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規“懲治台獨”罪可判死 台灣專家: 威嚇效果有限

資料照:台灣民眾聚集在台北的立法院外表達自己的政治意願。(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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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規“懲治台獨”罪可判死 台灣專家: 威嚇效果有限

中國對台法律戰,再出新招。中國國安部等五部會星期五(6月21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祭出犯行重者可處死的極刑。對此,在台分析人士認為,兩岸分治下,中國新規僅具象徵意義,且寬泛定義“台獨”,恐將讓台灣陷入人人自危的處境,反而不利未來的兩岸交流。

中國國台辦星期四(6月20日)罕見預告,「相關部門」將於星期五召開聯合專題發布會,但對細節閉而不談。

國台辦會同兩高、三部高規格舉辦懲治台獨記者會

直到記者會前一刻才揭曉,相關部門包括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布22條《意見》,明確定義依反分裂國家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追究「台獨份子」刑責的規範。

此《意見》定義的「分裂國家」罪行包括:一、發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以及策劃行動綱領;二、透過制定、修改或廢止台灣有關規定,亦或以推動公投等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此外,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軍事聯繫,以及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等領域“大肆歪曲、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也都算觸法。

《意見》也明列罰則,例如,對首要分子或罪刑重大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可處死刑。另外,犯「煽動分裂國家罪」者,最高亦可處刑五年以上。

中國「懲治」台獨份子可不限追訴期可無限或缺席審判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偵查廳副廳長張慶斌於記者會上強調,台獨分子無論“身在何處,都難逃國家法律的懲處”,只要中國司法機關認定須及時追訴審判,缺席審判亦可行。

張慶斌於記者會上說:“那些執迷不悟、冥頑不化的台獨頑固分子,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

中國公安部法治局副局長孫萍則說,雖法定追訴期為15-20年,但犯行情節嚴重者,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可持續追訴。

孫萍於記者會上說:“台獨頑固分子的分裂行為一天不停止,法律追究的利劍就會始終高懸。”

台灣陸委會:北京對台不具司法管轄權

對此,台灣陸委會當日以書面新聞稿反駁稱:“北京當局對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轄權”,且2,300萬台灣人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也呼籲台灣人安心,勿受中共的威脅和恫嚇。

新聞稿強調,中國的新規對台灣人毫無拘束力,只會挑起兩岸人民間的對立,嚴重影響兩岸人民的往來交流,更無助於兩岸關係。

資料照:台灣民眾聚集在台北的立法院外表達自己的政治意願。(2024年5月24日)

學者:新規定義模糊,多數台灣人恐都觸法

位於台北的國策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也說,雖然對比中共近來的軍演或取消經濟讓利等脅迫行為,新規看似將打擊面縮小至“頑固台獨份子”,但恐讓習慣自由言論的台灣人都備感威脅。

揭仲分析,過去中共批判“法理台獨”,多劍指台灣政治人物,但新規擴大解釋“以武謀獨”、“倚外謀獨”,等於將台灣國防、外交官員都囊括在內,甚至與這些單位接觸過的學者、企業,恐都人人自危。

揭仲告訴美國之音:「你不知道它擴大到什麼程度,是不是以後只要跟民進黨政府打過交道的公司行號人員,都會在它(中國)司法追訴或調查對象裡,我覺得,兩岸學術、經貿的交流,搞不好會有影響。

揭仲說,中共此舉象徵意義濃厚,後續「法律戰」如何執法有待觀察,包括中共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會不會再出台施行細則,如界定使用非和平手段的時機。若中國對台法律戰持續升級也恐進一步限縮其未來處理兩岸爭端的迴旋空間,影響可謂嚴重。

位於台北的台灣智庫諮詢委員吳瑟致也同意,中國五部委頒布的《意見》旨在“殺雞儆猴”,若按新規描述,九成台灣民眾恐都觸法,這讓所有打算前往中國的台灣人都心生警惕。

吳瑟致警告,法源明確後,中共勢必推出具體措施,如台灣人赴中恐被要求切結或自證“非台獨份子”,與中國簽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國家也恐展開跨境抓捕,再添兩岸爭端。

吳瑟致說,中共頒布新規有跡可循,就時間點而言,中共選在台灣總統賴清德就職滿月之際發布,一來強硬表態“反獨促統”,二來也是對內交代。

反獨新規現對台「戰略主動」性,但恫嚇效果有限

他說,賴清德520就職後,台灣人赴中申請居住證、台灣藝人也接力表態支持一中,再到這次高調頒布新規,一件件看似個別事件,但實為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指示「支持台灣內部愛國統一力量」下,中國軟硬兩手的配套行動。

吳瑟致告訴美國之音:「王滬寧今年提出了對台戰略主動,我們就看到,它(中共)很密集地展開單邊作為,比如說單邊立法,這都是一種戰略主動的呈現。

位於台北的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範世平說,從中國國台辦5月宣布「懲戒」5名台灣名嘴,到此次頒布新規,就法律面論之,可視為從「行政處罰」升級到「刑事追訴」。

他說,中國立法程序不嚴謹,也輕忽人權,法院審判也多是走過場,因此,五部委《意見》的政治恐嚇意義高於一切。尤其中國治權不如台灣,台灣人只要不去中港澳或入境中國鐵桿盟國,就不會受到實質威脅。

範世平告訴美國之音:「它(中共)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公開審判你、屈辱你,透過法庭肅殺的氣氛來讓台灣人覺得恐懼,問題是它(新規)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你如果不去中國,它能夠適用這個刑法?也不可能嘛! ”

香港智明研究所總監許楨則認為,中國這次動員五部委的人馬舉辦記者會,其中跟公檢法有關的部委全數到齊,規格之高不僅意在恐嚇台灣官員,也有向華府等台灣利害關係者釋放信號。

他認為,新規反映中共的不滿,尤其520後的圍台軍演未引發台灣島內恐慌,甚至台灣股市還逆勢上揚,因此,促使中共主觀上要將威懾範圍拓展到法律面。

但許楨也說,從兩岸現況及台灣社會氛圍來看,就算中國將台獨跟死刑畫上等號,也恐無法構成有效威懾。

許楨告訴美國之音:「是否北京有攻台時間表?島內人物的言行會決定台海的和平與否?這不得而知,但我的判斷,不像是這樣一個公報會對台灣島內或者華府、東京有什麼很大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