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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設好了:一個中間擺放著大鐵籠的房間。高瓦數的聚光燈也架好了。工作人員各就各位。
Action!
攝像機上的小紅燈開始閃爍,透過鐵籠的縫隙聚焦在男主人公的臉上。
換好嶄新橘色囚服的男主人公戴著手銬,被鎖在鐵籠裡的一把鐵椅上。他看起來神情恍惚,目光中難掩震驚,背誦著事先寫好的腳本。
這不是在警匪片的片場,而是這位男主人公——2013年被中國逮捕、拘禁近兩年的英國公民彼得·漢弗萊(Peter Humphrey)描述他被強迫拍攝認罪視頻的場景。此前,漢弗萊在中國經營一家調查公司。他和妻子的被捕被廣泛認為具有政治動機。
星期二(4月10日),設在亞洲的權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發布最新報告《劇本和策劃:中國強迫電視認罪的幕後》。這份100多頁的英文報告分析了過去五年來中國媒體播出的45例電視認罪。認罪時他們都還沒被審判,絕大多數甚至尚未被正式逮捕。
報告對十多位相關人士——受害者、家屬和律師進行了深度訪問。他們的證言詳盡披露了中國當局如何強迫公民和外籍人士在電視上公開認罪。大部分證言首度為外界所知,為了解當局晦暗不明的內幕、黑幕擦亮了一道火光。
這些當事人說,認罪視頻的拍攝被安排得事無鉅細,好似在出演一幕精心排演的戲劇。
拍攝前,他們往往被獲准洗澡,換上指定服裝,有些是囚服,有些是普通的衣服。然後,他們的眼睛被蒙上黑布,一路送到拍攝現場。他們口中說出的每一句話都由他人事先寫好,必須爛熟於心,一字不差地背誦出來,還要按照“導演”,即公安人員的指示調整自己的語速、面部表情、甚至配合“台詞”適時地哽咽、抽泣。
如果達不到“導演”的要求,就要一遍一遍地重錄。報告引述一位被迫拍攝這類視頻的人權捍衛者說,他從白天錄到晚上,整整七個小時,之後又被蒙上黑布,送回監牢。
多名當事人說,他們是在獲得免於酷刑、寬大處理的承諾下同意拍攝視頻的,另有一些人在家人受到脅迫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
2015年“709案”中被抓捕的人權律師王宇說,當年10月的一個半夜,她被從睡夢中喚醒。兩名預審員前來告訴她,她16歲的兒子已在雲南邊境被捕,當時他正準備經由緬甸逃亡美國。
王宇說,當她看到兒子在看守所的照片,下方還寫著“犯罪嫌疑人”幾個字時,當場昏厥過去。
她被告知,只要錄製一個視頻給公安部領導看,就可以救兒子。當局承諾,這些視頻不會對外公開。拍攝時也只使用了平時審訊用的電腦攝像頭。直到獲得自由後,王宇才從父母和朋友的口中得知,自己上了國家電視。
“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諒解,”王宇說,“我僅僅是想說,孩子是我的一切,當時那種情況,也許我只能選擇那樣做!”
流亡美國的維權律師滕彪對美國之音說:“一般說來,在中國成為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要有很強烈的責任感和勇氣,也往往得到民間的支持和尊敬。但一旦被迫公開認罪,就會被一部分同行認為是軟弱、投降,甚至是背叛,這種壓力可能會使被迫認罪的人長期抬不起頭來,甚至可能永遠退出人權工作。”
滕彪說,在很多維權人士和良心犯看來,“強迫公開認罪比肉體酷刑更痛苦”。
“保護衛士”的報告說,“中國的電視認罪讓人聯想到歷史上的暴力和有辱人格的政治迫害事件。這種做法和毛時代的公開批鬥或斯大林時代臭名昭著的假公審別無二致。”
該組織還說,在強迫電視認罪的過程中,媒體不僅僅是被動的平台,而是積極充當了警方的合作者。有時通過移花接木的剪輯,將當事人的證詞變得面目全非。
除了起到對本國民眾的宣傳作用外,該組織說,電視認罪還被用作於一種外交工具。這些裝扮成“新聞”的認罪視頻不僅在大陸央視上播出外,還在鳳凰衛視、《東方日報》、《南華早報》等香港媒體上播出、刊載。
今年2月,瑞典籍香港書商桂民海被北京“二次”帶走後,香港《南華早報》的記者透露,他們受到當局邀請到寧波看守所採訪桂民海。《南華早報》兩年前被中國零售業巨頭阿里巴巴集團收購。該報高層不諱言地說,其使命是“講述關於中國的更正面的故事”。批評者指出,這家報紙已淪為北京的宣傳工具。
“保護衛士”敦促中國政府立即終止電視認罪的做法,為所有被拘者依法提供法律保護。該組織同時呼籲海外政府向中國施壓,並懲戒播出這些視頻的媒體。
去年,“保護衛士”出版《失踪人民共和國:來自中國強迫失踪體系的故事》,揭露中國濫用秘密監獄侵犯人權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