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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0月23日三審之後,通過《中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強調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責任,號召減輕青少年學業負擔,規范家庭教育機構發揮重要作用。但是,法律細節比較模糊,很多地方有待進一步解讀和實施。分析人士指出,法律體現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改造社會和推行道德運動的企圖。家庭教育在世界各地都非易事,接下來很可能是個長期試錯的過程。
中國人大頒布《家庭教育促進法》
10月23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經過三次審議之後,通過《家庭教育促進法》。
中國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涵蓋面之廣比起發達國家毫不遜色。 1995年全國人大通過規範所有的《教育法》,之後還制定了《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 《家庭教育立法》是2021年3月12日公佈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之一。
長期研究中國教育問題的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告訴美國之音:“家庭教育在整體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了對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明確監護人的監護責任,但是,還比較籠統、模糊,因此,需要進行進一步明晰。”
位於美國的“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認為,頒布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是中國國家領導人習近平想在中國推行一種新的社會和新的文化運動的一部分。
他對美國之音說:“他的很多舉動,包括規範演藝人士的一些行為等等,就是他有點想乾淨這個社會的感覺,就是新文化運動,新道德運動。我覺得這是他的政策的一部分。因為習近平很顯然要改造這個社會,有很大的企圖心。在制訂法律,教育孩子方面他要有所表現。當然,他的政策,下面的人就得做。那怎麼做,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不得組織非營利性教育培訓”被寫入法律
今年7月24日,針對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亂象,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即“雙減”新規),明確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官方要求所有K12(學前教育至高中教育)教育輔導企業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在出台私營課外輔導行業“禁令”後,中國教育部門終止與紐約、倫敦和香港等境外名校的近300個合作項目。
對於政府大刀闊斧的整頓課外教培行業,中國家長有喜有憂。此次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明文規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究竟何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熊丙奇解釋說,並非只是大家普遍認為的政府機構,而指的是舉辦者不佔股份、不分紅,這是出於防止資本運作的目的採取這樣的規定。他告訴美國之音:“當然,由於限制了家庭教育指導的營利性,進入家庭教育指導領域的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將不高,因此,需要學校、社區、街道等積極推進,並給予開展家庭教育服務的機構市場的財稅政策支持”。
剛通過的《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李如霜(化名),兒子上小學四年級。雙減禁令下來之前,李如霜給兒子買了著名教培機構VIPKIDS的外教一對一英語課。現在,她被告之下周是最後的一對一外教課,再接下來就只能上AI 課,也就是提前錄製好的課件,沒有和學生互動的真人老師了。接下來怎麼上課,她和其他家長還在等通知,有些家長已經陸續收到了教培機構的退款。
“我覺得現在做的是太過一刀切了,太過了,這個東西做的,怎麼可能讓你沒有學習的途徑呢。那我想學習,沒有途徑,這哪行啊。學習是每個人都想要的。你現在把所有途徑都給封死了,我覺得這不合理,真的是不合理。”
四川省南充市的曾先生,兒子剛上小學,但是他表示完全支持政府整頓教培行業。在他看來,拼比“雞娃”已經嚴重給家長造成了負擔,而“雙減”不光是減輕了孩子的負擔,也減輕了家長的負擔。
他對美國之音說:“我們那個時候沒有什麼補課,讀書靠天分。我覺得首先是要養成一個好的學習習慣,上課不走神。我們也讀過書,上課認真聽講,認真複習,就沒有必要參加鬼七鬼八的補習。你以為現在掙錢容易啊。”
楊建利評論說,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目的之一是用法律的方法來把之前的很多政策正規化:“教培方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政府認為教培給家庭養孩子帶來了太大的成本。這個成本高到一定程度使得現在的年輕人不敢生孩子,不敢生孩子會給中國的人口帶來一定的危機狀態。所以他們想辦法降低一般家庭養孩子的成本。學區房政策也是,就讓一般家庭感覺養個孩子還養得起。”
家庭教育指導師 – 未來火爆的職業選擇?
《家庭教育促進法》出台之前,已經有各地政府制定了本地的關於家庭教育指導師的政策。青島市政府2020年底出台的《家庭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到2021年底,全市中小學每個年級至少配備一名兼(專)職家庭教育指導教師,設立中小學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專項經費,城市社區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上海市政府的“十四五”規劃中也提到, 上海將建立100個上海市社區家庭教育指導示範點,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在知乎和微博等社交平台,關於“家庭教育指導師”考證的話題也吸引了大眾的注意。在知乎此話題的討論區,有大量關於如何考證的指導貼。針對家庭教育的一些機構,比如位於北京的“集愛研究院”,在其平台推出“7天家長訓練營”,“父母成長進階課”,“家庭教育認證高階課”等課程。
按目前中國的規定,個人無法直接報考家庭教育指導師資格證,只能通過機構培訓然後統一報考。知乎的討論區解釋說,目前市面上比較靠譜的發證機構有兩家,一個是“中國國家培訓網”,一個是“人事人才培訓網”。這兩家發證機構都有各自的培訓機構,是目前行業內口碑較高的兩家,培訓報考費用大約三千人民幣。
四川的曾先生承認兒子的教育問題令他很頭疼,尤其是在做作業的時候。但是他對家庭教育指導師嗤之以鼻:“家庭教育就應該家長說了算。我既然是家長了,還需要什麼外人來指導我啊。”北京的李如霜同樣覺得厭學的兒子令她很頭疼,但是認為社會上應該提供這樣的渠道來幫助父母完善家庭教育,並且願意為高質量的家庭教育指導付費。
楊建利告訴美國之音,所謂的家庭教育機構,要具備幾個條件:第一不是賺錢為主,也就是法律所規定的“非營利性”,第二必須比一般人更懂得家庭教育。“一定是個專家隊伍組成的這麼一個服務機構,不是政府,也不是隨隨便便幾個人弄到一起就可以搞家庭教育。所以他一定通過一個資質才能成為這個家庭教育機構。然後和政府有一定的合作。在一個學校裡,孩子出現行為不端,被另外一個比較公正的機構確定行為不端,而且確定父母在裡面有一定的管教責任的話,那麼政府可以給這些有資質的家庭教育機構合作,對他們進行一定的培訓。如果他拒絕這樣做,可以進行一定的罰款,頂多就是做到這樣。”
一紙新法恐無法改變家長的責任與憂慮
在家庭教育法的一審稿中,有這麼一項內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違反公安機 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作出的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決定 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五日以下拘留。” 二審稿中,這一段已經消失,內容變為“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中小學校、幼兒園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等組織和單位,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楊建利評價說:“中國現在頒布新的家庭教育法,也可以看出來他們在討論中的爭論,或者無法確認的議題,怎麼來做,我們可以看到其中的複雜性。這和中國的傳統也有一定關係。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都連在一起了,所以要立法。但是,說起來好聽,怎麼從法律層面去規範父母的行為呢?我認為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四川的曾先生告訴美國之音,現在成都只有50%的初中生可以考上高中然後上大學,剩下的會去技校或者中專等職業高中。 “高中升學率只有一半,但是下面給你減負。這就形成一個矛盾。你要減負你就應該放開升學率對不對。結果現在不是,所以上和下有點不協調。”不過,他表示,兒子長大之後,如果能自食其力學習一門手藝,肯定也比上了大學但是啃老要強。李如霜認為,雖然北京的升學狀況還沒有過分緊張,但是讓孩子上職業高中或者技校是她和老公堅決不能接受的事情。 “實在不行送出國”,這是她現在的想法。不過諷刺的是,孩子現在英語課也因為整頓教培給砍沒了。
楊建利說,管教孩子是非常非常難的事情。有一些是父母的責任,有一些是學校的責任,有一些情況可能是天生。父母的責任到底有多大是非常複雜的一件事情。 “我不認為任何國家有一個比較完美的解決。我覺得中國願意在這方面進行探索是好的。但目前我認為目標不清,敘述不清,有很多混亂的地方,還需要更進一步的去探討,而且在實踐中會出現很多問題。所以我覺得,未來可能是一個試錯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