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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日前對涉嫌在美國境內威脅一名“紅通”人員及家屬的8人提出起訴。長達43頁的起訴書指出,在2016-2019期間,這8人為中國政府工作,利用用各種方法跟踪、恐嚇、威脅一位“紅通”人員及其家屬,以迫使其回國接受調查。
紐約東區聯邦代理檢察官塞思·杜查姆(Seth DuCharme)在公佈案情時表示,美國不會容忍中國在未通知美國當局並與之合作的情況下,在美國領土上採取國家授權的行為,也不能容忍他們為接近其目標而進行的非法騷擾和跟踪行為。
“紅通”觀察人士發現,美國大約在七、八年前註意到中國政府在美國境內採用非法手段,威脅、逼迫美國公民或是合法居民非自願回到中國,這種境外執法事件近年來愈發增多,不但嚴重侵犯了“紅通”人員及其家屬的人權,同時也踐踏了美國的法律。
旅美“紅通”人員David的故事
就在美國司法部公佈此案的當天,美國之音記者從一位“紅通”人員那裡了解到他在美國被中國政府僱用的人員跟踪與威脅,以及家人被牽連的故事。
2018年年底,一名白人男子拿著David(化名)的照片找到他的房東詢問他的情況。 David得知後立即報告FBI,後者調取了其公寓大樓的監控錄像。
2019年1月,又有一名白人男子拿著David的照片,在一位中文翻譯的陪同下,來到David在德州的家,並向他太太介紹說,他們是FBI派來保護David的。 David得知後立即報告了FBI,但FBI否認有此事。不久,FBI找到David,讓他指認一張照片中的人,David認出照片中的人是他曾經在生意上的朋友X。
據David本人介紹,他是被中共追捕的“紅色通緝犯”,來美之前曾經是武漢的房地產開發商,2002年,他因一塊地與當時的武漢江岸區常務副區長蔡杰發生矛盾; 2007年,又因另一塊地與升為江岸區區長的蔡杰再次發生矛盾。從此,蔡杰就處處為難他和他的公司,並揚言要讓他坐牢。 2009年,David帶著太太和兒子舉家來到美國。
據中國媒體報道,蔡杰2019年8月被查,2020年3月被“雙規”。日前,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漢江分院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蔡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7年初,David在國內的一個弟弟突然給他打電話,說他8年前存在貪污行為,勸他回國接受調查。之後,武漢公安局不斷派人對David的兩位弟弟、母親、以及他前妻的父母一家人進行騷擾和威脅。
David說,2018年3月,他的的小弟弟被抓,年邁的母親經不住長期的恐嚇而患腦溢血,臨終前申請見兒子被拒,2018年5月去世。 David的另一個弟弟去公安局查詢David到底犯了什麼罪,公安局起初的回答是他貪污了200萬,後來又回答說貪污了90萬,最後說不僅有經濟原因,而且涉及政治原因,具體說就是David在海外顛覆國家政權,必須回國,否則就讓他的小弟弟頂罪。美國之音向武漢公安局查詢此事,無人回應此事。
David說,他的小弟弟被抓之後至今兩年多,從未能獲得與家屬和律師見面的機會,因此沒有人知道他的近況。此外,他前妻父母的個人賬戶被全部凍結。前妻的弟弟原來是國企幹部,如今被調到檢察院工作協助調查;禍不單行的是,前妻的父親之後查出癌症,母親因精神失常而住院。
與此同時,身居美國的David也未能倖免。 David稱,他因受到中共海外人員的騷擾和恐嚇而不斷搬家。他從不敢把家庭地址告訴外人,即便朋友也是如此。但是,中共還是通過他過去生意上的朋友X找到了他。
據David介紹,他們先是抓了X半個月,X家人花了很多錢才把X保出來,然後他們又迫使X出錢在美國找私家偵探尋找他。 David表示,因為X曾經告訴過他,中國政府逼他出錢找私家偵探的事,所以FBI給他看X的照片時,David就明白是X掏錢請的私家偵探找到了他。
David表示,他最初並不知道自己上了“紅通”名單。直到2017年初,他接到弟弟電話之後,請律師寫信詢問國際刑警組織,才知道自己在2016年就上了“紅通”名單。在律師的建議下,David向FBI匯報了自己的情況。他估計,中共所說的政治原因是指他在海外參加政治活動,比如他在2009年12月參與了《零八憲章》的簽名,而且在2016年加入了中國民主黨。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2018年1月31日發表了“中國:國際刑警紅色通告人員家屬”的文章。文章指出,該組織對5名“紅通”人員進行訪談發現,中國當局對他們留在國內的家屬實施各種形式的連坐處罰,而且逼迫“紅通”人員的家屬前往他們所在的國家,去勸說他們返回中國。 David就是“人權觀察”提到的5名“紅通”人員之一。
人權觀察的研究揭露,“中國當局以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為藉口,用各種方式故意騷擾紅色通報人員的家屬,公安、檢察人員常訪問或傳喚他們的親速,卻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還威脅他們若不配合勸說紅通人員返國就要加以逮捕。”
FBI局長:對美國自由、人權和法治理想的侵犯
2014年,中國公安部部署執行的追捕逃亡到境外(包括香港、澳門)的人員的專項行動獵狐行動;2015年又啟動天網行動,緝捕逃到海外的貪官。 2015年,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佈了“百名紅色通緝令”,追捕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
不過,觀察人士指出,上了紅色通緝令的遠遠不止100名。 David告訴美國之音,他不在這百名之內。據公安部公開信息顯示,至今,獵狐行動天網行動,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逃犯3,000多人。
卡內基國際事務倫理委員會的高級研究員、調查記者扎克·多夫曼(Zach Dorfman)2018年3月在美國《外交政策》雜誌上發表深度報道《失踪》。其中,多夫曼分析了肖建華從香港四季飯店被帶走、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敏海從泰國被帶走、王炳章博士在越南境內被綁架回國,以及其它未被關注的案例。
多夫曼認為,中共進行全球綁架,逼迫威脅其公民或是前公民回國已經有很多年,尤其是在習近平上台、獵狐行動和天網行動啟動之後,這類事件越來越多。他們的目標包括成功的商人、前政府高官以及持不同政見者。
多夫曼指出,美國政府早在七、八年前就注意到一些居住中國公民在美國失踪的情況,並且有證據表明,這些失踪者是被脅迫離開美國的。美國國務院的官員也越來越擔心,並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因此,今年10月28日,美國司法部公佈對8人的指控時,多夫曼並不感到吃驚。
紐約律師高光俊特別指出,中國政府說的“紅色通緝令”是一種容易讓人誤解的說法,準確的說法應該是“紅色通知”(Red Notice),它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之間互通信息互相協作的一種“國際通報”。國際通報分為紅色、藍色、綠色、黃色和黑色五種。中國政府所說的“紅色通緝令”指的是“紅色通報”,它本身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對成員國沒有強制緝拿要求,只是要求各國協助緝拿,查不查在於各國自身的法律。高光俊律師說,美國司法部指出,在美國不能用“紅色通知”來指控或是逮捕任何人。
10月28日,美國司法部對外公佈這個案情的時候,同時也引用了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對此案的評論。他說:“在美國本土,中國政府大膽企圖用監視、威脅和騷擾我們的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是中國在我們國家和全世界的各種盜竊和有惡性影響的運動的一部分。” “聯邦調查局將盡力調查和擊敗中國政府的這些殘暴行徑,這是對美國自由,人權和法治理想的侵犯。”
中共利用“紅通”迫害異議人士和企業家
不只是在美國,在德國,“紅通”人員也面臨同樣的困境。以新疆人權捍衛者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為例,他就是因為政治原因上了“紅通”名單,21年後才被撤銷。
1999年12月,逃亡在德國的人權活動者多里坤·艾沙接到在美國的中國人權活動者魏京生的邀請,讓他到美國華盛頓參加一個會議,介紹新疆的人權情況。他去辦簽證時,突然被帶去警察局。從警察那裡得知,他在1997年就上了國際刑警組織的“紅通”名單。
多里坤·艾沙是新疆維吾爾族人,曾經就讀於新疆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1988年,他成為新疆大學學生民主運動的領袖之一。 1988年6月,艾沙因為在烏魯木齊組織“民主”運動遭到當局軟禁。 1988年,他在畢業之際被新疆大學開除。 1997年,艾沙逃離中國赴歐洲尋求庇護。
中國政府也正是在此時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了艾沙的紅色通緝令,指控他殺人、搶劫。 “九一一”恐怖襲擊後,艾沙的罪名又變為“恐怖分子”。但是,艾沙告訴美國之音,中國政府的指控沒有任何證據。
2018年2月23日,總部位於倫敦的國際人權團體“公正審判”(Fair Trials)發布消息,表示經過向國際刑警組織確認後證實,艾沙的紅色通緝令已經被該組織撤銷。
多年來,雖然艾沙所居住的德國和他去過的國家並未執行這份通緝令,但是通緝令還是限制了艾沙的自由出行。艾沙告訴美國之音,德國警察對他說,他們知道他曾經是學生領袖,所以不會執行通緝令,但如果他離開德國,很難保證別的國家警察不會按照中國政府的要求去做。
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告訴美國之音,艾沙並不是個別案例。僅僅因為行使基本權利而遭到該部騷擾、任意拘押和酷刑者不計其數。
卡內基國際事務倫理委員會的高級研究員、調查記者扎克·多夫曼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時說,美國發現,有一些人似乎並不像是獵狐行動天網行動的對象,因為這些人看上去並不是很有錢或是知名人士。
據紐約移民律師高光俊介紹,近年來,他的客戶主要是逃亡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紅通”人員。他在仔細研究了中國政府公佈的“百名紅色通緝令”名單後發現,這些人大部分不是中國政府所說的貪官,而是民營企業家。
高光俊說,其中很多人是無辜的,是中國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有些人根本沒有介入政治,只是被官場鬥爭所牽連。中國政府往往以貪污行賄罪來追捕他們,真正的目的是要“割韭菜”,把他們的個人財產收歸國有。
此外,高光俊個人認為,國際刑警組織是一個有歷史污點的組織,二戰時,其總部搬到柏林,被德國納粹用來迫害猶太人。二戰後,共產黨國家又利用該組織迫害異議人士。美國一度曾退出該組織。直到後來,國家刑警組織通過新的憲章,明確規定不參與政治迫害,美國才重新加入。
高光俊表示,近年來,中國政府對國際組織不斷進行滲透和控制,並試圖利用國際刑警組織,來達到迫害中國企業家和政治異議人士的目的。這個新的情況已經引起西方媒體和政府的重視。
“紅通”人員及其家屬人權無法保障
人權觀察曾多次報導“紅通”家屬的人權狀況,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告訴美國之音,中共對“紅通”人員和家屬的騷擾,不僅存在違法行為,更是嚴重違反人權,比如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肆意逮捕或是傳喚紅通家屬,凍結相關家屬的個人財產,禁止其家屬和親戚出國,以及酷刑等等。
多夫曼說,雖然美國和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但中國有正式的渠道來追捕“經濟逃犯”。 2015年,中國官員向美國提供了他們希望將其驅逐回中國的一份名單,大約有近200人,美國國土安全部也同意與中國加強在遣返逃犯方面的合作。
高光俊律師強調,無論是中國政府自己頒發的通緝令,還是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紅色通知”,在美國都是沒有法律效應的,是不可以直接用來指控、逮捕任何人的。於是中國政府用他們自己的途徑來追捕這些“紅通”。為此,高光俊把中國政府在美國追捕“紅通”的途徑總結為五條:
第一, 通過在美國的外圍組織來對這些人進行施壓。這樣的外圍組織包括同鄉會、商會、孔子學院等,它們基本上成了中國政府駐美辦事處,類似中國各省份的駐京辦。這些組織首領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中共勾結起來,為中國政府提供服務,以換取在中國做生意的機會;
第二, 花錢,僱傭私家偵探。這也是他們常用的手法,這些年,美國加拿大吊銷了不少私家偵探的執照,也多與這個有關;
第三, 不斷派人過來,有的是認識的人,有的是家屬,逼迫這些人過來做工作;
第四, 派專門的工作人員,實際上就是特工過來,直接恐嚇威脅,要他們回國。
第五, 把這些人的親屬作為人質扣押起來,有的被逼得自殺,有的因此家破人亡,用中紀委的話說,不管你辦案方式,只要把人給弄回來。
高俊光律師說,在此次司法部公佈的這個案例中,這些途徑大部分用在了受害者身上,外圍組織施壓、跟踪、從國內帶著家屬過來、用家人做人質等都用上了。
觀察人士指出,這些“紅通”人員及其家屬被中國政府視為“國家敵人”, 再加上“紅通”及其家屬不太願意對外提及他們的事情,因此,他們的基本權利和人身安全都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