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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中,香港雨傘運動期間,懷疑被7名警員襲擊受傷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同時被控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罪名。經過多日審訊,裁判官星期四下午裁定,曾健超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名成立,其餘兩項拒捕罪不成立,押後至下星期一(5月30日)判刑,期間曾健超獲准保釋。
幾十名支持者在法庭外高舉黃傘聲援曾健超,他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對裁決失望,但仍然尊重法庭裁決。
曾健超說:有關法律的問題,因為判決會在下星期一的下午才出來,所以我暫時都未可以講太多關注案情,或者關於法律的安排,但是我會同我的法律團隊去研究,會不會有機會做一個上訴,但是這個要等下星期一的判決之後才答到大家。
曾健超表示,由於涉嫌襲擊他的7名警員的案件,6月1日將會在區域法院開始審訊,而他是案件的證人,現階段他需要做的事情,是協助法庭提供或者搜集證據。
曾健超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撥液體,被控襲警及拒捕。辯方求情時表示,本案是7名警員涉嫌襲擊曾健超案的起源,醫療報告顯示曾健超身體多處受傷,已受到足夠有餘的懲罰。辯方並表示,任職社工的曾健超,可能因為這次事件失去社工牌照,前途盡失,重犯機會微乎其微,希望法官先考慮非判處監禁的形式處理,或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