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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因為參與前年農曆年初一的旺角衝突,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案件星期三正式開審。控方開案陳詞表示,預計傳召97名證人,當中大部份是警員。控方亦在庭上播放旺角衝突現場錄影片段,質疑梁天琦言行不一致。法庭選出4男5女陪審員,預計案件審訊60日,至5月中完成審訊。
2016年2月8日農曆年初一晚開始,至年初二清晨,發生旺角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煽惑暴動、參與暴動和襲警共4項控罪,是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他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否認暴動等控罪,但承認襲警罪,被法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柙。今年首次在收押所過農曆新年的梁天琦,星期三(2月21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花了超過3小時作開案陳詞,在法庭上播放多條現場錄影片段,解釋旺角衝突案發當晚的情況。根據控方陳詞,前年2月8日晚上8時左右,有食環署小販管理隊人員在旺角朗豪坊附近執勤,後來陸續有小販在附近的後巷擺賣,但現場馬路、行人路都暢順無阻。
控方陳詞表示,至約8時半,後巷閉路電視拍得身穿本土民主前線衣服的黃台仰與小販有接觸,但不知交談內容。半小時後有小販將擺賣車從後巷推出奶路臣街,部份小販有身穿本民前藍色衣服的人士陪同。大約晚上9時46分,從警方拍攝的片段看到,黃台仰站在電箱上,人群不斷講粗口。接近10時,砵蘭街及奶路臣街開始擠滿人群,車輛無法行經該段道路。行人路上聚集的群眾將小販管理隊人員包圍,雙方互有推撞。
當晚10時10分梁天琦被拍得站在較高的地方,在黃台仰背後用手機拍攝情況,黃台仰則手持擴音器向人群呼籲,高叫警察「走啦。」控方播放的錄影片段顯示,大部分身穿本民前衣服的人士都蒙住口鼻,現場情況非常嘈吵、混亂,很多人不斷講粗口。
控方錄影片段顯示,當晚接近凌晨12時,警方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呼籲現場人士不要衝擊警方防線,群眾反而指摘警方挑釁市民,當時現場有一輛白色客貨車,主控官表示,首被告梁天琦身在車內,黃台仰則爬上車頂,用擴音器向警員大罵,要求警方「唔好衝擊市民」,否則「我地一定唔會退讓。」主控官表示,片段顯示不斷有雜物擲向警方,亦有人高舉垃圾桶。
主控官表示,至前年年初二(2月9日)午夜時分有不尋常的事情發生,錄影片段顯示,有人將一些盾牌、盔甲搬入客貨車內,隨即有人更換相關裝備,警方一度嘗試與黃台仰溝通,但不得要領,而首被告梁天琦亦開始用擴音器呼籲群眾留在現場保衛香港的文化。
主控官表示,雙方一直對峙至凌晨約1時40分,警方向現場群眾作出警告,要求群眾在10分鐘內離開,否則會武力驅趕,但期間群眾情緒越見激動,他們手持長棍、盾牌衝擊警方。10分鐘後、即警方呼籲群眾離開時限一到,黃台仰發出號令「三、二、一」,指示群眾衝向警方防線,並向警方投擲物品。
控方片段顯示,當時是立法會補選新界東候選人的梁天琦表示,他正在「進行選舉遊行,唔需要你(警方)批准」,又表明他沒有煽動群眾,只是宣揚理念。不過,主控官詢問陪審團,如果黃台仰及梁天琦真的在進行選舉遊行,黃台仰是否有必要挑釁警方拘捕現場所有人士﹖主控官認為陪審員應該考慮二人的言論及行為是否一致﹖
控方仍未完成開案陳詞,星期四將會繼續,預計傳召97名證人,當中大部份是警員。
本案5名被告為梁天琦、無業的李諾文、散工盧建民、技術員林傲軒以及地盤工人林倫慶,年齡介乎21至30歲,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他們全部否認有關暴動的罪名。另一被告27歲的黃家駒,開審前已承認1項暴動罪,押後判刑。
原本同案的兩名被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前成員李東昇,去年底離開香港後,缺席閉門預審,被法庭發出拘捕令,並分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