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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媒體報道,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包括收受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5日公佈的消息稱,李曉鵬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調查發現,李小鵬收受賄賂,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李小鵬是最近幾年針對中國金融機構反腐敗運動中被判有罪的最新一位中國金融高管。
就在李小鵬被處分的幾天前,中共以涉嫌收賄和違法發放貸款為由,將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劉連舸開除黨籍。
光大集團是中國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擁有包括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上市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