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就包圍警總案認罪

  • 海彥

前“香港眾志”的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左)在一家地區法院前對媒體講話。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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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前成員周庭就包圍警總案認罪


七一前“港版國安法”公佈後解散的前“香港眾志”的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周庭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的案件,星期一在香港東區法院再次提訊。黃之鋒和林朗彥否認指控,周庭表示會認罪。

據香港傳媒報導,22歲的黃之鋒、25歲林朗彥及22歲的周庭,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去年6月21日煽惑抗議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同日在灣仔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會。他與周庭又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同日在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該案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提訊,到時會處理周庭的定罪及判刑。黃之鋒和林郎彥則作審前覆核,各人準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周庭在庭外稱,她並無案底,案件相對輕微,預料刑罰都不致太重。她表示,政權以冗長的司法程序抹滅抗爭意志,希望能盡快處理案件,並會繼續抗爭。目前香港形勢每天都會急劇改變,無人能夠預計到,她目前未有任何打算,只想專注先處理好本案。

周庭還表示,是不是認罪是個人決定,認為若政權希望以“港版國安法”打壓,無論他們在這次案件作什麼決定,都不能阻止,希望港人堅持爭取民主自由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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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前成員就包圍警總案出庭應訊


黃之鋒則表示,對於反修例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成為禁語,不知當局如何劃紅線、如何搬龍門,難以預計。相信無論認罪與否,都不會影響當局是否以“港版國安法”起訴他們。

黃之鋒說,他們這次被控的罪名,比被控暴動罪及國安法的人士,面對的是微不足道。

黃之鋒還表示,離開“香港眾志”是不容易的決定,相信各人會繼續以不同方式在民主運動中貢獻及抗爭。

另據港台報導,約10人周一下午在中環國金中心舉行“和你LUNCH”。這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首次有市民進行以往很常見的午間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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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實施後中環首次午間抗議活動

參與抗議的人戴口罩站在商場的中庭,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有人手舉寫有“榮光香港,時代革新”的標語,播放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純音樂版本,再將歌詞變為數字唱出,以躲避被指控違反“港版國安法”。

他們在地上擺放寫有“起來,不要做奴隸的人民”的標語,呼籲港人要團結,不要被“打沉”。在商場的其他樓層有市民圍觀,有人舉起“白紙”聲援,也有人呼喊口號和應。

期間有幾十名警員到場,截查參與者的隨身物品和查問。有警員稱,懷疑有人參與未批准的集結和違反國安法,要求圍觀的市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