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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多個公民團體週四(7月9日)舉辦論壇,探討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續效應,並展望台灣針對香港抗爭者所展開的人道救援。
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吳介民於論壇中指出,香港的國安法不是一部真正的法律,而是以法律語言作為論述門面或“遮羞布”,但實際上是一套封閉性的政治壓迫體制和國安建置(national security apparatus),它代表的是北京要在香港設立一套為所欲為的政治壓迫制度。
而北京之所以在此時對香港開鍘,吳介民推測,可能是中南海已經準備好要打一場持久的美中對抗,在此新冷戰形塑的前提下,香港將是北京抗美之整體戰爭的其中一場戰役,而國安法的意義就在於,北京要在香港和自由世界或者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之間“蓋下柏林圍牆,(藉以)切斷香港和國際的聯繫。”
香港的柏林圍牆
一旦香港關門、北京在港的壓迫體制成形,下一步,北京的霸權擴張會僅止於香港、還是會以更激烈的手段、“像納粹一樣”,繼續向台灣或其他境外地區擴張,將取決於自由世界在香港問題上的態度,他說。
“最關鍵的就是,整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香港(問題)的態度,如果(給)中方的訊號足夠強硬和明確,那它可能在香港問題上,一定程度就收手…但如果西方的訊號不夠明確,它(北京)可能就繼續擴張”, 吳介民說。
遺憾的是,相較於只有27個國家(不含美國)表態反對香港的國安法,因為中國的政經實力,已有53個來自中東、非洲和部分拉丁美洲的聯合國成員國表態支持北京在港實施國安法,隱約顯現未來新冷戰氛圍下、美中兩大陣營勢力的可能分佈。
因此,包括吳介民等多位學者和公民團體都呼籲全世界的民主國家要積極表態、強硬反對中國對港人的打壓、及以實施國安法來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和自由。尤其台灣,他說,“如果今日不撐港”,下一步北京劍指台灣,“明天誰來撐台灣呢?”
台灣串連撐港國際隊
在此香港變局下,吳介民也呼籲,台灣應吸取香港抗中的經驗,並向香港傳遞台灣過去抵抗威權統治的經驗,且進一步發展成為全球公民社會的中心、在“撐港國際隊”中扮演包括資訊、後勤、論述和連結的角色。
針對香港國安法,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眼就所助理研究員陳玉潔也逐條分析,並做出四大結論。
她說,在機制面,國安法層層把關,讓北京中央伸進香港的手幾乎無所不在,因為在港新設的國安委員會的部份人事或國安事務顧問都得由中央指派或同意,且其決策和執法可以完全超越法律。
而在程序上,不管是指定法官、還是送中審判、或適用中國的刑事訴訟法等手法,都嚴重破壞香港的一國兩制和司法獨立,也意味著,未來港警或國保的執法也將採取許多違反人權和對付異議人士、政治犯的手段,包括: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被失踪、無會見律師權利、只能聘請官派律師、羈押時間長、無緘默權、不公開審判等等。
至於在效力範圍上,她也說,香港的國安法“屬人屬地屬宇宙”,且天羅地網遍及全球,不論那一國人、在哪一國境內,只要犯了中國所定義的四大類犯罪: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北京就可以利用與其他國家的引渡合作,迳行逮捕並送往中國受審,陳玉潔說,這是她研究多國刑法所前所未見、且情況比預期糟的一部惡法。
處處違反人權
最後,她說,根據國安法,中國可以羅織的罪名也包山包海,以台灣人為例,若在集會遊行中舉中華民國(台灣)的國旗,可能就犯了分裂國家罪,而所有還在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或針對中國進行不利於中國的時事評論的人,可能就犯了中國定義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更誇張的是,條文中常見所謂的“兜底”條款,也就是,任何無法含納進入的可能行為,條文就會用非常籠統的字眼來擴大入罪範圍,特別是,如果台灣力撐香港抗爭者、學界、公民團體、乃至於媒體,很有可能就落入教唆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罰範圍。
總之,陳玉潔說,香港的國安法不僅是部惡法,還嚴重違反國際基本人權,更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香港的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內的所規範之所有香港人應有的權利和自由、乃至於生活型態,破壞殆盡。
不過,學者呼籲,北京透過此法旨在恫嚇全世界,讓人人都感受到恐怖感,因而噤聲或自我審查,若中國境外的所有人都因此輕易就範,就會遂了北京的願,以最少的成本贏得這場戰役,因此,他們呼籲各國要群起抵制。
公民團體經濟民主連合顧問宋承恩則表示,香港這部處處侵害人權的國安法,口口聲聲在維護中國的主權,但其實只是在“輸出中國的暴力統治…把統治的工具,以違反國際義務的方式,跨領域地適用到挑戰所有國際秩序的、無權適用的香港地區。”
宋承恩說:“表面上保障國家安全,但實際上,它要來控制人(的)行為、恐嚇人民要遵守它的界線、而它的界線在哪裡,是不曉得的,現在訂出來的界線,是非常寬鬆的,而且按照中國的司法是,任何時間都可以事後再加上去、再解釋的。”
針對香港的國安法,受過中共壓迫的兩位中國人權律師也向美國之音解析他們的經驗。
通往監獄的路上?
一位已經出獄的律師以“中國立法史上的一個笑話”來形容這部嚴苛的國安法,他以過來人的身分說,在中國的異議人士中流傳著這麼一句話“當你關心這個國家,你就在通往這個監獄的路上。”現在,對香港人、甚至所有人來說,“你只要關心香港、談論香港,而且跟它(中共的看法)不一致,你就在通往監獄的路上。“
他還說,中國立國安法時的假想敵,就是要打擊香港的港獨、泛民黨派、活躍的反對分子或反中媒體、以及所有隨時都可以因言入罪的香港人。而且,中共雖高舉國安大旗,但真正維護的是自己的政權和壟斷資源的權利。而香港今天之所以有港獨和本土派的市場,其實,也是因為中共不履約實施雙普選、或履行一國兩制所惹出來的後果。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權律師也說,香港國安法是北京走向前台,一個全面管製香港的方法、是把危害中共政權的政治罪名和處理方法全部適用於香港,並再加上一把鎖,那就是,北京認為必要的話,可以直接管轄和依據法律法律處理這類案件。
他說:“當宣傳性的欺騙性的手法不成功的時候,只有採取直接的赤裸裸的手法,所謂圖窮匕首見,雖然明知這樣會使國際社會包括台灣對北京政權的認識會更加明晰。”
他也同意,香港國安法本質是維護中共政權。他說,香港現行的自由港地位對中國經濟和權貴利益集團的經濟安全都很重要,但相較於政權安全,還是必須捨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