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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出台新規定,要求懷孕14週以上的婦女終止懷孕須出具證明。
據《江西日報》報導,江西省衛計委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全省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專項檢查,對終止懷孕做了新的限制。
這一規定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批評此舉是政府對女性權益的侵犯,也有人認為舉措是為了保護胎兒。
據報導,江西省衛計委的通知中寫道,專項檢查將重點關注終止懷孕藥品的採購、管理等情況,並要求懷孕14週以上的婦女如果因醫學需求要終止懷孕,須提供3名以上醫務人員的簽字證明;因非醫學需要而終止懷孕,須提供計生證明。
根據哈佛大學醫學院網站上的相關信息,在胎兒9周大以前,孕婦通常可以通過服藥安全地終止懷孕,9到14週之間需進行手術,而14週以上通常需要引產。
關於江西衛計委的通知,新聞報導中沒有寫明醫務人員和計生人員在出具證明時須考慮哪些因素,哪些情況可以允許懷孕14週以上的孕婦墮胎。
目前江西省衛計委的網站上並沒有公開這份通知的原文,記者試圖聯繫江西衛計委宣傳處但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