兩名公民黨前議員的辯方大律師表示,三人希望能盡快求情和判刑。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當局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上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時,黎智英和三家相關公司都否認控罪,然而控方確認,其餘8名被告全部認罪。
梁頌恆:未審先囚對被告構成壓力
香港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對美國之音表示,港版國安法兩起主要案件大多數被告均選擇認罪,相信與審訊不設陪審團有很大關係。
梁頌恆說:“(港版)國安法的案子有幾個重要現象。首先是由指定法官審理,而且不設陪審團。面對香港目前的政治情況,國安法案件到底是否一般司法案件,是否可以憑著法理去抗辯,大家心裡清楚。”
2020年,梁頌恆曾因為闖進香港立法會會議室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禁四周。他說,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未經審訊而被羈押超過一年半,是非常不合理的。
梁頌恆說:“一個人長時間被單獨囚禁,每天只對著一道鐵欄三道牆壁,其實是相當折磨人的,對意志和精神造成的壓力是相當大。‘未審先囚’不是文明社會應該看到的現象。既然還沒審訊,你又怎麼知道被告一定會坐牢呢?”
被告若認罪刑期或扣減三分之一
他說,香港的法制容許被告因認罪獲得減刑,一般可以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左右。
接受美國之音專訪的香港獨立記者林彥邦則相信,黎智英案和47人案的被告紛紛認罪,既有刑期因素,也涉及經濟考量。
林彥邦說:“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他們也合理地估計,案子能在法院勝訴的機會非常小,可以說不存在打贏的可能。大家也都知道國安法案件是非常政治化的案件。在法院繼續把程序走完,主要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觀點在法院說出來,作為歷史紀錄,但是如果堅持這樣做,自己坐牢的時間到底有多長,這是誰也說不准。還有,如果法庭程序很長的話,律師費的開支也是非常高。“
近年中國中央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希望減少冤案和法官貪腐問題。在十九大提出“依法治國”的氣氛下,尋求讓中國踏進“陽光司法”之路,但所謂的“依法治國”往往被視為打壓異見的工具。林彥邦說,面對港版國安法的未知之數,無論被告認罪與否都是無奈的選擇,沒有對錯可言。
林彥邦說:“我相信外界對於現在被羈押的人所面對的狀況,主要都是同情和理解的。說實話,就算在法庭上繼續程序,留下紀錄,但也就是那麼多,實際上不太可能為政權增加什麼成本。從被捕一刻開始,你差不多可以把自己當成是被定罪了。某種意義上來說你是被迫要認罪,因為你也知道打下去沒有什麼意思。這與中國大陸所說的‘陽光司法’有多大分別,我也真的看不出來。”
鄒幸彤案獲放寬傳媒報導限制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香港裁判法院正處理交付案件到高等法院的程序。根據條例,媒體不能報導相關程序的內容。
近日鄒幸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解除交付審訊程序的報導限制,上月獲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勝訴,命令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鄒幸彤申請時。必須批准媒體報導。
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則相信,港版國安法被告選擇認罪會成為常態。
梁頌恆說:“你會發現,當局就很多案件會申請不披露內容,也就是媒體的禁制令。這意味著,就算我選擇打官司,我能透過官司去表達的訊息也十分有限。最後成本付出了,卻看不到潛在匯報。”
“民主派初選案“其中18名被告已表明不認罪。梁頌恆認為,他們的堅持和執著值得港人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