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多名知情人士指出,中國的律師事務所正急忙遵守北京的“新指導意見”,淡化公司境外上市文件中對中國相關業務風險所使用的負面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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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國證券監管機構上個月在一次閉門會議上要求國內律師事務所不要在首次公開募股(IPO)的招股說明書中,提到包含對中國政策或其商業和法律環境的負面描述。
路透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導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CSRC)警告說,如果未遵循此要求,可能意味著他們的上市計劃無法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五位消息人士稱,律師事務所目前正在急忙修改一些已提交的上市招股說明書和尚未提交的申請中的措辭。由於此事的敏感性,這些消息人士拒絕透露姓名。
其中一名消息人士稱,一些尚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的潛在發行人,被監管機構要求調整其招股書中的風險因素,以遵守新的境外上市規則。
中國3月份生效的新上市規則明確規定,禁止對中國法律、政策、商業環境、及司法制度進行任何“歪曲或曲解”。
世界所有主要證券市場都會要求有意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向潛在投資者披露有關公司本身、業務部門以及總部所在國家的相關風險。當前正值中國經濟不景氣、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以及政府加強對國安的關注之際,北京卻要求企業減少關於中國業務相關風險的表述。
另一位消息人士稱,作為監管機構要求改變的一部分,律師們正在將IPO申請中對“新冠肺炎封鎖措施”的描述改為“新冠肺炎大流行”,以避免提及大流行期間中國嚴厲且具有爭議的旅遊和商業限制。
此外消息人士補充道,中國當地律師建議在一些IPO申請中不再提及“外匯管制”,而是使用“外匯管理”等更中性的措辭。
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證券市場上的中國潛在股權發行人,必須在海外提交上市申請後的幾天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文件,並需要獲得中國的批准才能繼續進行籌資。
消息人士透露,自上月底中國證監會與律師事務所的閉門會議後,至少有兩份IPO申請調整了他們對中國做出政策改變的描述。
這些文件現在的表述是“中國的政策和法規可能會不時的修改或調整”,這與之前的措辭明顯不同,之前的措辭是“政府和其他地方當局可以任意或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下令改變規則”。另外的刪減包括“在中國執行仲裁裁決很困難”改為“中國的司法制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不同”。
中國監管部門的這項要求對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同樣比照辦理。消息人士說,在一份潛在的香港上市申請中,律師在招股說明書中刪除了有關中國監管、政治和經濟環境以及外匯管制不確定性的內容。
消息人士稱,中國要求在上市申請中淡化中國業務的相關風險,可能引髮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質詢,該委員會已警告各企業中國的風險披露不充分。
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馬克·魯比奧(Marco Rubio)週二(8月15日)在一份聲明中對路透社表示:“這是中國操縱金融信息以隱藏嚴重風險並欺騙美國投資者的最新證據…我們不能容許中國企業在忽視我們的規則下從我們的資本市場中受益。”魯比奧並呼籲證交會主席採取行動。
美國證交會未對魯比奧的評論置評,中國證監會也未回复媒體的置評請求。
(此文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