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最近駁回外傭申請永久居留權,同時拒絕律政司建議提請人大釋法。袁國強表示,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當局會先盡量利用本地法律體系下的途徑解決雙非兒童居留權問題,但沒有回應是否由港府自行提請人大釋法。
*去年5月帶兒女抵港*
*無力交罰款 遭拆屋*
後來阿美的遭遇與同村其他家庭不同,當地計生辦人員指控阿美在香港生的兒女都算是超生,合共需罰款10萬元人民幣(約17,000美元),阿美表示,沒有能力繳交罰款,計生辦人員收不到罰款,就將阿美的房子拆掉。
阿美說:等到房子拆掉我就覺得奇怪,怎麼不找你們的麻煩,就找我的麻煩,我都不知道原來你有個舅舅在公安局,我沒有舅舅在公安局,有的他們政府單位有認識的人,有的跟我說他們不用罰錢也不算超生,這個是真的,但是他們背後給村長好像來香港生孩子的時候,他們給村長帶了幾萬元的禮物,還有紅包,我都沒有,我怎麼知道呢﹖我不知道,因為人家都沒有提過。
*兒女無大陸戶口*
阿美說:還沒有發生事情的時候,都覺得共產黨好,但是遇到下面那些貪官你也沒辦法,他們這麼貪,上面的政府也不知道,你也找不到上面去跟他說,沒辦法。以前我覺得法律永遠都是公平的,我覺得對每個公民都是一樣的,我看到電視新聞報導說大陸有多腐敗,但是要到在我面前發生了,我才知道真的這麼腐敗。
*只能以探親身份赴港*
雖然兒女享有居港權,但阿美只能以探親的身份申請赴港居留,每次逗留90天就要返回大陸續證,每次續證要花兩、三天時間,車費加上申請證件的費用,要花接近200美元。
由於阿美沒有香港居留權,不能夠在香港工作,靠丈夫在大陸的工地做散工,負擔整個家庭的開支,阿美與一對兒女住在九龍土瓜灣的天台屋,居住環境惡劣,兒子曾經被家居附近的鐵皮割傷,但月租也要接近300美元。阿美表示,每個月都擔心付不起房租,感到前路茫茫。
*感到前路茫茫*
阿美表示,二女兒今年9月將會入讀小學一年級,已經比一般6歲的入學年齡遲了一年,但由於女兒沒有在大陸讀書,完全不懂英文、廣東話也不太會說,入學後也將面對很多困難,不過,阿美希望一對兒女能夠在香港的法治環境下成長,而且一對兒女沒有大陸戶口,也不太可能回大陸生活。
阿美說:最好的地方,你們(香港)就是不同,就是人人平等,你有錢也好,你沒錢也好,你有人在當官也好,沒人當官也好,就這樣大家都平等,這樣活下來就覺得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