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難民法 來台大陸政庇申請者前路艱辛

  • 齊勇明

從中國大陸到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張文手持乞討說明。(溫起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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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難民法 來台大陸政庇申請者前路艱辛

在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中國內蒙古人張文目前被關在宜蘭的一家收容所。據稱他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參加了衝擊立法會的抗議行動,因此害怕受到中國當局迫害。鑑於台灣還沒有相關的難民法,張文有可能面臨被遣返中國大陸的危險。

露宿街頭

由於身份非法,不能工作,沒有收入,張文在台灣的生活艱難。他露宿街頭,多次到總統府去陳情、乞討,目前他被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在宜蘭的一個收容所監管。他的擔保人之一成水炎先生說,張文來台灣之後所面對的現實,和他當初頭腦中憧憬的那幅畫面相距甚遠。

成水炎是華裔美國商人,他說自己特別關注中國民主和為之奮鬥的中國大陸民主人士的命運,經常來台灣。

關注中國民運的美國華裔商人成水炎。

成水炎說,張文參加中國民主運動20多年,家產全部被中國政府沒收。張文稍早前參加了香港反送中運動,還參與了衝進了香港立法會的行動。為逃避中共的抓捕,張文來到台灣避難。成水炎說,張文來到台灣後,“不但沒有得到台灣政府的任何人道援助,還很快秘密拘捕了他。”

11月4日,張文在專勤隊一位賴小姐的要求下,前往台北市專勤隊報導,說第二天可以出來。從那以後,張文再沒有現身。為此,美籍商人成水炎十分擔心,就到台北專勤隊去尋問,他說,他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隨後前往張文失踪所在地木柵派出所報案,但並未得到立案,所得回答是,在專勤隊的監管下,張文人是安全的。

關進收容所

成水炎說:“我們又到陸委會和移民局取陳情抗議,均被搪塞推諉而未得正面回應。” 他表示,後由朋友幫忙得知,張文人被關押在宜蘭。

成水炎說,張文似乎感受到了某種恐懼,在進入專勤隊之前特別錄像指出:一,可能被軟禁,二,如果死亡一定不是自殺,三,如果被送回大陸,也絕不是情願的。

美國之音記者29日詢問了宜蘭收容所,得知張文確實被收容其中。至於原因,收容所方面表示,是因為證件逾期,逾期就不合法了。收容所方面還說,張文在裡面一切正常,很多單位都來關心他,身體也很健康。至於是否送回大陸,所方表示,他們只是收容單位,未來的安排並不了解。

溫起鋒和張文有著類似的背景經歷,他來自江西贛州,三年前駕船偷渡到金門尋求政治庇護,至今已經超過三年,身份仍然沒有得到解決。他們幾人經常一起參加活動,相互比較了解。在張文被收容的問題上,他批評蔡政府的做法是秘密抓捕。

蔡英文對民運人士不人道?庇護案在審查中

對於張文的境遇,陸委會29日回應美國之音表示:“張文目前雖然被收容,但其申請庇護案件之審查,並不會受到影響,移民署仍請張文持續提供受迫害之有關事證,以利後續之審查。”

成水炎先生說,確定張文並沒失踪仍然不能令人安心。他說,宜蘭收容所曾兩次打電話通知說,要為張文開庭,臨時要求為他請律師。成先生說,11月22日中午接到收容所電話,告知當天下午兩點開庭,要求為他找律師。他和朋友在台灣也並不輕車熟路,感覺受到刁難。他們打電話給收容所要求預約會見張文,被拒,告知接上面長官通知,張文一律禁見。

成水炎一行數人27日抵達宜蘭收容所希望能看望張文,結果未被允許。約定到12月4日下午。成先生說,他從收容所干部中得知,所方正在抓緊走程序,準備盡快把張文送回中國大陸。成水炎認為,蔡英文政府這麼做“對待民運人士不人道”。

從中國大陸到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張文和溫起鋒(右)在總統府前。(溫起鋒提供)

溫起鋒說:“蔡英文政府要檢討。……我覺得台灣政府應該從人權的角度來說也不應該去抓捕一個民運反共義士。”

據成水炎先生陳述,27日宜蘭收容所再次通知說要開庭,要求隨即為張文請律師,面對這種不可能的任務,萬般無奈之下,他向台灣人權促進會求助,對方表示盡力協助。但結果也讓他感到失望,感覺受了敷衍,受到欺騙。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29號對美國之音說,請律師協助辦案不可能在兩小時內一蹴而就,無論是聘請律師,還是律師本人了解案情都來不及,況且法庭是在外地。她說,為張文的個案還是盡力而為了,台權會曾幫助把他的案情材料呈報到陸委會,為他爭取權益,盡了最大努力。

不過,在住宿問題上,有人伸出援手為張文提供住處,但他不願意,堅持露宿街頭。對這一點,成水炎先生也抱怨張文,說張個性過於倔強。他分析,一個反共人士露宿街頭,外出乞討,這些都有礙蔡英文政府的形象,特別是在大選期間,不利於執政黨所高唱的支持民主的曲調,所以張文進入收容所和選舉不無關係。

成水炎說,張文是一位反共鬥士,台灣號稱華人世界民主的典範,不應該這樣對待他。

他說:“我希望蔡英文總統要真正站在民主自由的立場上,保護民運人士,就是保護台灣的自由民主,聲援香港支持香港,就是保護台灣的自由民主。台灣要和香港、大陸的民主抱團,才能應對中國的強權和專制,才能真正地捍衛台灣的民主和自由。”

台灣還沒有難民法

台權會的邱伊翎認為,台灣一直沒有所謂申請政治庇護的標準程序,過去案例大都透過開記者會或轉發公文。此前,台灣人權團體也多次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難民法,確立作業準則與審查機制,以鑑別真假,為真正符合標準的人提供庇護。

台灣陸委會會標。

陸委會29號回應美國之音說,目前為進一步完備中國大陸人士尋求庇護之處理機制,陸委會參考難民法草案相關規定擬具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該草案業於105年6月27日經立法院初審完竣,尚待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

陸委會說,“在我國難民機製完備前,政府會基於保障人權之立場,並整體考量國際慣例、我方相關法律規範、過往處理案例、人權保障等層面,處理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