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香港民主派骨幹承認前年10-1未經批准集結 押後5月2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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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香港民主派骨幹承認前年10-1未經批准集結 押後5月2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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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香港民主派骨幹承認前年10-1未經批准集結 押後5月28日判刑



2019年反送中運動白熱化期間,警方反對民間人權陣線申請10-1中國國慶日發起遊行,不過當日仍有大批市民上街遊行。其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及何俊仁等10名民主派骨幹人士,被警方拘捕,控告他們當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星期一(5月17日)開審,各被告承認控罪,有可能被判處監禁,法官押後10日至下星期五判刑。何俊仁等多名被告表示,無悔因為當日上街遊行而有可能失去自由,希望捍衛香港人和平發聲的公民權利。

2019年6月初爆發的反送中運動,民主派聯合平台、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多次發起超過100萬人參與的遊行集會,至當年8月中,反送中運動轉趨熱化,警方多次反對民陣申請遊行集會。

2019年反送中運動10-1中國國慶遊行被控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的其中4名被告,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左起)、秘書蔡耀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他們表明會承認控罪 (美國之音湯惠芸)

10名跨世代民主派骨幹因前年10-1遊行被控

2019年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70周年,民陣申請當年10月1日中國國慶日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被警方反對,上訴亦被駁回。

其後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民主派骨幹人士,宣佈承接民陣的10-1大遊行,呼籲市民上街遊行,行使《基本法》賦予的遊行集會權利。

參與2019年10-1大遊行的遊行的10名民主派骨幹人士,包括25歲的陳皓桓、64歲的李卓人、65歲的梁國雄、69歲的何俊仁、73歲的民主黨前主席楊森、66歲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44歲的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73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60歲的前立法會議員、現任區議員單仲楷,以及53歲的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去年被警方拘捕,控告他們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

各被告表明承認控罪

這宗案件涉及的10名被告是民主派“跨世代”的骨幹人物,年齡由25歲至73歲,星期一(5月17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他們開審前已表明會承認控罪。

由於早前涉及反送中運動的8-18流水式集會案,以及8-31祈禱遊行案,所有被告都被判處監禁或緩刑,而這宗案件被判緩刑的楊森及何俊仁,以致其他被告會否因10-1大遊行案被判處即時監禁,備受矚目。

何俊仁、楊森、陳皓桓、吳文遠、蔡耀昌星期一早上開庭前,接受傳媒訪問,他們表明會在法庭上承認控罪,又高呼 “Fight for Freedom(為自由而戰);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和平示威無罪、政治迫害可恥、釋放所有政治犯;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爭取民主自由的口號。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右一)與區議員曾健成(左一)到區域法院外聲援該黨兩名被告吳文遠(右二)及陳皓桓(左二) (美國之音湯惠芸)

何俊仁指無悔因當日遊行而失法自由

何俊仁表示,這宗案件涉及2019年的10-1遊行,當年的8月開始警方已經無差別否決民陣申請的遊行集會,他認為當時市民有強烈希望起碼可以發聲,他又表示,雖然當日不是以民陣的名義發起遊行,但各人都是秉承民陣成立以來的理念,以和平有序非暴力的方式去發聲。

何俊仁說:“當天的遊行,縱使不是用民陣的名(義)來舉行,但是我們亦都是承繼了民陣自從2003年成立以來的傳統,基本上是和平、理性、有序以及非暴力的,也讓全世界看到,香港人是仍然在這麼惡劣的環境之下,對政府這麼強烈不滿的情況之下,我們是可以和平有序地集會。”

何俊仁批評政府秋後算帳,令市民滅聲,但是他表示會承認責任,亦無悔因為當日上街遊行而有可能失去自由,希望捍衛香港人和平發聲的公民權利。

何俊仁說:“今天政府秋後算帳,要將我們是禁於牢獄,然後使到市民是要滅聲,我要告訴大家,縱使、我亦都估計很大可能我們將會為(2019年)10月1日或者是10月20日,或者是六四的集會遊行失去自由。但是我們同大家說,我們不會後悔,因為我們失去自由主要是使到更多市民能夠和平、有序地發聲,行使他們的公民權利,我們絕對義無反顧。”

陳皓桓籲香港人不要放棄爭取民主自由

本案第一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表示,他今日身穿一件Avengers(復仇者聯盟)的外套上庭,是有特別意思,希望坐5年監(牢),把所有人帶回來。

民陣早前被警方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回應有關資金來資等問題,陳皓桓表明不會一一回應警方的問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不排除下一步會有執法行動。

首被告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呼籲香港人不要放棄爭取民主自由 (美國之音湯惠芸)

陳皓桓表示,他已經預計可能會在監獄會被加控相關罪名,他又呼籲香港人不要放棄爭取民主自由,今年六四、7-1或者其他日子都“捐窿捐罅去發聲”(找盡所有途徑發聲)。

陳皓桓說:“我有一兩句說話想跟香港人說而已,就是‘鬼叫你是香港人呀、頂硬上’,以及就是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個是我們做人應有的基本的東西,基本的權利,我們不應該放棄,希望大家接下來無論是6月4(日)、還是7月1(日),還是其他日子都可以‘捐窿捐罅去發聲’,去捍衛我們的自由、民主及公義。”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同香港人分享16個字:不亢不卑、坦然面對、初心不改、信念長存 (美國之音湯惠芸)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會坦然面對控罪,想向香港人分享16個字。

蔡耀昌說:“我只有16個字想同大家都分享,不亢不卑、坦然面對、初心不改、信念長存。”

吳文遠憂香港新聞自由惡化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表示,相比其他民主派人士面對的國安法案件,他們這宗案件算是微不足道,他又擔心政府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或者其他傳媒,他希望重獲自由的時候,仍然見到今日這麼多傳媒繼續運作。

吳文遠說:“今天的香港無論是政治自由,還是傳媒自由都愈來愈收窄的了,我剛剛是半認真、半講笑(開玩笑)地說,如果不幸我入獄,或者以年計的監禁呢,我反而擔心你們現在的各位拿著(照)相機、攝影機的朋友,我亦都不知道出來(出獄)的時候,即是會不會還有這麼多麥克風牌在這裡,我只能夠寄語各位香港人‘撐著’,亦都寄語各位傳媒的行家‘頂著’。”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表示,憂慮香港新聞自由惡化,寄語傳媒”頂著” (美國之音湯惠芸)

批當局製造寒蟬效應但不能改寫歷史

吳文遠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多宗涉及反送中運動以及國安法的案件,民主派骨幹人物大部份已被監禁,或者即將被判入獄,他認為是當局企圖製造寒蟬效應,但是改寫不到歷史。

吳文遠說:“這個是很明顯的寒蟬效應,但是我想已經寒蟬效應到人們已經習慣了這個寒冬,所以應該那些蟬會懂得再飛。我想信香港人,就算你在這個這麼極權的社會,如果它(政府)真的要去要叫你們到凡7-1、六四,或者大日子你都要留在家裡的話,某程度上是沒有辦法,但同一時間這樣是改寫不了歷史的,即是人們是會記著的。”

楊森表明公民抗命爭取和平示威集會權利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表示,包括本案在內他有4宗案件在身,包括4月中被判監禁8個月、緩刑1年的8-31祈禱遊行案,以及2019年六四、10月20日未經批准集結,他坦言已經有被判監禁的準備,他表明是用公民抗命的方式,為香港人爭取和平示威集會的權利。

楊森說:“我心理上沒有太多起伏的,我都預(備)了會坐(牢)的了,你見到我膠眼鏡都配了,在‘石牆花’的東西全部都買了。所以我們做得出就會面對這個刑責,因為我們之所以明知犯法都站出來,就是因為要用公民抗命,去為香港人堅持以及爭取這個和平遊行的示威以及集會是很重要、很重要的,是基本的人權,就不可以說警方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我們就全部都不出聲了。”

73歲的民主黨主席楊森高舉勝利手勢,他表明承認控罪是用公民抗命的方式,為香港人爭取和平示威集會的權利 (美國之音湯惠芸)

楊森又呼籲北京中央政府以及香港特區政府,盡量讓市民以和平的方式表達它們的不滿,他認為不需要鎮壓、不需要放催淚彈,他批評港府用高壓的手段,新聞界、教育界各方面都活在恐懼之中。

楊森表示,過去香港人在港英殖民時代,沒有太多民主但市民有很清楚的自由,不會生活在恐懼之中,他質疑為甚麼在一個強國崛起的地方,香港竟然會有恐懼的誕生,他強調,讓市民和平發聲表達意見,其實對港府的管治更有利。

楊森說:“我想強調一點,政府讓市民去和平示威集會,是其實可以幫助政府的。因為它有這麼多民怨、它(市民)站出來就告訴政府你錯在哪裡,有甚麼地方做得不夠,如果政府能夠即時反應,其實是幫到政府解決問題的,所以它們(政府)不要怨那些遊行示威的人士,帶來政府的麻煩,它其實是幫政府講你的錯在哪裡,即是如果一個開明的政府,它立即作出回應就已經解決了問題,社會是可以很平靜的,所以中共中央想香港平靜呢,最重要令到這個(特區)政府是聽取民意。”

法官押後至528日判刑

本案同樣由較早前審理反送中運動8-18流水式集會,以及8-31祈禱遊行的胡雅文法官處理,10名被告全部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案情指他們於2019年 10月1日在香港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遊行。至於10名被告另外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只有吳文遠及蔡耀昌則承認這項控罪,其餘8名被告則否認此項控罪,獲控方不予起訴,存檔法庭。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亦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案情指2019年9月,民陣申請於10月1日遊行,經上訴亦被警方拒絕,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9月30日會見記者,提及他們會繼續遊行,並呼籲公眾參與,陳皓桓其後在社交網站帖文,提醒公眾參與相關會有被捕風險。

案情指10月1日當日,大部分被告在崇光百貨外集合,有被告手持寫有“結束專政,還政於民”的橫額,各被告在前排帶領群眾遊行。有示威者高叫帶挑釁性質的口號,包括“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亦有人在灣仔修頓遊樂場附近向印有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肖像以及中國國旗的海報擲雞蛋。

案情指陳皓桓其後發言表示,估計有數十萬人參與公民抗命,但被告無打算解散群眾。李卓人又鼓勵群眾“繼續抗爭”,其他被告在場示意支持,示威者繼而遊行至中聯辦。

控方星期一下午在法庭上播放多條案發時的錄像片段,將會在星期二繼續播放,法官表示,到時會再處理各被告的保釋事宜,預計下星期一(5月24日)聽取辯方求情,下星期五(5月28日)判刑,各被告除了較早前已被判入獄的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及黎智英,其餘6名被告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保釋。