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2021年元旦車巡促釋放政治犯 周庭變 “甲級犯”調往高度設防監獄

2021年元旦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未能按過去多年的傳統發起元旦大遊行,今年以一輛貨車巡遊,展示市民聯署的巨型標語,要求當局釋放所有因反送中等社會運動被捕入獄的政治犯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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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2021年元旦車巡促釋放政治犯 周庭變”甲級犯”調往高度設防監獄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港區國安法影響,2021年元旦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未能按過去多年的傳統發起元旦大遊行,今年以一輛貨車巡遊,展示市民聯署的巨型標語,要求當局釋放所有因反送中等社會運動被捕入獄的政治犯。另外,因反送中運動包圍警總案,上月初被判入獄10個月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星期四突然被當作“甲級犯”,轉往高度設防的監獄單獨囚禁。關注囚權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國安法實施之後懲教署有如“山寨王”,以周庭廣受國際關注等”莫須有”的原因將她當作“甲級犯”看待,反映香港的法治、人權大打折扣。

2019年6月初爆發的香港反送中運動大型遊行集會及街頭抗爭,持續超過一年,至去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擴散,以及去年6月底實施《港區國安法》影響,所有遊行、集會的申請全部被當局否決。

香港警方就反送中運動拘捕逾萬人

據警方去年10月底公佈的數字顯示,涉及反送中運動的總被捕人數達10,144 人,有約2,000人為中、小學生,當中約有1,747名是18歲以下人士。

所有被捕人士當中,被檢控人數為2,285人,佔被捕人數約22.53%,當中被控暴動的有691人、被控非法集結的有403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則有329人。

警方又表示,有664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並有84%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2021年元旦車巡,要求當局釋放所有政治犯,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座)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擺出反送中運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五一手勢”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民陣發起元旦車巡促釋放所有政治犯

星期五2021年元旦,受新冠肺炎“限聚令”公眾地方不可以超過2人集結影響,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未能按過去多年的傳統發起元旦大遊行,今年以一輛貨車巡遊,展示市民聯署的巨型標語,要求當局釋放所有因反送中等社會運動被捕入獄的政治犯。

民陣新任召集人陳皓桓表示,2021年元旦車巡行動的訴求是要求當局釋放所有政治犯,包括中國大陸的政治犯,他又表示,過去一年半有超過1萬人因參與反送中運動被捕,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國安法影響,香港人的集會、言論及表達自由都受到很大影響,他呼籲市民不要放棄,新一年繼續爭取民主自由。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右起)、副召集人葉錦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參與2021元旦日車巡,要求當局釋放所有政治犯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陳皓桓說:“我們很希望大家能夠堅持,好希望被拘押的‘手足’(抗爭者)、在監獄裡面的‘手足’都可以堅持,我們香港市民是沒有放棄你們的,而今日(1月1日全香港)18區將會展示市民簽了名的橫額,寫有釋放政治犯的橫額,我們在早上已經懸掛在不同的地區,直至到今晚亦都會繼續懸掛,而我們民陣亦都會去車巡,用汽車的方式去巡(遊)不同的區,去呼籲大家能夠堅持五大訴求,毋忘所有的政治犯。”

荔枝角收押所巡遊到立法會寓意煲底見

陳皓桓表示,民陣對上一次舉辦的合法集會遊行,就是去年2020年的元旦大遊行,而今年元旦日的貨車巡遊由荔枝角收押所起步,途徑多個示威抗爭地點,以俗稱“煲底”的立法會示威區作為終點,寓意被囚禁的抗爭者最終都可以在“煲底見”。

陳皓桓說:“今日的行程是會由這裡(荔枝角收押所)去到尖沙咀,然後經理工(大學)、紅磡,然後就會去到銅鑼灣,最後我們會回‘煲底’(立法會示威區)的,這個是專門的行程來的,即是說由收押所去到‘煲底’,寓意就是希望在收押所,我們2020或者2019年可能很多人入獄,但是我們之後一定會在‘煲底’見。”

受限聚令影響,參與車巡的只有3人,包括陳皓桓、民陣副召集人葉錦龍以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不過,大批警員在貨車巡遊起步前,仍然包圍他們的貨車,警告他們在疫情下仍然發起車巡,可能吸引市民聚集。

民陣批警方濫用限聚令

葉錦龍一度被警方包圍,登記他的身份證資料,葉錦龍批評警方濫用限聚令,過去一年不斷以限聚令打壓市民。

大批警員包圍民陣副召集人葉錦龍,一度指控民陣2021元旦日車巡活動違反限聚令, 最後登記葉錦龍身分證資料後放行,沒有發出任何告票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葉錦龍說:“我不明白為甚麼警方可以是濫用權力到這個地步,他們是不是覺得現在這個香港已經是一個‘太上皇’的狀態呢﹖他們有(特首)林鄭撐腰他們就可以做任何的事情呢﹖我相信絕對不是的,我們香港人是一定會堅持到底,我們是要對抗這些不公、不義的執法。”

最終貨車巡遊獲警方放行,陳皓桓等人沿途不斷高呼“釋放所有政治犯、手足加油;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抗議口號。

周庭變甲級犯被轉高設防監獄

被判監或未定罪被還押候審的人士當中,包括因參與反送中運動集會遊行,以及被警方指控涉嫌違反國安法“勾結罪”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參與反送中運動包圍警總案,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被定罪,判入獄7至13個月的前香港眾志三子林朗彥、周庭及黃之鋒等人。

上月初被判入獄10個月周庭,星期四2020年除夕日,突然被懲教署當作“甲級犯”,轉往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單獨囚禁。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反送中運動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020年12月初被判入獄10個月。關注囚權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懲教署以 周庭廣受社會及國際關注等"莫須有"理由,12月31 日將周庭當作"甲級犯"轉往 高設防監獄單獨囚禁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關注囚權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甲類犯人一般是犯了謀殺、販毒等嚴重罪行,而周庭的罪名及刑期都不足以被當成甲類犯人,據他了解,懲教署以周庭受社會大眾及國際關注,因此要將她調往高設防監獄。

邵家臻說:“就有新的理由,以我所了解到,新的理由就是說她(周庭)所謂‘很高調’,社會很關注、媒體很重視、她每一個舉動都會引起很多人的關注,於是擔心她在監房裡面會聚結到力量,所以要將她隔離,要隔離她就要將她升級為‘甲級犯’,這樣才能做進一步的隔離,現在就是這樣的邏輯下去對待周庭。”

前議員批國安法下懲教署有如“山寨王”

邵家臻表示,高設防監獄的犯人會受到不同的待遇,除了被單獨囚禁,與其他囚犯的活動亦會被分開,無論是吃飯、運動及洗澡、工作都會分開,監視亦會更嚴密,就算在監房裡面的活動,譬如去見會訪客、去醫院檢查之類,都會有兩名懲教署人員押送,他認為周庭的例子相當例外。

關注囚權的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國安法實施之後懲教署有如”山寨王”,以周庭廣受國際關注等”莫須有”的原因將她當作”甲級犯”看待,反映香港的法治、人權大打折扣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邵家臻說:“相當例外的,你說例如黎智英那樣,黎智英它(當局)是用國安法告他,國安法的罪名很重,所以他就變成甲級犯,你見到是這樣的,他(黎智英)原本就不是甲級犯的,但是用國安法告他之後,現在就變成甲級犯,它(當局)就用這個方法。但是周庭不同,周庭到現在她是(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刑都是10個月這樣,無論在罪名以及判刑其實都不足以進行單獨囚禁,或者甲級犯的處理。其實這個真的很不公道,是很‘莫須有’的,退一萬步來講,你要怪就怪別人,不是怪她(周庭),即是我多人關心都不可以,現在就是這樣,多人關心你就是罪名。”

邵家臻表示,國安法實施之後懲教署有如“山寨王”(獨立王國),以周庭廣受國際關注等“莫須有”的原因將她當作“甲級犯”看待,反映香港的法治、人權已經大打折扣。

邵家臻說:“在國安法之下,即是懲教署是更加為所欲為,更加是‘落了閘’(關起門)之後,就真的好像‘山寨王’那樣,有權用盡,有些事情完全‘沒有譜’,現在不是因為罪名、不是因為逃獄、不是因為你的刑罰,就因為你‘高調’。所謂‘高調’就要將你關在甲級犯那裡,這樣的理由不是‘莫須有’是甚麼呢﹖而懲教(署)就因為有國安法的保護下,它更加可以‘一往無前’,政府都會全力支持它,就是這樣做了。”

懲教署指不評論個別個案

懲教署回應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決定保安分類時會考慮在囚人士的罪行、刑期、保安風險等因素。

據懲教署2019年的年報顯示,懲教署新收納128名甲類在囚人士,當中86%干犯毒品相關罪行,餘下14%干犯謀殺、強姦等嚴重罪行。截至2019年年底,整體甲類在囚人士有5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