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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的新華社證實,薄熙來案件“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7月25日)已經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個案子將在濟南異地審理,而不是在他涉嫌犯罪的所在地重慶或者大連審理。
薄熙來,1949年7月3日生,被解除職務之前,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山西省定襄縣人,中共八大元老薄一波之子2012年3月15日,薄熙來被解除重慶市委書記職務,同年4月10日被停止中共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職務。
*不再提作風問題*
新華社的報道證實了此前網絡上廣泛流傳的說法,也就是薄熙來只被起訴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等三項罪名。中紀委調查後公佈的“薄熙來和多名女性保持和進行性關係”的罪名在起訴書中沒有提及。
根據新華社發佈的通稿,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
*三個特別 預示死刑?*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用了只有處以官員死刑時才會提到的三個“特別”。中國官方公佈的起訴書說:“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北京法律專家說,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的規定,濟南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最遲要在開庭10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如果這個案子公開審理,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必須“在開庭3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關於開庭日期,北京外媒圈普遍預計會在兩周內開庭。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 第202條的規定,薄熙來的案件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之後,“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薄熙來是否會被處以死刑,將會是這次審判的主要看點。先前鐵道部張劉志軍的起訴書中也提到了罪行“特別嚴重“,但是劉志軍案審理時,檢方稱劉志軍有坦白和檢舉揭發的重大立功表現。目前尚沒有任何關于薄熙來有檢舉揭發上級的立功表現的報道和傳聞。
*政治審判*
先前有北京觀察人士指出,薄熙來的案件將會先秘審,和薄熙來就認罪達成協議,然後才是公審。由於中國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都要受到黨的政法委員會的領導,因此,北京外交圈普遍認為這個案子很難逃脫將政治審判的陰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對薄熙來輕判、重判15年、判死緩,甚至死刑都有可能,一切取決於中共最高層的“政治智慧“。
*徐明生死不明*
薄熙來案件的主要證人徐明是否出庭,徐明是否像坊間所傳那樣,已經喪命,也將是關注的焦點之一。
薄熙來濫用職權罪,根據中紀委的調查,主要集中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涉嫌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那麼,薄熙來在這起英國商人海伍德離奇死亡的事件中,到底起到甚麼作用,當局將如何澄清最近一些挺薄人士在互聯網上針對這個案件所提的種種疑點,也值得關注。
*薄熙來被屏蔽*
目前中國互聯網上已經把薄熙來這三個字加以過濾和屏蔽。很多挺薄的民眾發的帖子均被刪除。
*裂痕*
北京觀察家認為,這個案子將會進一步撕裂和擴大中國左、右兩派的裂痕。
一些挺薄的網友在通過微博紛紛留言,為薄熙來鳴不平。李GG健在微博上留言說為薄熙來辯護說:”薄在渝幹了不少好事,啟動很多惠民工程,修鄉村路,農村養老、學生午餐,治安比以前好,民眾深有感觸。至於說刑訊逼供富豪,共他們的產,這些富豪的錢有幾人有多少是乾淨的?相比建國初期我黨做法,重慶已非常文明、以人為本,難道要審判毛和我黨?至於說貪腐,薄這級別官員誰完全乾淨?“
新浪網友天池十哥這樣評論薄熙來被公訴的新聞:岳飛永載英雄榜,秦檜跪遭萬人唾。
*司法獨立?*
中新社則發表《公訴薄熙來彰顯依法反腐決心》的文章引導輿論,呼籲民眾相信審判、檢察機關一定會依據事實和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檢察權,依法審理薄熙來案“。
中新社說,對薄熙來提起公訴,體現了中共“依法治國理念“,特別是體現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了中央有力量做到“老虎”、“蒼蠅”一起打。
不過有觀察家一針見血地指出了中新社文章的軟肋,那就是,“如果沒有王立軍逃亡美國領事館的事件,薄熙來幾乎鐵定會在18大上進入中央。”
*呼籲電視直播*
很多網友在中國互聯網上呼籲對薄熙來案件的審理進行電視現場直播。
一些網友注意到,在公審薄熙來前,沉默了半年的江澤民出來公開評價習近平“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