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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近日通緝一名“潘姓”公民,指控他詆毀戍邊烈士。中國民間輿論對此反應多元,就言論自由、如何評價英雄人物等話題發表了不同看法。
警方和官媒聯動
對這位“潘姓”中國公民的聲討是高調全面進行的。
新華社說,北京海淀公安分局3月15日通報,現年30歲的男子“潘某”2020年6月23日在微博上“造謠詆毀英雄烈士”。鑑於潘某目前在國外,警方正在對其開展追逃,敦促他“盡快回國接受調查處理”。
中國官媒接連發文:新華網評:褻瀆英烈,雖遠必究;中國網:潘某造謠詆毀英雄烈士,對其刑拘追逃;人民網評:潘某,等著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不貸。央視新聞評論說,“冒犯英烈就是與正義為敵,與法律為敵,與人民為敵,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
上述報導還說,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潘某說了什麼?
媒體截屏顯示,潘某在他人微博中留言稱,“聽說至少一個(解放軍)營地被印度(軍隊)活埋……好像沒機會天葬了”。
人民網說,身為網絡大V,潘某在並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罔顧視聽,信口雌黃,“幸災樂禍”,“其心可誅”,“對邊防軍人的詆毀,也是對國人情感的傷害,更是對法律法規的挑戰。
華爾街日報說,中國披露有四名解放軍官兵,在去年中印邊境衝突中犧牲,這是中國首次披露中方在喜馬拉雅山麓發生的那場混戰中的傷亡情況。
潘某目前身處何方尚無報導,這位中國公民對所受到的指控和警方追逃的反應如何,也不得而知。
言論管制事件?
紐約時報中文網在題為“當代中國文字獄事件:從上訪者到'侮辱英烈'”一文中說,“至少已有七人因懷疑政府對中國軍人在去年與印度軍隊的衝突中死亡的描述而受到威脅、遭拘留或被逮捕。其中三人分別被拘留7至15天。其他四人面臨刑事指控,其中包括一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男子。”
太原居民馮女士對美國之音說,對言論管得太多,是一種“心虛”和不自信的表現。
西安居民王先生對美國之音說,改革開放以來的一段時間,中國民間言論比較開放,對英雄模範也能大膽議論。
他說:“一些年輕人拿歷史人物,例如,雷鋒等搞笑,說出一些不太尊重的言論,還有一些質疑聲,其中的一些段子說,雷鋒做了好事不留名,既然如此,為什麼拍了那麼多的照片?我認為,有些質疑是有道理的。”
歷史虛無主義?
但王先生同時也認為,很多對英雄模範的質疑似乎“有點過頭,過份,有一些是開玩笑開大了,對青少年的影響不好嘛。如果說,雷鋒都是造假造出來的,青少年會怎麼想這個事呢?當然就是要煞煞這種風氣。”
他說,“從我們黨領導的角度來講,這些英雄人物,特別是質疑那些被公認的,已經樹立起來的偶像和榜樣,這就等於質疑黨的領導。”
法制日報題為“維護英烈尊嚴傳承英烈精神”的報導說,“近年來,社會上歷史虛無主義錯誤思潮和觀點不斷出現,有些人以'學術自由''還原歷史''探究細節'為名,歪曲歷史,特別是近現代歷史,醜化、詆毀、貶損、質疑英雄烈士,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嘲諷英雄的不同後果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大陸獨立評論人士對美國之音說,潘某言論雖然極為不妥,但並不構成犯罪,更別提被引渡回國。
他說:“(被引渡)是不可能的,所謂言論範圍的事情,不適合西方法律,這不是犯罪問題,不會被你引渡(回中國),何況中國和西方在這方面也沒有引渡條約。不過,中國做這樣一個(追逃)的法律姿態也無可非議。”
他同時表示,嘲諷也不恰當,這在西方也是不合適的: “我認為,站在中國的角度,污衊烈士的行為肯定是不對的,這些士兵在國境線上為了國家的領土主權犧牲了,不管這個國家的製度怎麼樣,在目前全球還有國家概念這個前提下都是值得尊敬的。美國人對於他們犧牲的軍人,也是非常尊敬的,不管它是哪個黨。在這一點上,中國人和西方人並沒有什麼區別。”
他還說:“因為中國和西方是不同的國家,我們不能用西方的觀念來套中國的環境。儘管我主張比較寬鬆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從來不碰這類問題。”
潘某到底是誰?
中國當局迄今沒有說明,這位“潘姓”男公民到底是誰,不過,一些媒體報導說,潘某可能是中國某地產大亨的兒子。儘管真實情況如何目前沒有明確證實,有媒體依然就此跟進。
西安居民王先生對美國之音說,在中國“只要是名人,或者名人的親戚、子女、老婆、孩子出事,就會有更多的聯想,這也很正常。但是,我覺得這裡面有些內容可能是瞎扯、牽強附會。”
王先生還說,國家沒有必要為一個潘某搞出點動靜,弄出一個連帶事件,那樣做有點過份。不過,事件真相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