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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人士許光利及尹衛和星期二在湖南湘鄉市法庭﹐被以爆炸罪和放火罪罪名起訴﹐不過沒有當庭宣判。許光利正在待產的妻子李春對美國之音說﹐丈夫被起訴罪名太過荒唐﹐但現在只能求刑期愈短愈好。
預產期在10月的李春﹐因有過流產記錄﹐目前在廣西南寧的娘家安胎待產。
她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許光利和尹衛和因在網上發起支持溫家寶總理政改簽名﹐起先被控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不過後來或許罪名太過“亂來”﹐原罪名被換成“爆炸罪”和“放火罪”。
李春說﹕“按照今天在法庭上的供詞﹐他們是在尹衛和家附近的街上被抓﹐他們說2人買了汽油是想去放火﹐可是他們離變電站還有7﹑8公里遠﹐根本不可能去放火﹐燒甚麼變電站的。”
起訴書上說﹐許光利與尹衛和2人前往韶山毛澤東故居﹐試圖放火爆炸毛澤東故居﹐還試圖放火爆炸湘鄉市花坪變電站。
不過李春說﹐這是2人被逮捕後所取得的供詞內容﹐事實是否如此頗有疑問。
李春說﹕“供詞上面他們是這樣說﹐但是開庭時他們也翻供了﹐你也知道在裡面他們可能被打或怎麼樣﹐那個供詞是不是真的我們也不知道。真的退一萬步來說﹐你即使想﹐它有構成犯罪嗎﹖其實也沒有﹐這個器具也沒有﹐證人也沒有啊!”
湖北籍的許光利和湖南籍的尹衛和﹐3月間在網上發起支持中國國家總理溫家寶政改﹐獲得2千多人簽名響應。
今年4月25號﹐許光利和尹衛和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捕﹐不過5月31號湘鄉市公安局發出的逮捕通知書上稱﹐2人涉嫌的罪名是放火罪和爆炸罪。
許光利在庭審中否認起訴書裡對他的指控﹐辯護律師吳軍在法庭上為許光利作無罪辯護。尹衛和的辯護律師也為他作無罪辯護﹐尹衛和還當庭指控在看守所內遭到毆打。
法庭在審判後沒有當庭宣判﹐何時宣判目前還不清楚。放火罪和爆炸罪罪名可能被判刑期﹐最高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