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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專家說,中國和菲律賓正在討論的漁業聯合協定有可能進一步平息由來已久的海上主權糾紛,並加深兩國間的友誼,而曾幾何時,這樣的友誼還被認為是不可能的。
馬尼拉媒體報導說,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今年4月會晤時同意探討漁業合作問題後,這兩個亞洲政府的官員如今正在討論達成一項臨時漁業協議。
台灣戰略研究學會東亞與太平洋問題研究員杜允士(Fabrizio Bozzato)說:“如果真的能夠達成、簽署並落實,這將顯示出,這不僅僅是兩國關係的一個里程碑,還是向前邁出的一大步。資源分享可不是一個輕鬆的話題。”
菲律賓的官方立場是反對中國漁船、海警船和海軍艦隻利用南中國海菲律賓海岸線外370公里以內的專屬經濟區。
但是杜特爾特2916年上任後幾個月,兩國領導人會面,並建立了友誼關係,讓雙方把海事糾紛擱置一邊。為了加強關係,中國承諾提供240億美元的援助和投資,幫助菲律賓的發展。
仍然心存芥蒂?
中國援引歷史地圖說,南中國海大約90%的海域自古都是中國所有。但文萊、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和台灣都提出主權聲索。
2012年到2016年,北京和馬尼拉為漁業資源豐富的斯卡伯勒淺灘(中國稱黃岩島)不斷爭吵。軍力要強大得多的中國最終獲得了控制權。
杜特爾特2016年10月訪問中國,進行破冰之旅。當時,中國官方的新華社說,習近平呼籲在包括漁業在內的多項領域加強雙邊合作。
然而,一些學者說,漁業協議又可能走得太遠。
菲律賓大學國際海事教授賈伊·巴湯巴卡(Jay Batongbacal)說,由於憲法,菲律賓在“法律上被束縛住手腳”。他說,任何協議都可能只是“權宜之計”。
菲律賓德拉薩大學政治學者安托尼奧·孔特雷拉斯(Antonio Contreras)說:“如果是在我們的經濟專屬區(EEZ)內,那不能是協議,應當是捕魚許可。”他認為,理想來說,這不應該是平等協議,而更應該是“我准許你按照我的條件捕魚”。
一項更正式的協議可能會說哪一方可以在哪一處捕魚,並涉及雙方對有爭議水域的准入。
“因為如果沒有實際協議的話,我們有可能再次出現糾紛升級的局面,”巴湯巴卡說。
在東亞其它地方,菲律賓在2015年與台灣簽署了一項漁業執法協定。越南和馬來西亞去年討論漁業協定。
向它國發訊息?
台灣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教授黃介正(Alexander Huang)說,中國可能希望這項協議能夠向其它提出聲索的東南亞國家釋放善意。
中國在有爭議的小島礁進行擴建,有時還作為本國軍用設施,而且每年在總面積350萬平方公里的這處國際水道的北部海域宣布休漁期。這些做法激怒了其它國家。
黃介正說:“中國可能是希望建立某種先例,好讓其它國家參照或思考。我不認為跟菲律賓達成漁業協議會和解決主權糾紛有任何關係。這將被視為防止糾紛的措施。”
菲律賓曾把中國大面積的權利聲索告到海牙國際仲裁庭。 2016年,仲裁庭做出對中國不利的裁決,但中國拒絕接受。此後,中國通過雙邊協議和經濟援助手段與其它聲索方言和。
杜允士說,如果與菲律賓達成協議,這意味著中國“得到了獲取資源的渠道,他們可以把自己的人派過去,而且在國內和本地區顯得有面子。”
弄不好會吃虧?
根據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關係學院中國項目的研究,在南中國海,所有國家的漁船加在一起多達160萬艘。
但是,巴湯巴卡說,菲律賓漁船通常不越出370公里的界線以及附近斯普拉特利群島(中國稱南沙群島)的傳統漁場。他們的漁船通常太小,無法遠洋捕撈。
而來自中國、台灣和越南的漁船經常駛得更遠。
一些學者擔心,兩國如果達成漁業協議,可能造成的實際效果是允許中國船隻自由自在地進入菲律賓聲稱擁有權利的海域,而不會有任何菲律賓人遠航駛入靠近中國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