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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聯邦大陪審團對德雷克·肖文(Derek Chauvin)和其他三名與非洲裔美國人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有關的前明尼蘇達警察提出起訴,指控他們侵犯民權。
聯邦檢察官星期五(5月7日)公佈的三項起訴指稱肖文等四人“故意剝奪了弗洛伊德先生的憲法權利”。肖文在試圖逮捕弗洛伊德時用膝蓋壓住弗洛伊德的脖子將近九分半鐘,其他三名警察當時在現場。
在宣布這項在人們普遍預料之中的起訴之前,與2020年5月25日佛洛伊德死亡案有關的這四名警察已經受到了州政府的刑事指控。佛洛伊德之死被拍下視頻,引發憤慨和國際抗議。
上個月,一個陪審團裁決,45歲的肖文在弗洛伊德死亡事件中犯有兩項謀殺罪和一項非預謀殺人罪。肖文的辯護團隊星期三聲稱陪審團有不當行為,以此為理由要求法庭宣布流審。
另外涉入弗洛伊德死亡案的三名前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是35歲的陶·邵(Tou Thao)、27歲的J·亞歷山大·康(J. Alexander Kueng)和38歲的托馬斯·萊恩(Thomas Lane)。他們還面臨州政府提出的協助和教唆指控,審判定於8月開始。
司法部的聲明說,“起訴書指稱,肖文的行為侵犯了弗洛伊德先生免受警察不合理使用武力的憲法權利,並造成弗洛伊德先生的身體傷害和死亡。”
除了因弗洛伊德之死而對肖文提出指控以外,聯邦大陪審團還因這位前警察2017年暴力逮捕一名14歲的少年而對他提出起訴。
起訴書指稱,肖文“在沒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卡住該少年的脖頸,並用手電筒多次擊打該少年頭部”。
法庭文件將肖文使用的手電筒稱為“危險武器”,稱他的擊打對這位少年造成了身體傷害。
起訴書還指稱,肖文“用他的膝蓋頂住該少年的脖頸和後背,雖然該少年當時趴在地上,被銬上手銬,沒有抵抗,這也造成了身體傷害”。
司法部在聲明中說,針對四名警察的指控與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上個月宣布針對明尼阿波利斯市和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展開的“模式與行為”調查是分開的。
加蘭德在司法部說,那項大範圍的調查將查看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是否有從事違憲警務活動的“模式或行為”。調查內容還包括該局對抗議者使用武力的問題以及該局對待有行為障礙者的方式是否違反了聯邦法律。
加蘭德4月21日說:“在社區與執法部門之間建立信任需要時間和我們所有人的努力,但我們帶著決心和緊迫性展開這項任務,知道改變刻不容緩。”
一個星期後,加蘭德又宣布聯邦當局對美國南部城市肯塔基州路易維爾市的警務做法進行調查。去年,當地警察在一次弄錯的突擊搜捕行動中,衝入黑人急救人員布倫娜·泰勒(Breonna Taylor)的家,開槍把她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