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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與其他部委去年12月發佈通知,確定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但通知也指出比特幣交易作為互聯網商品買賣,普通民眾在自己承擔風險的情況下擁有參與自由。
中國政府的表態對比特幣造成了打壓,價格從最高的七千五百多跌落到兩千元左右,不過中國媒體報導最近比特幣價格在回升,現在超過了五千元。
這份報告由國會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主席、民主黨參議員卡爾珀(Senator Tom Carper)委託國會法律圖書館研究撰寫。
卡爾珀參議員說這份報告有一些好的消息:“美國不像有些人說得那樣在虛擬貨幣領域落後了很多。“
不過他指出,有些國家對於如何對虛擬貨幣徵稅有規定,他呼籲美國國稅局盡快推出明確政策。
美國目前沒有正式定義比特幣是貨幣還是商品。不過美國財政部下屬的負責管理貨幣市場交易的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規定,包括比特幣在內的所有可轉換數碼資產的管理者和交易者都必須作為金錢服務商業活動向該機構註冊,必須遵守1970年的銀行保密法和2001年的美國愛國者法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