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港人被深圳法院判入獄7個月至3年 關注組質疑或受酷刑對待

12港人當中的兩名未成年港人在12月30日從中國送返香港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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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港人被深圳法院判入獄7個月至3年 關注組質疑或受酷刑對待

12名今年8月底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的香港青年,其中10人分別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以及涉嫌“偷越邊境”罪,星期三在深圳鹽田法院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兩名未成年人不獲起訴,即日移交香港警方。12港人關注組批評審訊不公、判刑太重,在家屬委託律師不能會見當事人的情況下,質疑官方傳媒報道10名港人全部認罪,可能是受到酷刑對待,中國當局以重判10名港人,企圖對香港社運製造寒蟬效應。

12名年齡介乎16至30多歲的香港青年,包括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的11男1女,他們曾經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8月23日被指懷疑搭快艇偷渡到台灣途中,在香港東南方水域被中國廣東省海警截獲,被送到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星期三(12月30日)踏入第130日。

持續超過4個月的12港人案12月30日在深圳鹽田法院宣判,10名分別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 以及”偷越邊境”罪的港人,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兩名未成年人不獲起訴,即日移交香港警方。 12港人關注組質疑各人被香港政府派飛行服務隊偵察機合謀"送中"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10港人被判監7個月至3

其中10名18歲以上成年的港人,包括鄧棨然及喬映瑜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被控涉嫌“偷越邊境”,星期一(12月28日)在深圳鹽田法院出庭受審,星期三(12月30日)判刑。

其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入獄3年及2年,並罰款2萬及1萬5千人民幣;被控偷越邊境罪成的8人,全部被判入獄7個月以及罰款1萬人民幣。

兩未成年港人被移交香港警方

兩名未成年人,17歲的廖子文及16歲的黃臨福,不獲起訴,即日移交香港警方。他們星期三接近中午12時,在深圳灣口岸被移交香港警方,兩人戴頭套、乘坐兩輛不同的警車,在交通警員開路下進入天水圍警署。大批警員在警署外戒備。

警方表示,兩人在香港分別被控串謀縱火、企圖縱火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其後因為曾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由於他們需要按防疫要求隔離14天,警方會繼續進行調查,最快將於星期四(12月31日)通知法庭兩人回香港的消息,並會向法院申請將兩人的案件延期14天,在完成隔離檢疫程序後再訊,亦會尋求法庭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

警方又表示,由於兩人違反擔保條件,會研究是否加控他們“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時間歸押”罪,最高可判監一年。

深圳法院指10港人認罪認罰

深圳鹽田法院在判決中披露案情提及,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並由鄧棨然購買偷渡船隻,8月23日淩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繫鄭子豪、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以及獲不起訴處理的廖子文、黃臨福,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共同乘坐鄧棨然駕駛的船隻,企圖偷渡台灣。

法院認為,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人數眾多,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其餘8名港人違反邊境管理法規,結夥偷越邊境,情節嚴重,則構成偷越邊境罪,法院又表示,鄧棨然等10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

鄒家成指12港人或受酷刑對待

12港人關注組3名成員包括本土派社運人士鄒家成、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以及身兼支聯會副主席的大律師鄒幸彤,星期三下午到天水圍警署,協助兩名被移交香港警方的未成年人廖子文及黃臨福,他們傍晚在警署外會見記者。

12港人關注組成員、本土派社運人士鄒家成表示,兩名被中國當局移交給香港警方的未成年人,在天水圍警署內神情緊張及呆滯,避談鹽田看守所的遭遇。而中國官媒大肆報道10名港人在深圳的審訊是公平、公正、公開,被告人全部認罪,他質疑12港人可能在鹽田看守所受到酷刑對待才有這些反應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鄒家成表示,兩名未成年人的家人及律師已經見過他們,又形容兩人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被扣押超過4個月後,神情顯得緊張及呆滯,避談鹽田看守所的遭遇。

鄒家成又表示,中國官媒大肆報道10名港人在深圳的審訊是公平、公正、公開,10名港人全部認罪,他質疑12港人可能在看守所受到酷刑對待才有這些反應。

鄒家成說:“這兩件事件合併去看,其實很明顯他們就是受到一個酷刑的對待,以及一些精神上的折磨,中共就是要借用12港人這件事件,去塗脂抹粉,過去加害香港人,設局去塑造所謂‘獨特司法制度’,去塑造它們(北京)所謂的公平、公正的審訊,這個絕對是一個‘垃圾’的極權的行徑,所以希望大家就算判幾多個月(監)都好,這件事件是一個港中合謀的設局,我們都不能夠放棄,而判幾多個月(監)都好,有兩位返回(香港)都好,甚至未來3至4個月有多8位的香港人回來都好,都不能夠改變到他們(12港人)是受到政治迫害的一個局面。”

岑敖暉引家屬指判監一日都嫌多

岑敖暉引述被判監7個月的鄭子豪的父親所講,12港人懷疑是被香港政府,用兩架飛行服務隊的偵察機設局合謀“送中”,他們被判監“一日都嫌多”,而且整個審訊過程都是不公平、不公開,可以說是“冤獄”。

岑敖暉說:“這12個香港人,從來面對著、接受到的都是一場不公平的審訊,由第一日家屬收到的拘留通知書開始,已經是開始委託律師去進行探望,或者是去代表這12名香港人,但是沒有任何一個家屬委託的律師,是成功面對面去見過這12個當事人,去到後來案件差不多開審的時候,就有一班自稱官派律師的人出現,就是說代表這12個香港人,但是連他們的名、他們的姓、連他們的律師事務所都是不知道。”

12港人關注組成員、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引述被判監7個月的鄭子豪的父親所講, 12港人懷疑是被香港政府,用兩架飛行服務隊的偵察機設局合謀”送中”, 他們被判監”一日都嫌多”,而且整個審訊過程都是不公平、不公開,可以說是"冤獄"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國安法下港人日後或隨時被“送中”

岑敖暉表示,被重判入獄3年的鄧棨然身患哮喘及皮膚病,身患嚴重抑鬱症的喬映瑜,亦被重判入獄兩年,其餘8人亦被判監7個月,他認為這場不公平的審訊,判刑太重,而兩名未成年人在沒有《逃犯條例》修訂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從中國移交香港,反映港人是否被送中,不需要明確的法律條文,加上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港人日後可能隨時被送中受審。

岑敖暉說:“自從7月起就有一條國安法的實施,國安法的第55條其實列明國安公署是可以將所謂國安法的司法管轄權交給(中國)內地去處理的,而我相信明天(12月31日)就是會有一個非常之矚目的案件,就是黎智英在終審法院(就國安法)保釋的案件,究竟中共會不會將黎智英以及其他的香港人‘送中’(受審),其實國安法的大門、國安法是已經讓香港政府隨時可以將香港人‘送中’的大門是打開了,那道門已經從來沒有關過了,有了這個國安法第55條之後。”

大律師質疑刑罰太重

身兼支聯會副主席的大律師鄒幸彤表示,相比中國以往有關偷渡的案件,10名港人被判7個月至3年的監禁,刑罰明顯是太重。

鄒幸彤說:“是一個審訊完全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下,任何的刑期都是過重。而在內地相關偷渡的案例當中,如果不是情節嚴重的話,其實基本上是不會以刑事罪名起訴的,只會用行政處罰的方式處理。所謂情節嚴重是甚麼呢﹖是一些重複犯了同一件事、偷渡3次以上,那些叫做情節嚴重。現在我們見到那12港人,我見不到任何情節嚴重的情況,當然它們(中國當局)在審訊裡面,找到一些材料、有些甚麼證據,到現在它們(鹽田法院)連判決書都不敢公開,我們很懷疑它們的判決書是有些甚麼資料﹖會有它們的證據、案卷、審問了幾多內容、它們的律師的名字。很荒謬的是,我們到現在審計都完了,刑期都出來了,我們連它們律師的名字、連法官的名字,全部都是問不到出來的。”

身兼支聯會副主席的大律師鄒幸彤表示,相比中國以往有關偷渡的案件,10名港人被判7個月至3年的監禁, 刑罰明顯是太重,她質疑中國當局以重判10名港人,企圖對香港社運製造寒蟬效應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鄒幸彤質疑,中國當局以重判10名港人,企圖對香港社運製造寒蟬效應。

鄒幸彤說:“跟著它(中國當局)夠膽說這個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審訊,還要迫這句說話由他們12人自己口中講出來,由官媒報出來,有眼看的都知道這個不是一個公平的審訊。這個是一個嚴重過份的刑期,是用來阻嚇香港人去進行他們的(社會)運動的。”

鄧棨然弟弟聞兄長判刑心情難受

被判監3年的鄧棨然的弟弟鄧先生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得知哥哥被判監及罰款,心情感到難受,認為判刑太重。

鄧先生說:“難受的,因為即使過往都可能說有最壞的打算,(判監)都是以年計,但是過往都是想會不會是兩年呢﹖沒想過會是3年,以及都沒想過原來還要再罰款,而且還要罰兩萬元人民幣,所以其實都很意外以及都難受,因為3年始終又不是說長又不是說短,但是始終人不是在香港的時候,這3年就會更加難受。”

被判監3年的鄧棨然的弟弟鄧先生表示,得知哥哥被判監及罰款,心情感到難受,認為判刑太重, 他又擔心哥哥可能是受到虐待才會認罪 (攝影:美國之音湯惠芸)

批中國官方傳媒睜眼說瞎話

對於中國官方傳媒聲稱10名港人的審訊公平、公開以及各被告願意認罪,鄧先生批評是“擘大眼講大話”(睜眼說瞎話),擔心哥哥受到虐待才會認罪。現在家屬最希望可以早日得知,鄧棨然何時由鹽田看守所轉送監獄,以及日後的探監等安排。

鄧先生說:“只是今天早上才收到這個消息(哥哥判監3年),還需要很多時間去接受及消化,但是我想最基本的是希望真的可以快些有他們相關,可能會轉去監獄的消息,即是可以怎樣去到探訪、可以一個月探訪多少次這些消息。其實最擔心的是除了他(鄧棨然)身體的狀況之外,都會很擔心他們在心理或者精神上所受到的一些壓力或者傷害,因為他們(被扣押)4個幾月,可能與外界的任何的人,不論是書信或者見面等等,很多東西都已經斷絕了的時候,會比較擔心這一些狀況,即是不知道他們心理或者精神狀況去到怎樣。”

喬映瑜家人促公開聽審家屬名單

案件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監兩年的喬映瑜,她的家人批評中國當局聲稱有家屬到法庭聽審,促請中國當局公開聽審家屬名單。

被判監7個月的鄭子豪的父親鄭先生表示,他兒子在大陸無論被判監一天還是7個月,每一天都是冤枉的。鄭先生表示,8月23日香港政府前後派出兩架飛機親自“護送”12個仔女去大陸,所以他覺得10名港人現在坐的每一天監都是冤枉的。

黃偉然的媽媽表示,她希望中國盡快通知探監的流程,每次探訪多少分鐘,可不可以留冬天衫﹖可不可以買食物?她請求中國盡快通知,至於香港政府她不會有任何期望。

李子賢的媽媽表示,得知兒子被判監7個月,覺得係太多,因為她預算中有兩個未成年人星期三早上可以返回香港,以為兒子都可以回來,現在兒子被判監7個月,家屬打算北上探望,希望當局明確回答有關探監詳情。

有家屬委託的中國律師按刑期計算,估計被判囚7個月的8人,扣減4個月的扣押期後,可能明年3月24日可以刑滿出獄返回香港。

官媒稱中國法治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政務新媒體平台“長安劍”,星期三就12港人案,當中10人在深圳罪成獲判刑發表評論,表明中國法治向來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2名港人偷渡進入廣東省管轄海域後被深圳海警抓獲,自然應當依照《刑法》等法律法規,接受中國司法機關的懲處,既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也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

文章又表明,中國司法從不“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寬則寬,當嚴則嚴。文章敦促香港的年輕人能夠把握住自己,不要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才能給自己充滿希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