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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週一駁回了澳門房地產開發商、億萬富翁吳立勝(Ng Lap-Seng)的上訴。此前,吳立勝因賄賂兩位聯合國大使而被判處四年監禁。
路透社報導稱,法官維持了2019年一家地區法院的判決,即吳立勝被裁定賄賂罪名成立。吳立勝辯稱,聯合國屬於國際組織,不受美國的法律管轄。
2017年7月,吳立勝被紐約聯邦法院裁定包括兩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的罪名在內的六項罪名,其中包括行賄、洗錢和串謀。隨後他向位於紐約的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的上訴被駁回。
檢察官稱,自2011年到2015年,吳立勝向前安提瓜和巴布達常駐聯合國代表、曾任聯大主席的阿什(John Ashe)和多米尼加共和國前副大使勞朗索(Francis Lorenzo )行賄超過100萬美元。
吳立勝被控行賄是為了換取上述官員支持他在澳門修建“聯合國會議中心”。該中心將舉辦會議、討論和其他活動,並作為全球南南發展博覽會的聚會場所。該中心從未建成。
這樁腐敗案是自20多年前伊拉克“石油換食品”計劃以來聯合國最嚴重的財務醜聞。
吳立勝出生在中國大陸,1978年到澳門發展,成為房地產大亨,曾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2015年9月,吳立勝入境美國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