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30年來的高速增長不僅導致中國整體經濟實力的大幅度提升,它也催生了一大批富人以及貧富差距的急劇擴大。
在2005年,中國仍然有2.54億人生活在世界銀行定義的每天生活費低於1.25美元的極端貧困中。同時,在過去10年的時間裡,中國擁有百萬美元資產家庭的數量達到67萬戶,僅次於美國和日本。
隨著愈來愈多的人變得更加富有,中國人在海外購買豪華公寓和地產以及支付高昂學費送子女到歐美上學的現象也日益普遍。
在對個人和企業的跨境資金轉移進行限制的中國,這些富人是如何將資金轉移到國外的呢?
國際金融誠信組織的首席經濟學家卡爾說:“如果他們與全球經濟聯繫在一起,他們有自己的生意,從事進出口業務,他們可以把資金轉移出去。”
傳統基金會的史劍道說:“大多數情況下是,你在香港和開曼群島這些離岸金融中心設立一個合法的公司,然後你把在大陸設立的公司的錢電匯到這家公司,然後這筆錢就不見了。你想怎麼用這筆錢就怎麼用。”
當然,最直接也是最傳統的方式就通過手提箱將大量的現金帶出國門。
在截至2012年9月30號的2011財年,美國當局在全美各個國際機場從中國公民那裡收繳了將近200萬美元的未申報現金。
為了逃避海關人員的檢查,一些中國人甚至將現金藏在特制的腰帶裡入境,美國海關人員將這種腰帶稱為“現金帶”。
但美國機場從中國人手中查扣的現金與加拿大機場比起來,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有關數據顯示,從2011年4月到6月初,在加拿大最繁忙的多倫多和溫哥華國際機場,有關官員從中國公民那裡收繳了約1300萬美元的未申報現金,佔這兩個機場同期繳獲的所有現金的59%。
旅行者在加拿大或美國入境時,他們所攜現金超過1萬美元的部分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要被罰款。
中國政府規定,中國公民每年因私攜帶出境的現金不得超過5萬美元,違反攜帶現金相關規定的人也要被處以罰款。中國方面的數據顯示,從2007年至2011年,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徵收的此類罰款總計12.7億元人民幣,合2.02億美元。這個罰款金額從一個側面凸顯了違規攜帶出境現金金額之大。
與通過箱子和口袋攜帶現金出境相比,有些途徑則要更為隱秘和有效。
國際金融誠信組織的首席經濟學家卡爾說:“如果他們在國外有親屬,他們可以進行貨幣替代。他們還可以通過監管比較弱或是不在銀行網絡裡的銀行進行不被記錄的電子轉帳。他們可以利用在印度叫做‘哈瓦拉’的交易。”
哈瓦拉相當於中國的地下錢庄。
美國《華爾街日報》的報導說,在幫助中國人將資金轉移到海外這個問題上,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產業。據律師和幫助中國投資者在海外尋找投資項目的經紀商說,服務項目從匯款中介到提供私人飛機由海關人員毫無顧忌的運送現金等不一而足。
國際金融誠信組織的研究發現,無論是通過金融犯罪、腐敗還是逃稅的手段,80%以上非法轉移出中國的資金是通過出口低報和進口高報這種“進出口偽報”的方式流出的。
卡爾說:“例如,一個中國出口商向美國出口價值2千萬美元的服裝,他對中國政府說,這筆商品的價值是1千5百萬美元,他然後要求美國的進口商把他應該還要支付的另外5百萬美元存到他在海外的銀行帳戶上。在進口方面,比方說他從美國進口拖拉機,這筆交易價值1千5百萬美元,他虛報,把它說成是1千6百萬美元,他向美國的出口商支付1千6百萬美元,然後說,請你把我多付給你的1百萬美元存入我的瑞士銀行帳戶上。”
他說,這種進出口偽報轉移資金的手段比逃稅的害處大得多。
他說:“因為逃稅只是在邊緣上操作,而進出口偽報是把整筆資本轉移出去,而不僅僅是稅率部分。它損失的是整個資本。”
不過,傳統基金會的史劍道認為,所有轉移出去的資金不見得都是非法所得,而且外流資金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政府有關限制資本流動的規定而被算作非法的。他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腐敗。
史劍道說:“在我看來,這些與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財富相比是相形見絀。例如,把一家國有公司據為己有。我不是把資金轉移到國外然後再進入中國尋求稅務減免,我侵吞了這家國營公司的資產。”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行政特區在方便內地資金外逃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為它擁有獨立的金融系統和貨幣,而且對資金外流沒有限制,因此成為資金流出中國內地的合法避風港,包括將自己的公司在香港上市,然後出售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