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推新法加固信息防火牆 違者面臨嚴懲

中國封殺網路翻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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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推新法加固信息防火牆 違者面臨嚴懲

2021年11月14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條例規定,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翻牆工具。雖然此前因翻牆和協助翻牆已有不少處罰和入罪案例,但是條例的通過無疑會給中國網民帶來更加嚴重的威懾力和打壓。分析人士和大陸網民指出,在中國官媒和政府機構毫無障礙的使用海外網站的現狀下,這不僅是非常明顯的雙重標準,也標誌著中國的信息封鎖進一步惡化,加快與自由世界的脫鉤腳步。

政府就翻牆違法入罪向公眾“徵求意見”

11月14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其網站發布“關於《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並且“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日期為2012年12月13日。

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一共九章七十五條。其中,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建立數據跨境安全網關,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予以阻斷傳播。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用於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的程序、工具、線路等,不得為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技術支持、傳播推廣、支付結算、應用下載等服務。境內用戶訪問境內網絡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條規定:“個人和組織違反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其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至此,中國大陸多年來一直模糊不清卻又足以被定罪的“翻牆”以及“協助翻牆”行為,即將面臨法律處罰的嚴峻威脅。

位於美國的YouTube“牆國反賊”頻道主陶哥,覺得“徵求意見”這件事本身就很荒謬。他告訴美國之音:“大家都知道,你建牆都沒有徵求意見,你徵求過誰的意見?但是現在翻牆違法這個事情你要徵求意見。非常搞笑嘛!法律這個東西在共產黨這裡連妓女都不如,被他們強奸的一絲不掛。”

11月17日,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大學生販賣翻牆軟件牟利獲刑的案情。 2019年4月,贛州學生曹某搭建2個網站並提供“翻牆”軟件下載,同時租用並配置境外服務器建立節點,將連接節點所需服務器地址、密碼等信息以訂閱鏈接的形式配套出售。贛州法院審理認為,曹某的行為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該文章還提到,只是“翻牆”看看綜藝節目、瀏覽網頁、查資料也屬於違法。文章呼籲,“牆”外存在大量不良信息、違法內容,請大家依法依規上網,拒絕有害信息,不做“翻牆”者。

適用於不同翻牆者的雙重標準

10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市民程大鵬,因為使用VPN軟件瀏覽國外網站,被臨沂市公安局罰款五千元。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第八條第三款,第十四條之規定”,“程大鵬未經批准擅自進行國際聯網的違法行為成立”。

家住上海的范先生,電腦上裝了五款不同的翻牆工具。平時范先生主要瀏覽推特上和中國政治相關的新聞,偶爾也上臉書看一看。范先生告訴美國之音:“最近上推特看看中國某著名網球運動員的新聞。但是只是看看,基本不會發言或者做評論,看到胡錫進或者華春瑩這種人的賬號都會躲著點。他們這些人以新聞宣傳的名義,就可以上推特。”范先生說,國內有不少在推特上監控信息的賬號,所以他從來不發言,怕惹來麻煩:“這跟以前收聽敵台是一個性質”。

家住浙江紹興的曾先生,已經有四年的翻牆史。曾先生坦言,他平均每月在翻牆工具上大約花費20元,翻牆主要是為了瀏覽海外的新聞和色情網站,有時候也會上臉書看一下。幾年前,因為在微博上翻譯了一則紐約時報的新聞,曾先生有過一次被派出所叫去談話的經歷。在寫了一份“不發影響國家領導人聲譽帖子”的保證書之後,他得以安全回家。談及最近發生的一些因為翻牆被罰款和入罪的新聞,曾先生告訴美國之音,他並不會就放棄翻牆:“要抓先抓胡錫進啊!為什麼胡錫進可以看到新聞我不能看到?他為什麼高我一等呢?”

九十年代末互聯網在中國大陸興起的初期,“牆”並不存在。但是隨著中國網民大量瀏覽境外網站,感受到威脅的中國政府開始像秦始皇築長城一般在虛擬空間築起網絡防火牆。不甘被束縛在牆內的網民也開始使用各種途徑突破封鎖,越來越多的人使用VPN服務“翻牆”瀏覽境外網站。 2010年3月,谷歌宣布因為“遭受中國黑客攻擊”和“網絡審查”,正式退出中國大陸,成為中國互聯網上標誌性的歷史事件。

“翻牆這個事情本身在中國沒有走過任何立法程序。而且牆這個東西的存在,在中國就是非常詭異的事情。中國的官方幾乎從來都沒有承認有過防火牆這個東西。你試圖去登錄一個網站,就是‘技術連接錯誤’”,陶哥在談及中國防火牆的發展歷史時說 :“這個牆會越建越高。比如一開始你隨便拿個VPN就能連得上,但是後面越來越難。牆越建越高,被屏蔽掉的網站名單越來越大。牆這個東西,在中國官方嚴格來說是不存在的,就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地帶。雖然我們知道,中國的法律就是走形式嘛,但還是要走一個形式,比方通過人大。像習近平想要連任,他還是走了人大的流程,然後去修改憲法。但是牆這個東西連這個流程都沒有。所以這個事情本來就是很詭異,何談翻牆違法。”

儘管普通群眾翻牆的途徑變得愈加困難,中國官方媒體,還有包括外交部和國外使領館在內的政府機構,在海外社交媒體如推特或者臉書上,都擁有公開賬戶,並且經常挑起辯論話題,引來大量爭論。 11月19日,在首屆“中國網絡文明大會”上, 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和發言人趙立堅發言說:“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和我個人推特賬號粉絲數相繼突破一百萬。這是個什麼概念呢?這個數字比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的推特賬號粉絲還要多,是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賬號粉絲數的近兩倍。”

擁有翻牆特權的還有一類特殊用戶:設在中國的一些外資企業。就在9月11日的中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稱,在外國投資者關注度高、投資意願強烈的增值電信服務領域,允許外商投資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IP-VPN)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海外電信運營商可以通過設立合資公司的方式,為在北京的外資企業提供VPN服務。

翻牆入罪歷史悠久,但民眾鍥而不捨

2010年6月9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關於計算機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件的通知》,要求在7月1日之後在國內銷售的所有個人電腦出廠時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件“綠壩-花季護航”,並定期報告計算機銷售數量和軟件安裝數量。這款軟件據稱具備攔截色情內容、過濾不良網站、控制上網時間、查看上網記錄等功能。消息一出,舉國嘩然,反對之聲充滿網絡,民眾反應強烈,最終綠壩工程無疾而終。

2013年6月,中國互聯網封鎖工程負責人方濱興因健康原因,請辭北京郵電大學校長職務。消息剛出,引來長期反對築牆的大陸網民一片歡呼,各大新聞網站充滿“願病魔早日戰勝方校長”的留言,以至於不少網站上該新聞的留言板塊不得不被關閉。

浙江的曾先生告訴美國之音,儘管孩子還小,今後也肯定會教他翻牆:“如果徹底不能翻牆肯定會很難受。我要讓孩子做一個有思想的人,而不是一個沒有思想的任人宰割的豬。說什麼事情要有個判斷,看新聞要全方位的看。”

儘管新的《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仍在“徵求意見”期間,因翻牆或者協助翻牆入罪並非新鮮事。 2019年7月-2020年10月間,浙江省公安部門發布了至少62起個人用戶因為翻牆遭到處罰的案例。

2020年7月,湖南津市公安局對一名翻牆後瀏覽境外色情網站的市民給予警告處罰。 2020年5月,陝西省安康市警方傳喚一名使用VPN翻牆的市民,對其給予行政警告和500元處罰。 2019年12月,湖北省武漢市一市民因為在推特發表反對中國共產黨的言論,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判處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 2019年7月,四川省遂寧市市民蔣鵬和四川省蓬溪縣一市民,因為翻牆被警方警告。

2019年5月,河南省新密市青年孫東洋,因協助他人翻牆,被新密市警方以“提供侵入計算機系統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2019年1月,廣東南雄市公安局對一名翻牆網民處以行政處罰和一千元罰款,理由是“擅自建立、使用非法信道進行國際聯網”。

2018年10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原某證券管理公司軟件開發工作者戴某,因出售VPN翻牆軟件,被控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在上海的翻牆者范先生並不為此感到過分憂慮。他告訴美國之音說:“感覺北京上海這種地方相對還是會比較寬鬆一點吧。學歷高的人比較多,用這個的人也比較多,執法的尺度上也會更寬容一點。很多人還是為了查資料,因為需要使用谷歌。感覺一線城市還是氛圍相對會寬鬆一些,不至於就為了這個把你抓起來。”

“現在出台這個條例其實就是要把牆這個東西合法化”, YouTube頻道主陶哥這樣分析說:“這個大趨勢已經是非常明顯了,走的可能快一點,可能慢一點,可能五年十年,或者二十年三十年,來走完這個流程。現在就是在往第二次文革走。翻牆這個事情,就沒有真正在中國的法律裡出現過,所有的事情都是暗箱操作。建牆本來就遮遮掩掩,翻牆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要走這個所謂的流程,要把它合法化。這樣的話中國真的是越來越會和世界脫鉤,這個趨勢已經不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