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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美東時間星期四發表了2020年度報告,在涉及香港問題部分直接稱香港的“一國兩制”框架已被拆毀,嚴重破壞了香港法治和香港人長期以來享有的人權與自由。報告還強調美國國務卿在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後首次認定香港未能保持高度自治。
CECC的報告說,在過去一年,香港政局動盪是香港與北京拒絕解決香港人的合理要求而造成的後果,港人的要求包括制止警察對和平抗議者過度使用暴力,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報告說,香港當局逮捕了許多民主派知名人物,限制記者的報導自由,向司法部門施加政治壓力,並對香港警察侮辱非暴力抗議者行為日趨頻繁的現象視而不見。
報告認為,中國政府目前對香港沒有做出任何緩解緊張氣氛的行動,反而變本加厲地於2020年6月30日跳過香港立法會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這一行動直接威脅到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和言論與集會等自由。
報告認為,《國家安全法》引發人權和法治問題,因為它違反了香港普通法當中的無罪推定原則。 《國家安全法》對有關刑事犯罪作出的定義模糊不清,為過度限制基本自由打開了方便之門。這份報告指出,《國家安全法》的立法目的顯然是針對使香港蓬勃發展的公民社會,並威脅包括倡導人權的組織在香港的運作。
CECC的報告說,儘管面對這些挑戰,香港居民對於民主精神和人權的觀念仍然非常強烈。報告記錄了在2020年6月4日的天安門抗議事件31週年,數以萬計的香港市民不顧警方阻撓舉行燭光紀念晚會,聚集在維多利亞公園進行紀念活動。
報告還提到香港當局提出的引渡法案增加了香港居民被中國當局任意拘留的風險。自從2019年3月開始,香港居民舉行了900多場抗議活動,雖然小部分示威者故意採取破壞行為,但是香港警察採取的人群控制措施有效地剝奪了大多數人參加和平集會和示威遊行的權利。報告譴責警察使用過度武力,濫用催淚彈和其他化學刺激物品對付示威者的行為,和港府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讓警察自己調查自己的做法。香港警方也多次拒絕簽發示威集會不反對通知書,更曾經在集會預定的開始時間時宣布取消集會的許可,使警方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以“參與未經授許可集會”為理由拘捕集會的參與者。同時,警方使用多種方法阻礙並剝奪被捕抗議者獲得法律諮詢的權利。部分抗議者透露,在被拘留期間曾經被看守人員虐待,更有一名示威者在被拘留期間為逃避酷刑而企圖自殺。
這份報告書還批評香港政府選擇性地起訴示威者和民主派人士,而沒有以相同的標準對警察的不當行為和對民主示威者懷有敵意的人提出相應的起訴。報告舉出2019年7月21日元朗地鐵站白衣暴民肆意毆打無辜乘客的事件,警方在元朗地鐵站襲擊事發45分鐘後到達現場,儘管當天有很多人撥打緊急電話求救,但事後卻沒有任何人被逮捕。相反,警方逮捕了多名知名的民主派人士,這些被捕的民主派人士並沒有參與或組織任何非法行為。
針對香港目前的情況,國會及行政當局委員會在報告書的建議部分提出行政部門應全面實施《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包括發布有關香港自治狀態的可靠報告,詳細說明並對破壞香港自由與自治的任何個人與實體做出制裁措施。同時,美國商務部應依照《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的規定發表報告,詳細列舉中國的實體如何規避美國的出口法規和制裁香港的法律 。行政部門也應依據法律,繼續禁止所有美國企業向香港警察出口和出售警察裝備和人群控制技術。委員會最後建議行政部門應向任何需要緊急保護的香港民主派人士提供庇護,並與國會合作制訂一項永久解決的方案,為抗議者,活動人士,學生和其他因為香港失去自治權而受到影響的人提供從香港合法進入美國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